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全方位惩戒“老赖”。这成为我国惩戒失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将有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华网10月4日)
近年来,由于部分人诚信意识缺失,执行难局势愈发凸显。而生效法律文书得不到实际有效执行, 不仅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人民法院应有的司法权威,无形中助长了违法乱纪的不良社会风气,司法公信力遭受贬损。解决执行难,打击老赖行为,既是中央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和法治建设的具体要求,又是最高法院的庄严承诺。相比于之前由法院单兵作战应对老赖的局面,此次中办、国办联合发文的力度更强,效力更广,更能发挥威慑作用,让老赖处于全面被围剿之势。
对老赖进行制裁信用惩戒, 不能由法院唱"独角戏",更不能由法院的执行机构唱"独角戏",而要走多元化、社会化之路,必须多部门、多行业、多手段、全领域、全方位联合行动。如果严格执行中办国办的文件,等于补上了短板和漏洞,打击、惩戒老赖的天罗地网越织越密。这样的话,老赖就会面临不能入党、不能录用为公务员、不能从事特定行业、不能担任特定职务、不能享受高消费等各种限制,并长久地背负信用污点。特别是,随着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逐渐完善,公安、金融、证券、房产等部门与查控网络的有效对接,会让老赖处于“裸奔”状态,财产状况、个人信息等完全暴露在执行措施之下,进而倒逼其主动履行义务。
信用惩戒贵在落实。守信受益、失信受惩不仅要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更有必要尽快从共识转化为常态的制度。要通过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彰显司法权威,倒逼“老赖”不敢失信、不能失信和不愿失信,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让真正守信者处处收益,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失信行为无处藏身。
长期存在的执行难问题,既暴露了司法执行力不足的软肋和短板,也暴露了信用惩戒机制的缺失和短板。破解执行难,就必须补齐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缺失的短板,加快推进对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建设,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体制机制,真正让形形色色的“老赖”们寸步难行和无处遁形。
作者单位: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东方食品销售公司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