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遵循生物生长规律与小农经济规律的农业,以及人多地少尤其是人均农用地更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农业生产适宜小规模的家庭化,不宜大规模化。
农业生产需要遵循哪些规律,或受哪些条件制约?农业生产适宜哪种组织形式?正确认识这些问题,有利于促进农业农村乃至城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农业适宜小规模的家庭化生产
(一)遵循生物生长规律的农业决定了其生产适宜小规模的家庭化
农业依赖一定地理气候环境,并遵循生物生长规律。除了少数诸如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业能实行严格规范的生产经营管理外,在粮棉油蔬果等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精心种养、细心照料、妥善存储、应时上市,及时防范病虫、自然等灾害,而不如工业生产高效化、监管标准化、风险可控化。因此,为促进农业持续健康发展,其劳动与劳动成果应紧密相联。倘若农业实行大规模化生产,那么往往需要雇工生产农业。由于雇佣的农民生产的不是自己的农产品,其劳动与劳动成果利益联系不够紧密,那么他们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就不高,劳动计量、劳动监督等劳动管理成本也往往很高,且生产经营中的风险难以及时预防。相对雇工制,家庭化生产既能提高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也能减免租地、雇工、劳动管理等成本,还能发挥家庭成员紧密协作优势、利用多年积累的农业生产经营经验与血亲相连邻里相助等社会资本。家庭化生产农业模式已被改革开放以来家庭承包经营成功实践所证明,也被二十世纪五十至七十年代集体生产曲折经历所反证。回顾我国长达两千多年封建社会农业史,地主对佃农往往实行的是收租制而不是工资制;环顾世界各国尤其是一些发达国家的农业生产模式,仍以家庭生产为基础。因此,雇工生产模式通常不适合农业;当然不排除有少量的季节性雇工。
(二)遵循小农经济规律的农业决定了其生产适宜小规模的家庭化
农村家庭既是农业的基本生产单位,也是农产品的重要消费单位,因此农业是一种小农经济。而且农业能解决我国数亿农民的就业、生计与发展问题,因此也可以说农业是一种民生经济,甚至是一种政治经济。在人多地少、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城乡二元结构在相当长时期内难以消除等国情之下,农村家庭往往在农业生产中投入更多劳动力,直到其边际报酬接近于零,即使达到零也不能解雇自家多余的劳动力,即能容纳很多劳动力、承载相当多人口。这有别于一般工商业:一旦边际收益低于市场工资,便会停止雇用或停止投入更多劳动力,从而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最佳人力资源配置,即不会产生过剩劳动力。其实小农经济并不“小”,并不与农业现代化相矛盾。随着农业科技的不断进步、农业服务的不断提高,家庭化生产农产品完全能通过合作经营、购买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农产品加工销售纵向一体化发展等经营形式,加上政府扶持而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无论是人多地少的日本、韩国、台湾等“东亚”农业现代化模式,还是地多人少的美国型农业现代化模式,无不以家庭化生产为基础,即都将家庭作为农业生产的基本组织形式。
二、农业生产不宜大规模化
(一)人多地少尤其是人均农用地更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农业生产不宜大规模化
人多地少尤其是人均农用地更少的基本国情,既决定了中国人的饭碗需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非常重要,也决定了在相当长时期仍旧有数亿农民在农村居住、务农、生活,还决定了我国宜走精耕细作式的以家庭生产为基础的现代化农业发展模式,甚至决定了我国应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等“三农”基本制度。倘若农业生产大规模化,不仅会降低单位土地面积产出率,不利于保障粮食安全与工业原材料供给,也容易导致上亿农民失业或无地可种、居无定所。即使人均耕地面积增加1倍,也与美国等规模化水平差距甚远;而将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上亿农民何去何从,这不仅是一个前所未有的经济问题,更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甚至是一个非常严重的政治问题。试图在农业生产方式、农业政策等方面硬套“地多人少”的美国模式于“人多地少”的我国,注定是行不通的。印度农村土地实行私有制,导致了一定程度的土地集中和大农场的兴起,失地被雇人员占到总务农人员45%左右。因此,土地承包的均分制度乃是维持我国社会稳定乃至政治安全的一项农村基本制度。
(二)农业生产大规模化既违背农业农村发展规律也违背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规律
小规模的家庭化生产农业遵循了农业农村发展规律,不仅能有效缓解人多地少的土地压力,保障粮食安全与工业原材料供给,也能解决数亿农民就业、生存与发展问题,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繁荣;不仅能更好坚持农地农用、不损害地力、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统分结合双层经营农业体制、村民自治等农业农村基本制度,也能弘扬聚村而居、精耕细作、间作套种、血亲相连、邻里相助等传统农耕文化乡里文化,还能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弘扬生态文化。倘若农业实行大规模化生产,不仅违背农业农村发展规律,也不符合我国人多地少基本国情;不仅违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政策初衷,影响村民自治发展,甚至导致农地单产化非粮化非农化,冲击现有“三农”基本制度,也导致相当部分农村发展成果倒流城镇,形成新的城乡二元体制机制,进一步扩大城乡发展差距;不仅影响传统农耕文化乡里文化生态文化的弘扬,也影响社会的稳定,甚至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可以说,农业生产组织形式或生产规模的不同关乎一国政治经济体制的抉择与坚持,市场竞争不应在其中起决定性作用。其实,农业并非纯竞争性产业。毕竟农业比较效益低,而又是产业之基、民生之本、传统文化与可持续发展之源,甚至具有战略性作用,因此它更多受各国政府保护或扶持;即使是实行市场经济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也往往如此。
综上所述,在我国,家庭化生产农业、小块土地生产、小农经济不仅不是过时的、落后的、没有前途的,反而遵循农业农村发展规律,符合国情农情;不仅能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也能促进城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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