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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鑫:“五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法治化的跳跃式逻辑

[ 作者:周鑫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03-25 录入:王惠敏 ]

——基于对贵州省龙井村的实践调查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宜居宜业的和美乡村,为新时代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指明了方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一个系统而漫长的工程,而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直接影响乡村振兴的成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在有关“三农”工作的讲话中首次提到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治理模式,其目的在于发挥各自治理方式的优势,从而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效果。在党的领导之下“三治融合”的治理模式逐步向全国推广,该制度也逐步完善,但新时代社会背景之下,我国农村基层社会的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乡村治理面临众多新挑战。本文以贵州省龙井村为研究对象,通过实践调研,发现该村作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在乡村治理中仍然存在人才短缺、“三治融合”彰而不显、数字乡村建设不足等现实困境。因此,在“三治融合”的基础上提出建立“五治融合”的治理模式,充分发挥“政治”对法治、德治、自治的引领作用以及“智治”的支撑作用。通过构建“五治融合”的新型治理模式,为乡村治理法治化提供更为全面的制度保障。

一、“五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内在要素及其关联

1.五治融合治理模式的核心要素。2018年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同志在“三治”的基础之上提到了“五治的”的治理理念,他强调要将“五治”作为新时代社会治的新方式,即在“三治”的基础之上引入“政治”和“智治”形成“五治”融合的社会治理体系。其中,政治,是指坚持党的领导“基层党组织已经成为破解基层治理难题的重要抓手”使党的领导贯穿社会治理全过程,发挥政党的引领作用;自治,是指社会自我治理,即基层社会组织社会群众通过自我管理以及自我约束等方式,实现基层社会安定有序的发展格局;“人类社会的许多方面,都需要以法加以确认和调解......否则,必然的社会秩序难以维持”,在乡村治理中依法治理,各方主体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法律制度的范围内行事,建立和谐安稳的法治乡村;德治,强调乡土社会中的道德教化作用,道德的约束发挥的是一种内心强制作用,作为非正式的社会规范与法治相辅相成共同的维护社会的有序发展;智治,则是强调在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通过数字乡村建设,形成数字化、智能化的社会治理手段,通过数据分析、及时反馈和智能化服务,提升治理效率和精确度。

2.“五治融合”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与传统的“三治融合”相比,首先“五治融合”在其基础之上引入“政治”和“智治”其核心要素包括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实践和智治支撑。这些要素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内在联系,共同构成了一个相互促进、相互支持的有机整体。

政治引领是“五治融合”的灵魂,强调的是党的领导和党在乡村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在我国,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是党组织的基本职能之一。在乡村治理中,坚持党的领导是确保法治、德治、自治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实现乡村振兴的根本保证。

法治保障是“五治融合”的基石,强调的是法律在乡村治理中的权威和作用。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也是乡村治理的重要手段。德治教化是“五治融合”的重要内容,强调的是道德在乡村治理中的引导和约束作用。通过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乡村文明风尚,可以有效提升乡村社会的道德水平,促进乡村和谐稳定。自治实践是“五治融合”的关键环节,强调的是乡村居民的自我管理以及自我监督。自治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乡村治理的重要途径。通过加强自治实践,可以提高乡村居民的参与意识和能力,促进乡村社会的自我发展。

智治支撑是“五治融合”的发展方向,强调的是科技在乡村治理中的支持和引领作用。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已成为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通过智治支撑,可以提高乡村治理的效率和水平,提升乡村居民的福祉。“五治融合”作为一种新的乡村治理模式,其核心要素之间密切联系,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治理体系。只有充分发挥各要素的作用,才能实现乡村治理的法治化,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二、龙井村社会治理的实践径路

位于贵阳市花溪区的龙井村,是全国历史文化名镇,是国家3A级旅游村庄(景区),村寨内有7个村民组354户1351人。是一个具有500年历史的传统布依族村寨,其中布依族人口总数占总人口的98%,保留了布依族典型的形态和生活方式。贵州省龙井村,作为一个有着500多年历史的传统布依族村寨,不仅在文化和自然景观上有着丰富的资源,而且在乡村治理方面也展现出显著的成果。龙井村的治理体系融合了布依族的传统文化和现代治理理念,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治理模式。近年来,龙井村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试点工作为契机,在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过程中,结合当地独特的乡风民俗和地域特色创新方式方法。通过“一约两会促自治”“三亲六齐促德治”“三管齐下促法治”等方式,实现“五治”融合促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建设。得到了党和人民的高度认可,2019年12月被评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庄,2023年3月被评为贵州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一约两会促自治”。“自治”作为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村民是法治乡村的主体,只有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意识,乡村治理法治体系的建设才有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其中“一约”是指,把村规民约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每年根据新修订出台的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请村居法律顾问审核并进行公示,引导村民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构建村民自治的良好氛围。“两会”是指,龙井村2021年12月23日已成立红白理事会,并建立了一套符合本村实际的红白理事会章程和《红白事宜办理实施细则》,签订移风易俗倡议和承诺书,红白理事会将监督和管理红白喜事办理相关事宜,提高村民自治能力。

