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乡村发现 > 首页 > 主编推荐

刘守英: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绩效调查

[ 作者:刘守英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4-20 录入:王惠敏 ]

农村信用体系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农村金融领域,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将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使得农村金融更加普惠,农户信用贷款的不良率降低,农户融资成本下降,农户脱贫致富的效果提升。为此,课题组选取了农户信用信息全覆盖的安顺市进行重点调研,并对安顺市及下辖的西秀区、平坝县、普定县、镇宁县、关岭县和紫云县6个县(区)2006—2015年农户信用及信用贷款等数据进行了计量模型分析,力争准确量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成效,探讨其背后的政策内涵。

安顺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2006年,安顺市依托农信社系统启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截至2015年10月,安顺市应建档的46.46万农户已经100%建档,其中经评定可授信的农户数为44.15万户,占95.03%。农户信用贷款的授信总额为152.36亿元。信用组8016个,占82.84%;信用村116个,占89.41%;信用乡镇70个,占86.42%。

安顺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具有以下六个特点:

一是信用社、村两委和群众共同参与。由信贷员、村干部、群众代表组成“三人小组”,逐户进行调查摸底,面对面采集农户的信用信息。同时,建设金融支农服务站,聘任村支书(主任)任站长,农信社管片信贷员任副站长和金融副支书(村主任助理),实现金融服务“零距离”,畅通农村金融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是农户信用信息尽可能全面。主要包括农户家庭状况、个人资产、从事行业、收入和负债状况、经营场所、以往信用记录等信息,其中对个人资产、经营场所等进行图片存档。

三是信息采集与管理实现电子化。农户信息在采集阶段就进行电子录入,并建立电子台账和数据灾备制度。

四是根据农户信用信息进行分级授信。在认真分析农户收支结构、偿债能力、经营水平的基础上,科学合理评定农户信用级别,并分类授信,发放信贷卡,按信用等级对信用贷款实施差别利率。

五是实行信用信息的年审复核,动态调整农户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

六是建立信用村、信用乡、信用县的评比体系。并对信用村、乡、县给予“资金优先、利率优惠、授信倾斜”,以此推动整个地区的信用环境改善。

上述制度安排保证了信用数据质量,使得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与农村金融服务形成了良性互动。在守信者融资有优惠、失信者融资难的氛围中,农户不但自觉讲诚信,还与邻里相互督促,共同维护信用村、乡、县的荣誉,形成了守信履约的内生机制。

安顺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绩效评估

我们基于安顺市的农村信用相关数据,对农村信用体系在农村金融可获得性、农村金融风险、农户融资成本、农户收入和脱贫等方面的绩效进行了计量模型分析。量化评估的主要结果如下:

一是农户信贷开始摆脱抵押品不足的困扰,信贷可获得性大大增加。首先,安顺市获得信用贷款的农户数和农户信贷卡的发放数量不断增长,由2006年的4.4万户上升到2015年的32.9万户,农户信贷卡的发放数量也由2006年的59527张上升到2015年的425212张。其次,安顺市的农户累计信用贷款额不断增长,由2006年的23042万元上升到2015年的883737万元。每位获得信用贷款的农户平均获得的信用贷款额也有大幅度的提升,由2006年的户均5249元上升到2015年的26832元。农户累计信贷额占累计贷款额的比重也从2006年的18.9%上升到2015年的62.1%。最后,农户信用贷款从申请到获得的时间大大缩短,从2006年的7天缩短为2015年的2小时。

二是有效控制了贷款风险,整体贷款不良率和农户信用贷款不良率大大降低。安顺市整体贷款的不良率从2006年的18.62%下降至2015年的2.86%,不良率降幅达84.6%;农户信用贷款的不良率从2006年的23.26%下降至2015年的3.09%,不良率降幅达86.7%。

三是降低了农户融资成本。随着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深入,安顺市农信社普通贷款最低利率与信用贷款最低利率之间的利差由2006年的1.25%收窄为2015年的0.33%。信用贷款最高利率与最低利率之间的振幅与普通贷款的最高利率与最低利率之间的振幅之差也在缩小,由2006年的1.25%缩窄为2015年的0.86%。

四是有效增加了农户收入,农户通过农业发展脱贫的效果显著。一方面信用体系建设直接增加了对贫困农户的信贷覆盖面。安顺市农信社对贫困农户信用贷款累计额从2006年的2343万元上升到2015年的131961万元。对贫困农户信用贷款累计额占农户信用贷款累计额的比重也由2006年的10%上升到2015年的15%。另一方面,信用体系通过支持当地农业经济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降低了贫困发生率。

政策建议

第一,充分发挥农信社系统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农信社系统拥有十分有利的条件:一是农信社营业网点遍及城乡,便于员工与农户面对面地交流,可以尽可能地实现信息的全面覆盖和及时跟踪;二是农信社系统员工大部分源自本土,长期与“三农”打交道,更了解农户和农业经营主体的资质,提高了信息的真实性和信用评级的准确度。与其他机构比较起来,农信社在构建农村信用体系方面的优势明显,应制定政策以更好地发挥农信社在这方面的作用。

第二,总结各地农信社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有益做法,形成可复制的经验。近几年,全国各地一些农信社进行了有益探索,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比如,不光重视农户信息的采集,还可以在信贷成本上与农户信用等级进行对应,激励农户用信守信、积极参与信用体系建设。再比如,对信用村的评比可以建立利率优惠等激励机制,将信用村建设落到实处。有必要委托有关机构展开实地调查,认真总结各地做法,供各地农信社借鉴。

第三,构建国家层面的农村信用体系绩效评估与评级制度。鉴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建议采用统一的农村信用体系绩效考核体系,在此基础上对全国的县域地区进行评比,对信用体系建设成效突出的地区在发展农村金融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第四,发挥农村信用体系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采集的农户信用信息是实施精准扶贫的重要参考。为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利用农村信用体系做好精准扶贫,建议根据其在扶贫工作中的绩效进行定向财税奖励;参考政策性金融给予相应的优惠融资便利;针对扶贫的高风险,研究建立全国扶贫专项风险补贴机制。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秘书长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经济时报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

免责声明:中国乡村发现网属于非盈利学术网站,主要是为推进三农研究而提供无偿文献资料服务,网站文章、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