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3日,四川省三台县纪委监察局网站“梓州清风”通报了该县中太镇退休干部霍明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操办寿宴的典型案例。(中国纪检监察报 1月25日)
4月才光荣退休,5月竟就受处分,这样的“转换”频率着实让人大吃一惊。作为一名勤勤恳恳工作几十年才刚刚退休的老干部,本应一家和乐的享受天伦之乐,却因为一时疏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规操办寿宴,落了个处分,给自己清白的一生勤劳付出留下了污点,更是给自己留下了一生的遗憾。
其实在我们普通人看来,在花甲之年办场寿宴同亲朋好友、邻里乡亲一起庆贺是不为过的,甚至在大多数农村地区本就是风俗,就应该要大操大办的请大家来吃饭热闹,可为什么到了霍明尧这里就成了“错误”,还是不能原谅的“错误呢”?诚然,虽说法理不外乎人情,但有些该坚持的原则是不能打破的,党员领导干部就应该要遵守法律规定,不要因为自己已经退休了就放松心态,放任言行,而自己将自己划出原则之外。因此,即使是退休了,干部也应当要谨言慎行,不要坏了“规矩”。
自实行中央八项规定以来,狠抓四风问题,禁止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杜绝奢靡浪费之风,霍明尧虽已退休,但是在作风建设面前谁都不能退休,即使作为一名老干部也应当严格遵守中央各项规定,认清自己的位置,严格要求自己,谨言慎行,不大操大办,在群众间造成不良影响。
退休干部也是干部,仍然具有带头作用,在狠抓作风建设的当下,对党风政风的转变仍然有自己的责任,继续发扬党的优秀作风,发挥自己的干部余热,把工作中的良好作风带到基层,向群众展现出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风范,积极发挥自己的智慧经验为作风建设建言献策,做一个退休不退热,夕阳更生辉的优秀退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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