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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为了“痕迹”而“痕迹管理”

[ 作者:陈宇宇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6-08 录入:吴玲香 ]

湖北省黄冈市纪委在调研中发现,基层干部各类考核记实簿、履职手册、日志等有11种之多。痕迹化管理,本身是为了更好地落实工作。然而,基层干部看似忙忙碌碌,实则大量时间花在转抄转摘上。(6月5日 人民网)

近些年来,为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在很多地方政府都建立了日常联系、履责记录、谈话提醒、责任检查等机制,要求领导干部工作推进要有记录,有图片信息,要全面落实留痕管理。痕迹化管理的初衷是把党员干部的履责情况随时置于监督之下,这在无形中强化了他们的责任意识,督促他们真正把主体责任扛起来。

但从现实看,这种“痕迹化管理”却有点变味了,总的表现就是“重痕迹,轻管理”。一种情况是,工作没做多少,但却花很大的精力来“留痕迹”。有时一项工作不过做了一个小时,但写总结、拍照却需要花几个小时。另一种情况,则是为了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制造假“痕迹”来应付检查。

因此,笔者认为,我们要警惕为了“痕迹”而“痕迹管理”。在痕迹化管理中,首先要明确目标,找准痕迹管理的重点,对相关痕迹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删繁就简,最大限度简化记录类型和内容,减轻工作量,少做无用功,多干“实在事”,避免为了记录而记录。

同时,在进行痕迹化管理时,要对各类工作进行清晰定位,明确哪些工作痕迹只需要照片或会议记录,哪些需要体现工作的计划、实施和结果,针对各类资料整理的不同要求进行分类整理,而不是简单地按照一类固定模式对所有工作内容复制粘贴。比如:学习贯彻会议精神、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只需要通过会议记录和照片反映;领导讲党课可以通过照片和课件反映;但是明察暗访工作、对作风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就需要有计划、有实施、有结果。

痕迹管理是一把“双刃剑”,运用得好,既能明确权力和责任的关系,对日常工作起到约束、监督的作用,提高干部职工的责任感,也能通过信息整合找出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实现工作流程的不断优化。运用得不好,既增加工作量,影响工作效率,也会滋生形式主义。所以在痕迹管理中要根据专业的实际情况,摸索最适合的方法,实现用最优的路线、最少的环节达到最好的效果。

(作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新桥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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