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是农业大省,在极少数干部眼里,农村土地成了他们眼中的香饽饽。为此,吉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整治和查处党政机关干部和国企领导人违规承包经营农村土地问题,近日通报了多起典型问题。(新华网 2016年12月7日)
“农村土地”是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说,农村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然而,个别地方的个别干部却把农村土地当成了“香馍馍”,将黑手伸向了农村土地。
在吉林龙井市,原文教卫体委主任金光允就在担任市残联理事长期间,个人出资7万元,以市残联名义与智新镇龙南村签订集体土地买卖合同,购买该村一块1000平方米土地,并先后在该地块自费建设130平方米住房和410平方米养老院用房。此事一经报道,引起民众群议,也让人不禁反思:农村土地成“香馍馍”,何解?
笔者认为,保障农民的利益,就要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具体如下:
一是加强土地确权流转管理。地方政府、国土部门首先要发挥其管理作用,规范本地区的土地管理制度。可以采取确权确地的方式,将土地承包相关证件发放到户,签订土地确权协议书,将土地的使用权限白纸黑字落到每个人头上,让农村土地找到自己的“主人”,杜绝土地乱承包现象。
二是加强土地严格执法。地方政府、国土部门要明确责任到街道、到村,从加强监督、完善程序到强化服务、加强教育入手,对本地区出现的违规使用土地现象认真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对任何违规使用土地现象“零容忍”,逐步建立起土地制度的“高压线”。
三是加强土地制度建设。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地方政府、国土部门不仅要严格围绕关于土地的法律进行管理,并且要善于积极的对党员、群众加强科学发展观教育、法制教育,提高党员群众对违法用地危害性的认识,做到防患于未然,构建和谐发展的现代理念,营造土地管理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
总而言之,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社会生产的劳动资料,是农业生产的基本生产资料,是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只有做好农村土地管理工作,才能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繁荣富强。
作者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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