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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乃生:推进三治融合提升群众满意度

[ 作者:徐乃生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2-20 录入:王惠敏 ]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开启新时代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需要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进一步推进工作重心下移,促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的“三治融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日益增长的需要,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深化多领域基层民主示范创建,推动和引领自治。持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配备法治副村长,全面推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引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与组织、民政等部门对接,规范村规民约修订的“十条工作法”,并组织法律顾问协助梳理审查,为村民自治建言献策。积极培育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引导建立“乡贤会”“百姓议事堂”等基础型社会组织,搭建基层群众参与重大决策和公共事务的平台,以开放性架构吸纳社会力量承接部分服务职能,激发村民自治的活力。

构建全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和完善法治。着力解决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城乡、结构等不平衡问题,加大政策、资源等调配力度,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覆盖乡村,打造“十分钟法律服务圈”。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资源,采取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实体服务模式,重点推进镇街、村居法律服务站点标准化建设,做优做强基层一线法律服务机构;积极研发地域性、实用性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为群众提供便捷、实用、高效的法律服务;依托12348服务平台,做大做强“两微一端”新媒体法律服务功能,实现“一门通、一线通、一网通”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方式,让群众足不出户获得优质法律服务;探索“扶贫+法律服务”新模式,持续开展“法律惠民垄上行”专项活动,实施以“律师诚心利民、公证暖心便民、法援爱心护民”为主要内容的“三大行动”,为群众提供主动、贴身的公共法律服务。

发挥深层次的德法同行引领作用,提倡和推广德治。借助地方历史文化底蕴,大力弘扬道德文化,深入开展“美好生活·德法相伴”“德法同行·文明共创”等活动,依托村居法治讲堂等阵地,开设婚姻家庭、社会保障、金融安全等专题讲座,培树“崇德尚法”的新型村居。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依托道德讲堂开展孝德文化教育。开展家风家训征集评选,选树和宣传“最美家庭”“十佳孝星”“道德模范户”“守法模范户”等先进事迹。组织发动“五老”志愿者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区矫正教育感化等工作,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贡献力量。

目标指引方向,使命引领未来。推进“三治融合”,提升司法行政的群众满意度,需要付出更加艰苦的努力。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在习近平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定力、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舍我其谁的勇气担当,进一步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齐心协力、砥砺奋进,全力推进法治建设,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而努力奋斗。

作者系宿迁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江苏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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