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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文华:浅议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

[ 作者:黄文华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1-30 录入:实习编辑 ]

--以汝城县为例

汝城县属武陵山片区脱贫攻坚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罗霄山片区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原中央苏区县、湖南省少数民族散居县等。到2014年底,汝城40万人中超过30%居住在高寒山区,6.09万群众生活在贫困线下。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发展基础薄弱,资金技术短缺,当地脱贫攻坚任重道远。2015年,汝城实现贫困人口脱贫5077户16528人,农村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786元,同比增长16.5%,贫困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升。2015年,全县共对217个扶贫村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1231万元,其中省市财政扶贫资金6899万元,县级财政配套 1000万元,整合各类专项资金投入3332万元,发放贫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3163万元,群众自筹5680万元,开发项目385个。如何对这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应该引起我们深入思考。

一、扶贫资金管理的现状

2015年,该县按照“驻村帮扶全覆盖”的要求,全县217个贫困村全部安排了驻村帮扶工作队,其中省派工作队5个,市派工作队13个,县派工作队80个,乡镇派工作队79个。各工作队帮助联系村精心编制帮扶工作规划,确定各类扶贫项目572个,投资规模达3亿元。

为确保资金管理使用安全、高效,汝城县严格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强化管理,在以下几个方面下了苦功:一是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2015年,按照国家和省扶贫开发政策要求,我县重点将扶贫资金用于培育和壮大特色产业发展、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村扶贫对象就业和生产能力和贫困地区干部带领群众脱贫致富能力以及农村扶贫对象缓解生产性资金短缺困难等方面。二是健全完善了管理制度。为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12]26号)文件及国家、省、市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县财政局会同县扶贫办出台了《汝城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建立了财政专项资金季报制度。三是科学分配了扶贫资金。2015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结合政策性因素,竞争立项,据实据效等方式进行分配,确保了扶贫资金分配的科学合理。四是严格了扶贫资金管理程序。严格按照“村委会申请—乡镇审核—扶贫、财政批复—检查验收—结算报账—公示公告”的程序进行操作。乡镇财政所和扶贫工作站对项目实施实行全程监管和跟踪,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以及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全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根据项目的进度情况及时拨付扶贫项目资金。五是建立了公开公示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县要求项目村必须在村部或人口集中的地方对项目进行公示7天以上,接受群众的监督。县扶贫办在县政府政务信息网站进行公示,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公开、透明。2015年,全县没有出现一例将扶贫资金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各类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以及修建楼堂馆所等其他违规使用的情况。

二、精准扶贫取得的成效

由于该县对资金管理方法得当、措施得力,有力推动了扶贫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了全县扶贫事业的发展。

一是改善了生产发展条件。2015年,该县公路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农网改造、渠道灌溉、搬迁安置等扶贫项目全面铺开。截至目前,全县共扩建、维修村组公路67公里,硬化127公里(其中彩票公益金项目硬化75公里),农网改造7个村,修缮农田灌溉水渠116.16千米、维修骨干山塘水库13个,搬迁安置75户,改造危房419户,群众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是促进了当地产业发展。该县坚持“输血”式扶贫与“造血”式扶贫相结合,全县大力发展致富产业和村集体经济,共成立种养专业合作社17家,确立经济发展项目93个,大力支持发展黑木耳、茶叶、优质水果、中药村、油茶等特色产业。

三是实现了贫困户增收致富。2015年,通过全县努力,实现了18个贫困村,35500人整体脱贫。如位于高寒地区的龙庄湾乡鸡鸣村,扶贫工作组对该村的科学规划,精准帮扶,全年投入帮扶资金达58万元,通过大力支持该村发展产业和改善居住条件,一年来,实现了脱贫近30户80多人,人均纯收入从2970元达到3267元,村集体收入达4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扶贫项目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夯实。一些扶贫项目选项、可行性论证等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项目零星、效益低下。一些项目主管单位只重视争取资金,忽视项目前期准备管理,少数部门为了凸显部门权力,在项目安排上搞平衡照顾,使一些项目脱离实际,存在盲目性。一些项目存在随意变更计划的情况,因项目前期论证欠扎实,致使扶贫项目按计划实施难度大,项目主管部门未报批就随意变更了项目计划。我县每年的扶贫项目多达几百个,资金多的有十来万,少的仅有几千元,资金投放相对零散,使扶贫项目的开发难以形成规模。

