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仅是管全党、治全党的“度量衡”和“紧箍咒”,更是兼具治病救人功效、帮助全体党员炼就“金刚不坏之身”的“金钟罩”。遵照执行,刻印在心,何来“自危”?(1月3日网易网)
古语有云:“人之初,性本善。”一个人最初是并没有好坏之分的,变坏往往是因为受到了生活环境中各种不同的诱惑,进而产生了一些不该有的欲望。我们的党员干部都是从小经过严格教育而成长起来的,在入党是都是有着一颗为民服务的心的,只是在手中拥有了权力之后,在经过糖衣炮弹的打击之后,一些意志不坚者逐渐发生了改变,慢慢的忘记了他们最初的宗旨。他们变得喜欢追求于更大的权利,热衷于不同的享受,从此将自己的利益摆在首位,把人民群众抛在了脑后。
面对大千世界形形色色的诱惑,为了防止我们的党员干部改变初衷,踩踏“红线”,除了个人要洁身自好、保持本心外,还需要有严格的标准来规范广大党员干部的行为,给他们以警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正是出于这一目的。它让我们党员干部时刻清醒的认识到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它为党员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
笔者认为,作为党员干部,要勇于保持自身本色,牢记“红线”、严守“底线”、远离“雷区”,确保政治生命线的平安。首先,要自觉践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让我们严格按照《准则》的要求来做事,让我们的行为敢于接受《条例》的监督;其次,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要正确处理好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最后,要有开阔的眼界、广阔的心胸,抛却私心杂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平安”才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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