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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强化对加快农业现代化的金融支持

[ 作者:银监会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3-02 录入:吴玲香 ]

近日,中国银监会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持续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

《通知》中有许多“干货”,小编梳理编辑如下:

关于农村信用社改革:

1.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指导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引进战略认同的股东,优化股权结构,设立“三农”委员会。支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开展金融业务创新先行先试。

2.支持优质农村商业银行设立同业业务中心等专营机构,探索组建理财、信用卡等业务条线子公司,提供多元化农村金融服务。

3.支持优质农村商业银行在所在地市范围内以及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提升服务质效。

4.选择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风险基本化解的省份,开展省联社改革试点,强化行业服务功能,整合并提升为农服务能力。

关于村镇银行等:

1.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允许已投资一定数量村镇银行且所设村镇银行经营管理服务良好的商业银行,选择一家条件成熟的村镇银行作为投资管理行,提升批量化组建、集约化经营和专业化服务水平。

2.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实行“一行多县”和经济发达地区实行“一县多行”政策,持续提升村镇银行县市覆盖面。

3.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发起人发起设立服务“三农”的金融租赁公司,开发适合“三农”特点、价格公允的产品和服务。

4.支持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持续加大对农村地区消费信贷产品的投放和创新力度。

5.加快建立政府支持的“三农”融资担保体系,建立健全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为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和风险补偿。引导小贷公司、网贷机构、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加大涉农投入。

信贷支持着力点:

1.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业产销紧密衔接、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农民增收新模式。

2.对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以及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和农民工市民化的产业项目,着力予以支持。

关于精准扶贫:

单列信贷资源来对接“五个一批”扶贫工程,并对扶贫贷款实行单独统计、考核;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发挥主渠道作用,单设扶贫部门,对扶贫开发金融服务进行单独管理、单独核算、单独调配资源。商业性银行特别是涉农机构,要建立专项工作机制,以政策扶贫为支撑加大信贷投入,扶持生产和就业;单独考核贫困地区建制乡镇的机构网点覆盖率和行政村的金融服务覆盖率,加快完善贫困地区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单独研发扶贫开发金融产品,以满足贫困地区和人群的金融服务需求。

关于“村村通”:

继续将推进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作为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的一项战略性工程予以重点推动。逐步创造条件,力争在2020年底全面消除金融机构空白乡镇,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推动实现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

总结:

要立足“三农”需要,坚持市场导向,兼顾发展差异,积极探索低成本、可复制、易推广、量体裁衣式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要强化监管政策引领,加强涉农信贷风险管控。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形成政策支持合力,促进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银监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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