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是一项综合性非常高的系统工程,涉及的部门单位和人群广泛,作为脱贫攻坚的工作人员,要注重处理好“四种关系”,进一步筑牢脱贫攻坚基础,构建脱贫攻坚大格局。
一是注重处理好与被脱贫群众的关系。扶贫机构要加强对党在脱贫攻坚上的政策主张的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各级脱贫攻坚的政策精神,努力引导群众的观念从“党和政府要求我脱贫”向“我要脱贫”转变,进一步引导群众主动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来。
二是注重处理好与乡镇党委政府的关系。乡镇党委政府是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主体,扶贫机构要摆正自身位置,力争当好乡镇党委政府脱贫攻坚的参谋和助手,做好脱贫攻坚协调工作,尤其是在脱贫攻坚项目实施上做到了不越权、不越位。
三是注重处理好与各职能部门的关系。脱贫攻坚是一项系统工程、社会工程,需要地区各职能部门共同协作完成,扶贫机构要积极充当好联络员的角色,做好与各部门的对接、洽谈和磋商。
四是注重处理好与市脱贫办的关系。很多地方都成立了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脱贫办,脱贫办的组建,是各地党委政府对扶贫工作大力支持的体现。各地扶贫机构不可因为脱贫办的组建而产生懈怠思想,要秉着“一家人不说两家话”的思想,做到与脱贫办既明确分工,又加强协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共同奋战在脱贫攻坚的战场上。
作者单位:四川省江油市扶贫开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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