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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区蚂蚁:“吃空饷”必将纳入法治轨道

[ 作者:林倩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5-27 录入:16 ]

宝鸡一副站长多年“吃空饷”,坐牢每月还领5000多的工资。记者在采访过程中,林业局推林业站,最后记者又来到县纪委,纪委相关人员表示知晓此事,可为什么还领着工资,他们却说不出理由。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国家公务人员如触犯刑法,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应负刑事责任,开除公职。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同时也不再享有公务员的各项权利;不享受退休金的福利。

多年以来,“吃空饷”问题一直是个顽疾,2014年10月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各省市区“吃空饷”的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全国共清理清退“吃空饷”人数为162629人。

“吃空饷”形成的原因,无非是两个方面:一是权力作祟。能“吃空饷”者,大多手握权力,至少是其背后“有人”。不上班却能领工资,只会是有权者的特权。否则,就无法解释曝光的案件主角为何没有普通群众。二是人事管理制度不健全,编制不透明,相关人员对人事和财务状况的监管不力。

治理“吃空饷”任重道远。一是追究“一把手”的责任。没有单位一把手的默许和纵容,“吃空饷”根本不可能畅通无阻。因而,治理“吃空饷”,必须追究相关人员守关不力之责;二是对“吃空饷”者追责,不能止于追缴资金。对达到一定数额的,应按涉嫌诈骗进行处理。三是加大各单位人员编制的公开力度,核减单位编制和预算经费,加强社会监督,建立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吃空饷”现象的产生。

制度再完善、措施再合理,如果不能很好地执行,到最后也只能沦为一纸空谈,关键在把治理“吃空饷”纳入法治轨道,落实全方位的监管和严格的责任追究,才是治理“吃空饷”的硬道理。

作者单位:都坝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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