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地方,为了把工作做得更好,把责任压得更实,往往下发责任书、签订责任状,但有的责任书重形式却不管落实,只重“发号施令”,不管“落地有声”。(5月21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自古以来就有立“军令状”的说法,白纸黑字立下军令状,是必须兑现的。时下,上级与下级层层签订责任状,已成为不少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管理的重要手段,每开展一项工作,各种责任书就纷至沓来。但在实际工作中,责任书成了“打白条”,成为了一些不作为、不抓落实、不负责领导干部的“挡箭牌”。长期以往,责任状变了味,成为应付检查的一纸空文,签订的意义何在?
签订责任书,目的是督促工作有效落实。但责任书过多过滥,则会流于形式,不仅无法体现责任,还会助长不负责任的意识滋生,使工作落实的检查也流于形式。检查工作落实得怎么样,查看台账是一个重点。有没有将相关精神传达到位,就看会议记录;有没有将相关政策解读到户,就翻你和责任方签订的责任书。
笔者以为,责任不能由责任书代替,落实工作不能只停留在“责任书”上。上级对下级开展工作最实际的指导就是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开展行之有效的部署,对责任书明确的责任内容及时进行督促、检查,掌握工作开展情况,不断跟进任务进展。同时,下级对签订的责任书也不能只签不干,不去落实责任书的内容和要求。
说到底,责任书的签订,除了要做到任务明确、奖罚明确外,重中之重是狠抓落实。作为上级党委、政府,应及时督促下级经常把责任书拿出来看看,哪些责任尽到了,哪些责任没尽到,做到心中有数,特别是到了年终岁尾,应按责任书约定的内容逐条对照,严格考核兑现,该奖就奖,该罚必罚,绝无儿戏。这样一来,责任书的签订才会发挥应有的作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责任书才不会成为一纸空文。
(作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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