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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8日 星期三

“上交魂瓶奖励400”并不是一件好事

[ 作者:杨兰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262 更新时间:2016-03-07 录入:7 ]

宁乡农民熊尚丰和肖爱民在挖沟取土时发现两件文物,他在将文物妥善保管后第一时间通知了文物部门。经文物专家认定这两件文物为宋代魂瓶,器物造型奇特、文物价值重要,同时,根据《宁乡县文化遗产保护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两人分别奖励了400元。(33日红网)

两个朴实的农民主动将发现的宋代魂瓶无偿上交给国家文物部门,这样的做法这样的觉悟确实值得点赞嘉许,但换来的却是相关部门区区400元的奖励,消息一出,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围观,也引爆了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孰轻孰重的激烈讨论。

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二者究竟孰轻孰重、孰高孰低?在笔者看来,二者同等重要,二者都不可偏废。根据《国家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国境内不论地下、内水、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全都属于国家所有,而任何机关、组织乃至个人都具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与责任。站在上交者的立场,主动上交国家文物能够增强自身的荣誉感与自豪感,可以说这是任何事业与成就都无法带来的精神财富。两位农民自觉遵法守法主动上交宋代魂瓶,完全可以称得上好公民,不管怎么看,这件事从头至尾都是一件可歌可泣的好人好事,然而遗憾的是,从文物保护的角度出发,却未必能够传递出文物保护的时代正能量,也未必能够带动更多的人积极地参与到文物保护的行列之中。原因就在于,这两件魂瓶归属宋朝,历史久远,是宋朝时期典型的器物代表,富有浓郁的丧葬文化和宗教色彩,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与收藏价值。至于市场价值究竟多少,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必然价格不菲奇货可居,绝对不是现在文物部门所奖励的区区400元。如果上交者稍有私心,禁不住利益诱惑将魂瓶流入黑市交易,个人虽然获得了颇丰的经济收入,但对国家来说、对文物保护而言,这绝对是一种莫大的无形的文化损失。从这个角度来说,文物部门区区400元的物质奖励确实显得太过小气抠门了。

当然,相关部门之所以进行400元的物质奖励,还是有章可循的。根据当地《文化遗产保护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规定,明确“对无意挖掘到的文物主动上交的,一般文物奖励100-200元,级别文物奖励200-1000元”。所以单就奖励额度来看,“上交魂瓶奖励400”并不是一件好事。就当下的物价水平与生活水平,奖励额度如此之低显然并不利于文物的保护,也不足以吸引更多的人投身到文物保护的行列中来。这么说倒不是非要有关部门比照市场价来对上交者进行物质奖励,而是希望有关部门结合文物的价值大小和消费水平,给上交者一个合理的“奖励定价”,如此,才能激浊扬清、营造更为浓郁的文物保护氛围。

作者地址:四川省乐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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