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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卓琦:三大杠杆撬动农村深化改革

[ 作者:李卓琦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11-16 录入:王惠敏 ]

“三大杠杆”撬动农村深化改革

——解读《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

李卓琦:三大杠杆撬动农村深化改革(图1)

李卓琦   省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农村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方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系统科学地推进我国农村改革进行了高屋建瓴的整体谋划和顶层设计。即从全局上总领农村改革的5大关键领域和26项重要举措,从支点上撬动农村未来改革的巨大能量。

一、“制度杠杆”:撬动农村未来改革的合力。

“仁圣之本,在乎制度而已”。制度是社会发展稳定的核心和灵魂。深化改革之际,更是需要制度的规范持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各个方面,解决深化农村改革“最后一公里”问题。农村改革五大关键领域的核心问题实质就是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带动的一系列农村支持保障体系的制度构建和完善。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首,谋划整个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突出农地制度改革、经营承包制度、支持补贴制度、户籍制度改革等。“制度杠杆”将撬动农村各项改革的完善和规范,形成农村跨越式发展巨大合力。《方案》采取分类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的制度创新,改革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有效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进一步发挥集体经济的更多效能,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的更多权能。在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上,以推动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社建设、健全租赁农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的制度规范,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二、“财政杠杆”:撬动农村金融市场的活力。

近年来,随着国内农业生产成本的快速攀升,大宗农产品价格普遍高于国际市场。财政收入增幅趋缓以及农业补贴日益逼近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的“黄箱”补贴上限,农业支持保护政策迫切需要调整和完善。通过财政资金撬动更多的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三农”,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才能释放农村金融和社会资金活力。《方案》明确指出“建立农业农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确保农业农村投入只增不减。”“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担保贴息、以奖代补、民办公助、风险补偿等措施,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健全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的制度,完善政策性金融支持农业开发和农村建设的制度,重点开展涉农担保业务的县域融资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湖南在全国首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简称“农贷险”),已在13个县市先行试点探路。“农贷险”是一款专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提供服务的保险,以保单作为担保,辅以政府设立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作为后盾,使银行放心、快速放贷,化解“三农”融资难题。以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建立地方财政出资的涉农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利用财政杠杆充分撬动农村金融市场的活力。

三、“人才杠杆”:撬动农村经济增长的拉力。

农民的能力在实现农业现代化中是头等重要的。对这些能力和知识的投资即人力资本的投资是农业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在改造传统农业,发展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农民的作用是作为新生产要素的需求者来接受新技能和新知识的培训,从而实现持续的农业经济增长。众所周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迅速推进,我国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进城,“386199”部队成为当前农村的长驻军,农村空心化、农业兼业化问题日趋严重。如何吸引年轻人返乡务农,造就高素质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如何扶持农民工接受现代化的农业新技能和新知识?这些都是农村改革中亟待解决的难题。对此,《方案》和“十三五”规划建议都明确提出“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有技能和经营能力的农民工返乡创办家庭农场、领办农民合作社,创立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成为激发未来农业农村发展潜能的关键一环,将撬动农业经济可持续增长的无限拉力。

(本文系湖南智库网根据录音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湖南智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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