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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兴华:构建新型农村文化生活形态的内源力探究

[ 作者:黄兴华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4-11 录入:王惠敏 ]

农村自主性培育:构建新型农村文化生活形态的内源力探究

——基于城乡统筹的视角

【摘 要】随着城乡统筹的不断深入,城市对农村的单向度输入引发了农村文化生活形态的变迁。建构新的农村文化生活形态的前提是必须立足农村,关注农民的需要。只有通过对农村和农民自主性这一内源力的不断培育才能有效建构起新的农村文化生活形态。

【关键词】城乡统筹;农村文化生活形态;农民自主性

三农问题涉及农村各个领域,农民文化生活形态是其中的重要构成部分。近年来,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日益受到学界关注。笔者试图从城乡统筹这一视角出发,探讨在这一背景下如何重塑农村文化生活形态,以丰富学界的研究。

一、城市对农村的单向度输入引发农村文化生活形态的嬗变

城乡统筹事关农村发展和进步的全局,统筹城乡文化发展是其中应有之义。统筹城乡文化的发展,就是要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建立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促进城乡文化的协调发展。但实际情况是,城乡文化的统筹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城市为农村文化生活输送了大量的资金、技术和新的文化活动形式,带动了农村文化生活形态的多样化;另一方面,由于城乡统筹目前尚偏重于以城促乡和以城统乡,片面强调城市对农村的单向度输入和城市的主体性,忽视农村和农民本身的需要和创造性,反而给农村文化生活形态带来了一些消极影响,使原有的农村文化生活形态发生了不同于以往的嬗变:

(一)农村文化生活的乡土性日益弱化传统乡村的文化生活特别是公共文化生活如庙会、乡间的戏曲等,都带有十分浓厚的乡土特色,为农民所喜闻乐见。诚如费孝通先生指出的那样:中国乡下人的生活是土里土气的。[1]城乡统筹提出后,为丰富广大农民的文化生活,城市开始加大对于农村的单向度文化供给,其中最典型的就是送文化下乡。但文化下乡明显建立在城市对农村歧视的基础之上,它背后的逻辑显而易见:城市是先进的,而农村是落后的、是被动的、没有自主性的。文化下乡的大部分节目,反映的往往是充满物欲和刺激的城市生活方式,是城里人眼里的农民生活,而非农民的现实生活。尽管送文化下乡活动遍地开花,但人们很快就发现,这些活动很难引发农民内心的强烈共鸣,甚至强化了农村与城市之间的隔膜。因为农民真正需要的,是源自本土的、带有乡土味的文化生活。所以,大多数文化下乡活动无法引起农民的强烈共鸣,缺乏长久的吸引力,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力。

(二)农村公共文化生活渐趋式微公共文化生活是指超出家庭以上的单位(如村庄、社区、政府或民间组织)组织的具有公共性的文化活动,如庙会、歌舞会、民体表演或工艺比赛等活动。[2]传统的农村中文化信息产品如电视和电脑相对缺乏,个人文化生活如闲聊等显得单调与无聊,人们就有了组织和参与公共文化生活的需要。传统的公共文化活动往往由农民自发组织,以本村的青壮年为主体,形式十分丰富,因而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参与者几乎囊括村内的所有人,强化了村庄内部的人际交往网络,使传统的农村结成了一个紧密的联合体。随着城乡统筹的实施,原来农村公共文化生活的主要组织者和参与者——青壮年农民大部分流入城市,他们长期在外,很难再形成对村庄的强烈认同与对村庄公共事务关心。对网络、手机等新兴工具的依赖,也使得他们拥有更加丰富的私人生活世界,城市生活方式的选择使得他们在经济和文化认同上与村庄的关联度急剧下降,村庄的公共事务渐渐远离了他们的世界,农村出现了空心化的趋势,村庄中的老弱妇孺成为公共文化生活的主体。[3]而这些人无论是从意识与能力还是从文化与需求上,更多地趋向与老朋友的聊天、听戏、看电视、打牌等个人化的或具有圈子化色彩的生活,很难形成以村庄整体为单位的公共文化生活。

(三)消费主义文化生活观念大行其道消费主义,是指人们消费的目的不是为了满足实际的需要而是为了满足被制造出来的欲望,即人们消费的是商品的符号象征意义而非其使用价值。 [4]传统中国乡村社会物质相对匮乏,经济自给自足,因此人们提倡勤劳节俭,坚持实用第一,反对铺张浪费。随着西方的消费主义文化在城市得到普及和内化,在农村人口的自由流动过程中,农村传统的价值观被金钱诱惑力所打碎。[5]在城乡统筹实施的过程中,消费主义文化对农村形成了一种巨大的、不可抗拒的诱惑。在今天的农村,通过电视上无孔不入的广告宣传,农民不断被告知勤俭节约的消费观过时了,只有站在消费时代的潮头,才能证明自己的价值。与此同时,由于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出现,大量农民进城打工,这部分人受城市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和冲击也越来越大。于是,很多农民逐渐抛弃原有的实用型生活方式,盲目追求高档,向往名牌,在自身经济条件远远落后于城市居民的情况下,刻意模仿城市生活方式,追求过高的、毫无必要的消费。而这种消费主义文化会对农民产生严重的负外部性,被调动的消费欲望使得农民对生活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大幅度下降。

