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这么点小事。”一名接受省纪委常务副书记迟耀云约谈的市纪委书记在讲清问题之后,随口说了这么一句。“你还想犯多大的错!”迟耀云严肃质问,让这位副厅级干部一惊。“你这句话反映了你对存在问题满不在乎的态度,十分危险,必须深刻认识、立即警醒!”(澎湃新闻网1月12日)
山西一市纪委书记被约谈后称“就这点小事”被省纪委领导怒斥,我们对“这点小事”到底是什么事不得而知,文章也没有公开报道,听闻此语,我认为不外乎以下几种心态,有共鸣的:公务员本来就不容易了,何必吹毛求疵,鸡蛋里挑骨头。有不以为然的:这太常见了,哪个官员没有点小事,还有人说“蓟县大火是小事”的呢。有严词厉责的:当官还犯错误,何况是纪检监察干部,该严查严办。
我想依法处理查办,诫勉谈话自然有纪委按流程处理,我们平民百姓用不着指手画脚,但“就这点小事”折射出的官员对小事不在乎的心态却依然要引起党员干部的重视,因为“大必起于小,多必起于少”,“蚁穴失察必崩大坝,小贿不拒定成大贪”。
党员干部需慎待“这点小事”,这并不是小题大做的问题,而是防患于未然的需要。领导干部作为国家的公职人员,行使的是公共权力,在公众活动中很多是代表党和国家的形象。对于相同的一件事,同样的过程,同样的行为,对一般老百姓来说也许是小事,对领导干部来说可能是大事。比如,一般老百姓为别人办事收了钱财可能是酬劳,而领导干部为别人办事收了钱财可能是受贿;同样是“吃饭送礼”这类小事,发生在老百姓身上是人之常情,发生在领导干部身上有可能涉及触犯党纪国法。
党员干部需慎待“这点小事”,须把小事放大思考,比如窗口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者上班时间打盹、或者以身体有病为理由嗑瓜子、吃零食,虽然看起来是小事,却也从根本上损毁着党在群中的形象。
党员干部需慎待“这点小事”,就是要严于律己,关注任何微末细节,慎用手中的权力,心中始终装着党纪法规,装着群众,慎独、慎微。下属送你一物,“朋友”赠你一礼,同僚馈你一宴,这些虽然都是“小事”,但若涉名涉利,还是却之辞为好。
慎待“这点小事”是一种修养,更是一种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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