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也是为了体恤下属,抱着侥幸心理才借考察之机增设公款旅游项目。这确实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违纪行为。既给单位造成了极坏影响,也给自己和家庭带来了不良后果。”杭州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原主任徐磊提起这件事,至今还懊悔不已。(中国纪委监察部网站,1月25日)
一直以来,体恤下属都是衡量领导能力的重要标准,关心下属不仅可以拉近领导和下属的距离,增强凝聚力,而且还有助于形成“筷子效应”,最终达到“1+1>2”的效果。但体恤下属并不是每一位领导通用的“万精油”,一旦错用方法,体恤下属也会背离初衷,变味失真。
最近,“徐磊事件”就是让体恤下属变味失真的典型例子。在此次事件中,这位杭州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原主任打着体恤下属的旗号,借考察之机增设公款旅游项目,拿着政府公款,一边学习考察,一边旅游观光,视八项规定为无物,最终自食恶果,受到了法律的处罚。
也许,这位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原主任的初衷确实如他所说,是为了体恤下属,但是从最开始其就采取了错误的方式,走上了错误的道路,把公款作为旅游的经费,考察之行作为“随团旅行”的契机,表面上其让考察之行“有滋有味”,让下属身心愉悦,但实质上其错误的做法却让这次美其名曰“体恤下属之行”打上了违法违规的烙印。
那么对于领导来说,何为真正体恤下属?就笔者认为,我认为首先体恤下属这一充满正能量的行径决不能驶出法律法规这条“铁轨”,所以类似拿公款体恤员工的事件一定要坚决抵制;同时领导体恤下属属于正常工作以外的活动,所以绝不能把两者混为一谈,尤其不能把正常工作行程演变为领导与下属同乐的“温床”。其次,广大领导应该认识体恤下属不应只局限于待遇福利上的关心,更应该从精神层面去关心自己的每一位下属,了解他们的喜怒哀乐,在他们进步时,给他们点赞;在他们困苦时,给他们鼓励,以心换心,以心交心,那么我想这才是“表里兼备”、“味真兼具”的体恤下属。
(作者单位:平武县龙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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