二、建构新型农村文化生活形态的前提是农民和农村主体性的回归

新的农村文化生活形态的构建离不开城市的介入。但城市只能作为重构农村文化生活形态的外部助力,在资金、技术和人才上帮助和支持农村。农村文化生活形态的主体是农民,要实现农村文化生活形态的重构,前提在于农民和农村主体性的回归。

1、新型农村文化生活方式的构建应立足农村经济不发达的现实。众所周知,城市生活方式是高消费的,当前农村文化生活形态受城市消费主义文化影响很大。一个明显的例子是,随着家电下乡的实施,农村出现了电视的更新换代热潮,有的农民甚至为买自己并不需要的液晶和大屏幕而债台高筑。但事实上,原来的纯平和小电视也能满足农民的使用需要。农村是否适合这种高消费的生活方式呢?生活方式的选择和经济基础密切相关。近年来,农民收入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但支出的增长更快。城乡差距正在日益拉大,城市的生活方式明显不适合农村。新的生活方式的构建必须立足于农民收入不再可能大幅度提高的现实基础之上,通过广泛开展适应农民经济生活水平的文化活动。

2、新型农村文化生活方式的构建应关注农民本身的精神需要。在自给自足的传统农村中,农民粗茶淡饭,但却简单快乐。而当前农村,在城市消费主义文化的殖民下,农民的生活条件在改善,但他们的主体性在逐渐消失,生活中原有的意义也在丧失,他们应该如何看待和追求人生的价值。[6]究其原因,是面对城市的各种诱惑和城乡差距日益拉大的事实,农民已经找不到一种可以赖以抵抗的精神文化支撑而产生了心理恐慌,看不到农村的前途和希望,因而只有向城市靠拢。因此,要重建农村文化生活形态,就必须帮助农民重建自己的精神家园,建立现代农村文化价值体系,使之与传统乡土中国强调的以人为本、人的内心和谐、人与自然协调相处等价值观念融合,为农民提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积极向上和健康的文化,特别是为农民提供人为什么活着的根本性说法。[7]同时,为农民创造一些永恒的可以寄托生命意义的东西,比如永久的墓地,[8]帮助农民重新找到生活的价值和意义,让他们在变动世界中重拾信心和力量,得到心灵的慰藉。

三、农村和农民自主性的培育是重塑农村文化生活形态的内源力

重塑农村文化生活形态的根本动力,主要在于培育农村和农民的自主性,激发农民自身的活力。而农民活力的激发,就必须植根于农村文化传统,通过小渠道教育,依靠村民委员会和农民积极分子的努力。

(一)根植于农村小传统文化,通过小渠道教育塑造新的农村文化生活理念人们采取的生活方式往往和他们所处的生活环境、文化传统及其文化观念密切相关。一方面,以都市生活为基础的消费主义文化不适合农村;另一方面,过去那种过度节俭的生活方式也无法适应时代的需要。

因此,新的农村文化生活理念既不是过度消费,也不是过度节俭,而必须立足于久远的农村文化传统,与农村的现实情况和农民本身的精神需要相结合。一种新生活理念的树立,绝不可能在一朝一夕之间完成,而必须经由特定的途径,一点一滴地渗入和内化。在广袤的农村大地上,真正对农民的世界观起构建作用的应该是乡间的戏曲、传说,包括各种舞台戏、民谣民歌、俚曲、故事传说、民间宗教的各色宝卷等,也就是西方学术界所称的小渠道教育(或非正式渠道教育)。小渠道教育虽然属于小传统文化范畴,但由于其覆盖了广大农村的每一个角落和每一类人群,因此,它的效果也是大渠道教育(主要是指学校教育)无法企及的。农村的集市与庙会,一般都有搭台唱戏的场面,逢年过节、婚丧嫁娶也一般有民间演出。农民从小耳闻目染,不仅看戏,而且还积极参与,充当业余演员,其他一些半戏剧性的娱乐活动,如社火和秧歌等,更属农民群众参与性的自娱自乐。