“三亲六齐促德治”。在国家法治体系日益完善的今天,法律作为国家强制的手段,而在乡村德治就是乡村治理的“软强制”。龙井村通过“三亲六齐”促进德治建设,村内世居龙、罗、王、蒙四大姓,几姓氏互相通婚,结成了盘根错节的亲戚关系。龙井村打造“三亲六齐”党建品牌,进一步提高德治水平,通过基层党建网、民生服务网、平安建设网“三网”融合为抓手,抓实“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治理机制,初步实现了对村寨“网格化管理”,为基层德治夯实基础。

“三管齐下促法治”。“法治”建设作为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保障。龙井村成立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中心设在村委办公室,由村支书任中心主任,村法律顾问、专职调解委员、网格员任成员,设置矛盾纠纷调解室、法律服务室、谈心谈话室。创新“一律两格三员+N”调解队伍模式,“一律”即村法律顾问;“两格”即村级大网格和村级小网格,“N”即市区驻村工作组、志愿者等。建立“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化解机制,设置意见箱、发放意见表、召开民情恳谈会等,使得法治乡村在法律保障之下牢牢扎根。

三、龙井村在治理体系法治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人才短缺,党组织结构不合理。在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党的方针政策需要落实到基层社会,在乡村基层党党组织是党领导乡村振兴的最后一公里,是乡村治理法治化的中坚力量。而通过对龙井村的调研结果显示,首先是,党员人数较少。龙井村党支部现有中共党员49人,预备党员2人,发展对象1人,入党积极分子2人,党员人数仅占常驻人口的3.6%。其次是党员干部的文化程度偏低,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党员人数不高。乡村基层党组织中,老年党员比例较高,年轻党员比例较低,导致党组织整体活力不足。此外,党员队伍中缺乏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党员,使得乡村基层党组织在应对社会治理法治化过程中的复杂问题时,难以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乡村基层党组织人才短缺、党员结构不合理成为党建引领社会治理法治化的一大障碍。这种人才短缺和党员结构不合理的现象,使得乡村基层党组织在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过程中,面临着一系列挑战。一方面,乡村基层党组织在推动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能力有限;另一方面,党员队伍的结构问题使得党组织在发挥引领作用、凝聚人心、推动发展等方面存在不足。

2.村规民约形式化,三治融合彰而不显。村规民约作为乡村社会治理的核心要素,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们不仅是村民在村民自治中的主体地位的体现,更是村集体共同遵守的规范和准则。村规民约中的部分内容也是对国家法律的细化和补充,有助于引导村民依法依规参与本村事务处理,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

在乡村治理中,村规民约起到了自治、法治、德治三者结合的载体作用。即村民自我管理,通过制定和执行村规民约,使村民能够在遵守国家法律的前提下,自行解决村内的大小事务,增强村集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村民依法依规行事,村规民约与国家法律相辅相成,共同规范村民的行为,保障村民的权益。通过村规民约的执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村民的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而在龙井村的村规民约中,该村规民约国家行政力量过多干涉停于纸面,大多内容都是倡议性规定,缺乏可执行性。作为中国乡土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村规民约中作为村民三治融合的“平台”过于形式化,致使三治彰而不显。

3.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不足,难以为乡村治理法治化提有力支持。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不足,难以为乡村治理法治化提供有力支持。在数字乡村的建设过程中,不仅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和网络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还需要在乡村治理方面,完备智能化设施设备的大力支持。通过调研发现,龙井村的智能化发展主要是村委会通过微信群来发布日常有关村集体的事务,村民们表示这样的通知发布方式相比传统的喇叭播音以及电话等方式更加便利,但是年老的群众对于智能手机的使用并不熟悉甚至不会使用,因此导致老年人等群体对智能化设备使用的参与度低,这一单一的智能化手段涵盖范围有限。同时,通过走访观察发现该村监控摄像头数量少且清晰度不高,这样便不能为平安乡村建设提供技术保障。因此,加强乡村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的智能化水平,是推动数字乡村建设的关键一环。

