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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必须抓好“群众需求”

[ 作者:栖寒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9-13 录入:吴玲香 ]

作为通过“需求订单”预订到村里面的驻村帮扶干部,尚伟的任务是结合当地情况,发展合适的种养产业,带动当地群众脱贫。“我们发现当地的气候条件特别适合种植桃树,所以就发动乡亲们试种了一批。”尚伟说。(四川日报 9月7日)

这几年来,我国很多地方都在致力于提升扶贫工作的准度和力度,因地制宜地发挥当地农业资源优势,推动“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并整合帮扶资源,激活发展潜力,强化政策兜底,增强发展保障力。但扶贫效果却很不理想,群众的贫困状况也没有得到根本的好转。细究起来发现,主要是某些干部热衷于保姆式扶贫,没有了解和尊重农民的意愿。笔者认为,真正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让困难群众全身心参与进来,在政府的帮扶下,为改变现状付出努力,这样才能真正精准扶贫,才能真正彻底脱贫。因此,实施精准扶贫必须抓好“群众需求”。

所有贫困户都脱贫致富、彻底消除贫困是扶贫的终极目的。贫困户对自身致贫原因、脱贫条件、致富优势和自己兴趣爱好、所需致富项目比各级党员干部更清楚。因此,各级帮扶干部在帮助贫困户进行了科学分析之后,贫困户选择什么样的脱贫致富项目、需要申请多少贷款、贷款如何分配使用等均应尊重贫困户意见,由贫困户自己拿主意,是养猪养羊还是栽树种药抑或开店跑运输,要充分尊重和确保贫困农户的主体地位不变,各级政府和党员干部切不可越俎代庖。

当下,有些扶贫项目实施不了或者推动效果不理想,其主要原因是相关政府部门没有考虑“群众需求”,没有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自认为是好产业、好项目,出于“好心”强迫命令群众被动实施,其结果是“好心”办成“坏事”。所以实施精准扶贫必须要尊重群众需求,引导群众变“要我实施”为“我要实施”,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保障项目的时效性,不断提升项目实施的综合效益。

脱贫攻坚目标时间紧、任务重,作为扶贫干部,只有尊重群众的发展意愿、抓好群众的需求,不盲目跟风、不强迫命令、不包办代替、不一送了之、不大水漫灌,我们才能用好现有的扶贫政策,精准解决贫困农户创业增收过程中遇到的系列问题,才能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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