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昌平区原书记佟根柱的情妇、55岁的庞建贞因涉嫌受贿在市二中院受审,检方指控她与佟根柱共同收受他人财物1100余万元。庞建贞的律师为其做罪轻辩护,庞建贞当庭表示认罪,并在最后陈述时哭诉忏悔。此前,市二中院以受贿罪判处佟根柱有期徒刑11年。(5月20日《京华时报》)
乍一看,又是一起为公众司空见惯的腐败案,唯一的看点似乎就在于“情妇”二字,毫无障碍的勾起不少网友对于官员与情妇的种种故事情节的联想。这也难怪,毕竟十八大以来,各级纪委按期通报曝光的涉及官员与异性保持不正当关系的案例不一而足,已经成为诸多腐败案例中一个主要类型。所谓权色交易,官员与情妇或只是各取所需,彼此“公平交易”,即使真的“日久生情”也只是基于见色起性的生理需求。
此则新闻所提及的昌平区原心佟根柱与其情妇庞建贞引发公众关注,非因其不堪入目的“不正当关系”被曝光,而是两人共同收受他人财物1100万元,金额之多堪称天文数字。本来,两人不顾社会道德底线,更不顾人伦纲常,保持不正当关系已属于天理不容,为群众深恶痛绝。然两人毫无感知,不知道德为何物,不知纪律为何物,不知法规为何物,将腐败手段玩弄至极。疏理庞建贞其人,案发前只系延庆八达岭特区办事处一工作人员而已,如何有“资格”收受上千万财物?行贿者“看中”了她哪点?究其根源,莫不因她与掌握重要权力的佟根柱有着不可告人的不正当关系。想来,两人皆是有家室之人,且庞建贞其子已是结婚的年龄,又无半点权力,又无甚家庭背景,却仍能吸引佟根柱大把钱财的投入,并将其培养成其个人与不法商人权钱交易的“代理人”。
讽刺的是,现年已经55岁的庞建贞当是人生经历颇丰,见惯了大风大浪,面对法纪审判,或当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但进入法庭时,却一直用手捂着脸,不敢以真面目示人,看来是不敢直视周遭旁听观众鄙夷的目光,更害怕被媒体曝光于天下,让家人知晓如何是好?一旦自己的“丑事”传遍天下,让家人如何面对近邻、朋友?不但自己身败名裂,还连累家人,这或是庞建贞始料不及的。
“捂脸进法庭”是“做贼心虚”。早知今日,何必当初?面对公众灼灼之目光,面对法纪审判之威严,庞建贞或正在后悔不该为一己之贪以色相换得千万家财。“捂脸”之举,说明其尚残留些羞耻之心,知道其所作所为已经严重践踏了社会道德和法纪底线,为人不齿,所谓“做贼心虚”。然既知羞耻,缘何还要胡作非为、以身试法?皆因一个贪字。这无疑也是在警示各级党员干部,为官做人,还需守住底线、保住清白。
作者地址:四川省三台县乐加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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