四、构建“五治融合”乡村治理法治体系的路径

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政治”的统领作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基层党组织处于乡村治理的核心地位,其主要职责之一便是政治职能。在“五治融合”的治理模式中“政治”发挥着统领作用,使得“自治”“法治”“德治”“智治”有着统一的前进方向。通过引进人才、挖掘新乡贤以及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法治观念等方式加强基层党组织,确保基层党组织始终拥有活力,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村委负责的协同治理模式。形成党领导之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建设充满活力的和美乡村贡献中坚力量。

2.完善村规民约,激发村民自治。村民自治作为乡村治理法制化的制度基石,也是实现乡村振兴建设和美乡村的关键举。自治强调地方的自主权和灵活性,使得治理更贴近实际需求,更具灵活性和适应性。而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原则的集中体现,“村规民约的践行主要通过村民的内心自觉和一定的内部强制力维系。”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愿遵守、自我约束的非正式的社会规范,具有灵活性的特点,能够及时回应社会环境变化。应当通过完善村规民约的制定程序,鼓励村民积极参与村规民约的制定及修改,充分表达自身意愿等方式,增强村民自治的实效性和民主性。

3.挖掘乡村传统优秀民族文化,为德治落地提供肥沃土壤。传统文化是乡村德治的重要基础和支撑。乡村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承载地,拥有丰富多样的民族文化资源。这些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是德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为更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肥沃的土壤。在推进乡村德治过程中,应当深入挖掘和传承乡村传统优秀民族文化。这不仅可以增强乡村居民的文化自信,还能够激发他们的道德自觉和行为自律。通过传承和创新乡村传统民族文化,可以促进乡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从而提高乡村的社会文明程度。分发挥乡村传统优秀民族文化的独特作用,将其融入德治建设的各个方面。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倡导传统美德,培育乡村居民的家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提供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4.加强法治建设,为乡村治理法治化提供制度保障。首先,通过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确保法律在乡村治理中的全面实施和有效执行。法治建设包括建立健全的乡村法律法规体系,明确乡村治理的法律依据和程序,以及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其次,通过法律的权威和效力,保障乡村治理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法治化的乡村治理要求在制定政策、执行措施和解决争议时,均依据法律规定和程序,确保各项活动符合法律的要求和公众的合法权益。最后,法治化的乡村治理不仅仅在“德治”方面能促进公民的道德建设和社会的道德约束,也能提供明确的自治权限和程序,支持乡村在法律框架内自主决策和管理事务。

5.加强数字乡村建设,提升乡村治体系理法治化的效率。加强数字乡村建设是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的重要途径。首先,数字化乡村建设可以通过建立智能化基础设施,例如智能传感器、网络连接和数据分析系统,实现对乡村资源等。这些技术可以帮助实现对基础设施的远程监控和及时维护,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其次,数字化可以促进乡村治理的信息化和透明化。建立电子政务平台和在线服务系统,使居民能够方便地获取政府信息、办理业务和参与决策。这不仅简化了居民的办事流程,还提高了治理的透明度和效率,为法治乡村提供保障。

此外,数字化还可以提升乡村法治建设的精确度和公正性。通过建立数字化的法律服务平台和智能化法律监管系统,居民可以便捷地获取法律咨询、处理纠纷和保护权益。法律智能化管理和数据分析,有助于提高司法决策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增强法治环境的建设和法律体系的实施效率。加强数字乡村建设不仅是提升治理效率的手段,还能够促进乡村可持续发展,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目标。

综上所述,通过分析龙井村的实践经验,可以看出“三治融合”治理模式在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具有积极意义。然而,随着社会治理复杂性的增加,单一的“三治融合”模式已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治理需求。因此,本文提出进一步整合治理资源,强化“政治”引领和“智治”支撑,构建“五治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五治融合”不仅能够有效整合各类治理资源,形成治理合力,还能够激发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通过政治引领明确方向,法治保障提供秩序,德治教化培育文化,心治关怀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智治支撑提高效能,从而构建起共建共治共享的多元治理新格局。这一新格局有助于推动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法治化,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坚实的基层治理基础。村治理的内生力量,才能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多元治理新格局。 

作者周鑫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后,研究方向为婚姻法理论。来源:《中国乡村发现》2024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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