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从湘潭县财政局获悉,根据《财办农[2013]58号》文件精神,湘潭县被确定为2013年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县,将获得中央财政1000万资金,用于加快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组织化发展。
湘潭县是以“粮猪型”产业结构为主的农业大县,是全国的产粮大县。全县有耕地面积87.18万亩,常年粮食播种面积160万亩,其中水稻152万亩,粮食总产量80万吨。全县农机拥有量和总动力达到29.6万台、137.7万千瓦,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7.7%。现拥有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46家、农机专业合作社13家、农机大户285户、病虫害专业化防治队伍69家。同时,涌现出君宜生态、裕湘米业、金凤食品等一批粮食收购加工龙头企业,粮食产业得到长足发展。
为充分抓住此次契机,进一步推进湘潭县农业生产发展,湘潭县确定石潭、排头、茶恩寺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已初具雏形的粮食生产大镇为主要试点乡镇,采取“点面结合”方式,以全程社会化服务方式为主,适当向周边乡镇辐射。试点过程中,将对农资供应、农机推广和田间管理、机械化作业等环节实行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面积为石潭2万亩、排头1万亩、茶恩寺0.5万亩,辐射分水、射埠、花石、河口、杨嘉桥等乡镇,面积2.5万亩。
按照“谁服务,补贴谁”的原则,直接补助对象为提供农业生产全程化社会化服务的组织,最终受惠对象为享受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的农民。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应主要针对“向他人提供服务”进行补贴,而非“自我服务”。农资供应环节补助标准提高至10元/亩;农技推广环节为每亩15元;机械化作业环节水稻机耕每亩40元;水稻机插秧、水稻机收、水稻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分别为每亩20元;大田耕整、灌溉和除草每亩10元,仓储加工环节的烘干、晾晒、保管和除虫每百斤3元。此次试点工作将有效增加双季稻种植面积,杜绝耕地抛荒,提高粮食产量,保障粮食有效供给。同时,肥料、农药施用量的减少,能够有效减少农村面源污染,降低稻谷农药残留和重金属含量,减少霉变虫伤,提高稻米质量,确保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