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检查,重庆市各区县将巡察搬到脱贫攻坚现场,每轮巡察结束后,各区县针对巡察发现的涉及扶贫领域问题,重点督办,快交严查;对移交被巡察单位的扶贫领域问题,要求其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久拖不改、改虚不改实的坚决追责。同时,积极督促被巡察单位对巡察发现的共性、倾向性问题建立健全制度,最大化运用巡察结果,有效发挥了巡察的“尖兵”和“利剑”作用,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8月18日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攻坚的成效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伟大目标。
在这场伟大的脱贫攻坚战中,我们除了要立下愚公移山志,咬定目标、苦干实干精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外,还要强化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发生在扶贫领域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确保国家扶贫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确保国家扶贫资金一分一毫用到实处,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因此,加强对扶贫领域的监督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要切实增强工作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策应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意义,以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要求为尺子,瞪大眼睛、拉长耳朵,重点查处贯彻中央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一是要全力做好精准识别,全面厘清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任务,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打好基础。二是要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树立起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鲜明导向。三是要深入调研、摸清实情,不断延伸监督触角、拓宽监督视野,为基层对照排查、自查自纠提供有效遵循。四是要定期梳理汇总信访举报问题,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查处机制,问题突出、反映集中的要督查督办。五是要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问题,依纪依法积极主动查处扶贫开发相关的违纪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
(作者地址:四川省江油市小溪坝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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