可见,农村的戏乐,实在是他们主要的受教途径,还有一些民间故事、俚曲民谣等经过世相传袭,通过长辈之口,也成为乡村孩子们所受到的最初的教育,必然会对其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农村的民间文化能人们不妨在民间传统文化传承的内容和形式创新上做文章,如改编一些旧戏曲或编写传唱一些新的戏曲、民谣,使之体现新的文化生活理念,并通过农民的口耳相传,以寓教于乐的方式,日积月累,一点一滴自觉渗入到农民的内心深处,从而使农民养成一种适合自己的健康文化生活形态,真正建构起自身对于生活意义的理解,表达自己的世俗关怀,为自己的生活找到目标,并乐于在村庄内部追求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二)利用村委会的优势发掘农村文化人才、提供文化活动场地和培育文化氛围

在农村文化生活形态的重构中,村委会也是农村内源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村委会是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属于地方自治机构,因此它是农村的一部分,其成员也都是农民。在农村中,相对于个体的农民而言,村委会及其成员享有较高的威信,在发掘人才、提供活动场地、培育文化氛围方面更具优势。民间往往不乏各式各样的文化人才,村委会可以通过对本村的文化能人进行登记,并任命其担任一些与农村文化活动相关的职务,使他们能够名正言顺地发挥作用。由于农村文艺积极分子通常教育程度都不高,其文艺技能大部分是通过自学或继承而来,在创新性方面会有所欠缺,村委会应定期组织其进行外出培训,更新其文化知识,避免文化活动和文艺演出的重复性,保持农村文化生活的创新性。

村委会应尽量为农民的文化活动提供场所和设施。资金充足的村委会可以建造农民文化活动室,而缺乏资金的村委会,则可以帮助农民向上级申请经费,或将村委会的办公场所统筹利用,为农民创造一个进行文化活动的空间。为了永葆农村文化生活的活力,村委会可定期组织文化活动并对从事农村文化活动的人员给予奖励。对于参与文化活动人员的激励应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因为在熟人社会的农村,由于传统文化的影响,农民对于荣誉的认可度非常高,面子问题十分重要。一旦农民知道,从事文化活动不仅可以满足本身的精神需求,还能使自己和家庭在村庄中有一定知名度和面子,同时还能获得少量的物质奖励,这无疑将在农村造成有利于开展文化生活的氛围,极大激发农民开展文化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构起人们对于村庄生活的认同。

(三)激发农村文化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持文化团体的辐射力和生命力

构建新的农村文化生活形态与农村文化人才的积极性关系紧密。应保持他们的创造性,使之形成一个具有活力的团体,并在此基础上组成具有高度凝聚力和认同感的文化团体或文化组织,利用团体的辐射效应,挖掘具有本地特色的资源,树立自己的文化品牌,提升农民对文化生活的参与度。

农村文化人才必须成为文化活动的先锋。他们必须切实承担起组织农村文化活动的职责,组织开展文化活动。文化活动的难度不能太高,最好是源于农民的生活、农民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要为农民输送有价值的信息,满足农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文化能人们要通过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提升他们参与文化活动的意愿和热情,提高乡村社区的凝聚力。在活动中,文化人才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注意不断创新文化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以保持文化活动的吸引力。

农村文化团体是农民参与文化生活的平台。农村文化人才要充当组织文化团体的主力军。这些人应该是有空闲时间、有经济能力、爱好文化活动、有爱心的。文化团体的基础应该是共同的兴趣和爱好,有共同的生活习惯和传统风俗,具有高度的向心力和凝聚力。由于中国特殊的传统,通常一个村庄的农民因为血缘宗族关系而结成一个紧密的共同体,因此,一般来说,文化团体的规模最好以村庄为单位。文化组织的成立也不能急于求成,要循序渐进。通常来说,一开始就将整个村庄农民纳入文化团体是相当困难的,不妨让一部分人先组织起来,从而形成一部分文化活动的中坚力量,再带动其他村民,最终实现文化组织范围的扩大。

保持文化团体的吸引力需要依靠不断的创新。文化能人们要集合文化团体中所有成员的力量,根据当地的特色,充分发掘当地资源,创造和开发出一些具有本土风情、当地人喜闻乐见的节目,树立自己的文化品牌,吸引外人的关注,扩大团体的影响力,提升村民文化活动的兴趣。农民自己创作的特色节目可以由文化能人或者文化团体或者村委会出面,与政府或企业联合向外推广,一方面会产生不小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也将大大增强农民自身的成就感,从而构建起农民关于自身生活意义的理解。此外,文化团体还要成为农民之间和农民与外部交流的平台,通过这种交流,让农民自己培育自己,自己教育自己,自己宣传自己,最终能将村内外的资源加以整合,创新农民文化生活的内容和形式,最终构建起农民对于新的文化生活方式常态化的认同。

【参考文献】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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