二是扶贫资金整合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扶贫资金来源渠道多、管理部门多、资金较分散,整合难度大。目前,扶贫资金项目与交通、水利、林业、农业综合开发、本级支农等专项资金项目在使用方向、实施范围、建设内容、项目安排等方面有一定的重复和交叉,造成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不可避免地出现同一项目在不同年度申报、在不同部门申报,同一项目分解成多个项目申报的现象,加之一些项目安排及资金分配情况不公开,缺乏群众监督,使各渠道下达的资金难以有效捆绑整合使用,责任不清、投资效果不佳。

三是扶贫项目实施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越是贫困的地方,群众的意识越保守,支持配合不够,甚至认为实施扶贫项目是政府的事,缺乏自觉主动参与。造成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扶贫资金不能及时根据工程进度予以拨付,致使扶贫资金在财政部门积压,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益。还有些部门、乡镇重视不够,对相关部门查出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四是扶贫资金管理队伍有待进一步配强。2015年,我县实施了乡镇区划调整,目前共有25个乡镇,全县享受贫困政策支持的行政村数量还有177个,2015年投入贫困村的各类财政性资金超过1亿元。而我县财政局农业股作为扶贫专项资金管理的直接责任股室,实际工作人员只有区区4个人,他们还要承担全县农口系统各类财政资金监督与管理的重任,人少事多,致使他们难以做到随时随地对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全程无缝隙监督。

四、意见和建议

一是加强扶贫项目与其他部门的项目统筹和前期论证工作。搞好项目立项前的调研和评估论证,是扶贫项目能否顺利实施,能否赢得贫困户民心和发挥项目效益的关键。在扶贫项目的规划上,要紧紧围绕贫困村经济发展这个中心,统筹项目安排,做到长短结合,合理布局,集中连片,规模开发,确保项目严格按批复计划实施。同时,注重扶贫项目的群众参与性,实行扶贫项目群众“公推公选”,真正使项目由群众实施、使群众获益、受群众欢迎。

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的整合力度。我县是财政困难县,要将有限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与交通、水利、农业、农业综合开发等具有相同建设内容的项目资金进行有机整合,相互配套、相互补充,集中资金实施优势项目,适度扩大项目投资规模,夯实扶贫资金整合基础管理,建立和健全财政资金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向脱贫攻坚领域倾斜的投入导向机制。在资金安排上要避免暗箱操作,不搞照顾平衡,增强透明度。

三是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切实做到专人、专账管理;建立公示制度,公开扶贫资金计划分配和使用情况,公开项目实施情况。进一步完善报账制,探索乡镇财政所全面参与扶贫资金监管、实现县乡共管的资金监管模式,确保扶贫资金封闭运行,直达项目。资金的拨付要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坚决杜绝使用虚假和不合规票据报账问题。要严格实行扶贫项目检查验收考核制度,对扶贫资金的检查验收,可采取由乡镇政府领导、财政部门和扶贫主管部门组织、驻点后盾单位参与的办法,组成验收组,集中力量,每年对完工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四是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应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建立扶贫项目资金的跟踪问效制度、目标评价体系和效益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绩效评价和财政监督的职能作用,利用乡镇财政所就地就近监管的优势,加强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安全完整,最大限度发挥扶贫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是建强配优扶贫资金监管队伍。进一步优化扶贫资源配置,适当增加扶贫资金管理监督的专职人员。强化法纪教育,充分认识扶贫资金是“保命钱”、“高压线”,树立廉洁意识、服务意识。加强学习和交流,提升扶贫资金监管队伍的综合素质,为扶贫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作者单位:汝城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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