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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中国-东盟农业贸易四大链条

[ 作者:杨枝煌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0-24 录入:吴玲香 ]

我国是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是我国第三大贸易伙伴。农业合作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重点合作领域之一。近年来,中国-东盟农产品贸易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合作框架下取得了平稳且较快的发展,双边农产品贸易额从2000年的27.5亿美元增长到2014年的295.72亿美元,15年增长了约10.8倍。中长期看,双方依赖性仍然在加强。

但是,双方农业贸易也出现了一些不足。第一,我国自2003年以来,在中国-东盟农产品贸易中一直处于逆差,2003~2012年分别逆差2.9亿美元、16亿美元、12.6亿美元、19亿美元、31.5亿美元美元、45.2亿美元、32.3亿美元、32.6亿美元、47.3亿美元、46.44亿美元,近年来逆差状况有所好转。第二,2016年双边贸易出现负增长。1~6月,中国-东盟进出口总额13611.8945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6%。第三,双方贸易出现了替代。我国与澳大利亚和韩国分别签订了自由贸易区以后,澳大利亚和韩国的农产品开始对东盟的农产品产生了替代。第四,双方农业贸易依然存在一定管制。对农产品的限制性,除了关税问题还存在非关税保护,特别是存在技术性贸易壁垒。此外,没有统一的认证体系,深加工仓储物流能力依然十分有限等不足,使得双方贸易综合成效提升受到瓶颈限制。因此,为了破解和规避这些限制,可以考虑打造以下四大链条,全面扩大和提升双方农业贸易水平和质量。

打造全球农业贸易产业链。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在打造农业产业链过程中带动农业贸易发展。从我国发展现状来说,笔者判断我国已经进入后工业社会。即工业的老大地位占比逐渐被服务业取代,农业占比很可能上升。特别是绿色环保的现代生态农业将成为主流,农业发展还有巨大提升空间。因此,双方要大力支持农业基础建设,切实提高农产品的安全与质量。另外,东盟国家应该抓住我国农业对外需求长周期增长趋势,通过加强双方贸易来巩固全球农业产业链。

打造全球农业贸易价值链。在财富生产过程中,最为关键的一环并不是劳动本身,而是贸易。贸易交换了双方具有比较优势的东西,满足了双方需求,放大了双方福利,增加了福利总量,从而创造了财富,因此交换和贸易是人类走向幸福的最重要途径。从当前情况看,马来西亚、越南、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是我国在东盟的重要贸易伙伴国,中国与其他东盟国家完全可以进一步发挥比较优势,进行错位对接挖掘贸易潜力,为打造全球农业价值链奠定基础,为中国农业占领价值链高端奠定基础。

打造全球农业贸易法治链。许多国家认为关税是保护自己民族产业的利器,但关税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延缓了国内劣势厂家的死亡,但是却同时损害了国内众多消费者的切实福利。因此,关税从本质上而言,都是全世界老百姓奔向幸福生活的障碍。即使是设置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也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和国际惯例。因此,中国-东盟应该从立法层面,建立与国际水平接轨的国际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守法层面,严格实施已有的国内、国际法律;执法层面,建立高效协调的执法体系。另外,农业补贴不能直接针对贸易,而要针对农业可持续发展。在农业结构调整中,保护和支持农业发展,尊重价值规律,遵守有关国际规则和我国同东盟的协议,防止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扭曲。

打造全球农业贸易物流链。第一,建立中国-东盟贸易单一窗口。我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缓慢,可以考虑先从中国-东盟贸易试点。笔者建议通过全国人大授权某一部委建立国家层面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受理进出口一切业务,利用这个平台把原先涉及商务、海关、质检、口岸、汇管、税务等外贸管理部门的权限集中起来,真正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推进贸易便利化快捷化。第二,建立中国-东盟冷链物流体系。做好农产品深加工,提高保鲜储藏技术,推进物流基础设施特别是冷链物流技术的改造提升,使我国出口农产品更加价美物廉,获取更多外汇利润。第三,建立海陆空便捷贸易通道。加快交通网络、农产品物流园区、农产品物流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物流快速便捷低成本化,更好地控制贸易逆差和弥补关税损失。第四,创新建设贸易促进体系。在自贸区、综合保税区内,建立大宗农产品保税加工配送中心、橡胶保税加工贸易中心、进口风景苗木交易中心、机电产品展销维修租赁中心、特色资源出口加工基地等特色项目,推动双边贸易的创新性提升,提高我国贸易利润。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县域经济报2016-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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