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年,兴起了上级与下级之间签订目标责任书,而且风气愈演愈烈。安全工作签、生产工作要签、环保工作签、保密工作签、党务工作签、廉政工作签……,结果导致一些责任书流于形式,一些责任书签完就搁置在柜子里,缺乏事前指导、事中管理,只是在事后考核时拿出来,成了应付检查的一纸空文,引起了基层同志和落实单位的强烈反感。
我们都知道,上下级签订责任书,相关的负责人在责任书上签署自己的名字,表明对工作的重视,也是为了工作的更好落实。目标明确,内容清楚,职责清晰,有利于责任人经常对照检查工作上的失误、思想上的偏差、作风上的浮夸、廉政上的不足等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一次次签订责任书,犹如给自己一次次上“紧箍咒”,经常拿出来念一念,可以使大家明确自已在相关工作的地位和责任,有利于强化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许多的责任书只是一“签”了事,没有发挥应有作用,无异于废纸一张。
责任书之所以变为废纸,原因固然很多,但最根本的还是形式主义作祟。主管部门与下级签了责任书,就等于完成了工作的布置,对责任单位的具体落实措施、落实情况不管不问,只待考核检查时听听汇报、翻翻资料、看看总结。即使出了什么问题,也可以以“签订过责任书”为由推脱自己的责任。对基层单位来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这也签、那也签,你也签、他也签,甚至有些是“年年岁岁花相似”,只是改个时间而不改内容,纯粹是为了应付检查而“签”。而基层工作繁重,根本没有精力去落实这些“责任书”,结果只好有选择的落实,有重点的落实,其余便一签了之,只待检查时再翻出来,对照着编一编汇报材料,以应付检查。
由此看来,要想让“责任书”发挥“军令状”的作用,关键还是要狠治形式主义。首先,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到科学设立。现实中,有些单位把签订“责任书”当成“万能钥匙”,样样工作都签,各个部门都签,这对基层单位来说无异于“狂轰滥炸”,致使基层单位手忙脚乱、应接不暇。所以,各单位在组织签订责任书之前,一定要进行调研,果断将与法规制度相违背的、无关全局工作的“责任书”全部砍掉,防止过多过滥,以确保责任书“紧箍”作用的发挥。
其次,要坚持权责统一,做到内容具体。主管部门与基层签订“责任书”,其内容要增强可操作性,要量体裁衣,根据基层单位不同的实际情况明确责任,不能一字不变的签“通稿”,让基层的同志知道去做什么,知道怎样去做,知道达到什么样的标准,切忌空泛议论。同时,内容中不能只强调基层的责任与任务,也要明确主管部门的义务,使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的权力和责任一目了然。确保实施中上下共同负责,出现问题上下一同问责。
第三,要坚持求真务实,做到落实到位。责任书签订之后,主管部门不能当“甩手掌柜”,要对照责任书实地检查指导督促,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倾向,帮助基层解决发展中的难题,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基层单位,要对照责任书,建立工作台帐,实施销号处理,杜绝表面文章、盆景成绩。特别是在考核时,考核的实施者不能只听汇报、只看总结、只查材料,而要实地察看,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对落实不力、没有达标的单位不能只象征性的扣分了事,要对相关的责任人予以问责。
总之,要防止“责任书”成为一张废纸,其设置和内容都要符合本系统、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和阶段性任务特征,使推进工作有抓手,实现目标有保障,这样才能保障基层单位始终保持专注发展的定力,真正做到聚精会神谋发展、一心一意搞建设。
(作者单位:郑州市淮河路53号院郑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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