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禁止以吃‘杀猪饭’的名义违规吃喝、接受宴请。”元旦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下发的一则通知,引起当地干部群众热议。(央视新闻网1月3日)
在大理农村,寒冬腊月时兴请吃“杀猪饭”。在杀年猪的那一天,一般都要大摆宴席,邀请亲朋好友来吃。而大理白族自治州的此次发文,要求“党员干部禁止以吃‘杀猪饭’的名义违规吃喝、接受宴请。”实际是对党员干部的另一种约束以及保护。虽然,“杀猪饭”是一种民间习俗,但自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颁布以来,纪检部门加大对大吃大喝这股歪风邪气的打击力度,但仍有些干部千方百计的公款吃喝,什么“矿泉水瓶装茅台”、“在境外公款消费”等等现象层出不穷。
《史记》中司马迁曾言“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吃“杀猪饭”看似民俗,但这种民俗牵扯到党员干部与普通群众之间时就会显得不那么单纯了,在看似联络感情的背后,谁人能确定其中是否存在猫腻,借“杀猪饭”的外衣大兴铺张浪费,大讲江湖习气;又有谁人能保证党员干部在酒后也能把握住自己的言行举止,借酒撒风,透露组织秘密,为酒桌上的“兄弟们”大开方便之门;这些都是值得深思的。所以,笔者认为,大理的此次发文是对官员的保护,是纪检工作的一次创新,从小事出发,为把好廉洁关敲响了警钟,值得各地借鉴学习。
作者单位: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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