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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关于塑造乡村特色风貌的实践与思考

[ 作者:张佳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4-05 录入:易永喆 ]

天府之土,沃野千里。因循自然法则,依水而聚、筑林而居、近田而作,成都乡村沉淀了以川西林盘为代表的优秀人居传统,在建设全域公园城市的理念下,成都力图塑造乡村地区岷江水润、茂林修竹、美田弥望、蜀风雅韵的大美天府田园风貌。

一、对乡村风貌的几点认知

1、整体性

乡村特色风貌不仅是指建筑风貌本身,是人工环境与自然和谐统一,空间形态与生产生活方式完美匹配的一种表征,是广阔大地景观的组成部分。

2、系统性

乡村建设活动量大面广,主体多元,特色风貌的塑造涉及乡村产业、规划、设计、实施、监督、治理等方面的系统性工作。

3、地域性

乡村特色风貌塑造需尊重自然地理环境、历史人文特征、民风民俗习惯等地域特色。


二、成都乡村风貌发展的历程与阶段性问题

成都自从2007年开展城乡统筹工作以来,乡村特色风貌塑造在不同的阶段解决不同的问题。从最初关注乡村土地集约利用,农民向新型社区集中,到关注建筑风貌的乡土性、多样化塑造,到现在追求实现公园化的乡村场景营造,建立符合生产生活和现代农业特征的乡村整体风貌。

1、顶层设计引领乡村特色风貌塑造

(1)1.0版本,“三个集中”阶段:

该阶段主要关注资源节约化高效化配置,制定工业向集中发展区集中、农民向城镇新型社区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的顶层设计,解决了乡镇企业无序发展、乡村环境污染等问题,但出现了局部地区照搬城镇开发模式导致乡村自然特色风貌的丧失等问题。

(2)2.0版本,“四性原则”阶段:

在汶川地震灾后重建阶段,加速了农村发展进程,由于需要在短时间内建设大量居住社区,为避免同质化,该阶段主要关注乡村特色风貌的多样性,制定“发展性、相融性、多样性、共享性”原则作为灾后农村重建的顶层设计,解决短时间内乡村大规模建设的需求,由此出现了建筑风貌较为繁杂,与川西田园风貌不协调等问题。

(3)3.0版本,“小组微生”+ “成片连线”阶段:

一方面,该阶段关注空间形态本身的在地化和乡土性,制定了“小规模聚居、组团式布局、微田园风光、生态化建设”的建设理念指导乡村新型社区的建设,传承川西林盘特色人居环境模式。另一方面,以整合化、集群化为导向,提出通过以点串线、以线带面的顶层设计,解决乡村资源零散分布各自为政等问题。

该阶段在空间上形成了在地特色风貌,但与产村融合还不足,生产生活关联度不高,均质化的配套也难以满足乡村多样化的需求,对于乡村特色风貌的社会共识和合力尚未形成。

(4)4.0版本,“标准体系”+“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公园乡村场景营造”阶段:

目前在公园城乡理念下,成都的乡村特色风貌塑造主要通过三条路径。一是重构技术标准体系,强化形态风貌管控。建立“1+1+2+N”镇村技术标准体系,将乡村市政、农业设施、乡村民宿等建设活动纳入规划管控全要素系统,传承川西林盘的乡村栖居模式。

二是以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促进全域全要素统筹。面临多元化的用地需求和紧约束的发展导向,通过合理划分强度管控分区,以土地整治重构乡村特色风貌。

三是以场景营造和乡村生活圈理念推动形成与生产生活匹配的乡村风貌。按照以人为本和以产为本的总体导向,构建乡村社区生活圈,形成生产、生活、生态、社区治理高度融合共享的乡村生活形态,营造大美田园场景。

2、人才制度保障乡村特色风貌品质

成都开创乡村规划师制度以来,一大批乡村规划师参与了指导乡村规划编制和建设实施,形成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现代化乡村治理模式,保障理念与技术的传导,确保规划实施不走样。

但目前乡村人才资源仍显不足,多元参与平台缺失。规划、建设、管理等缺乏基础的技术力量,社会多元参与的机制与平台不足,难以支撑乡村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

3、管理机制规范乡村合理有序的建设活动

通过建立从土地流转、土地出让、方案设计、施工监督到验收的全流程闭环编审管程序,解决乡建过程中“方案图与施工图脱节”“施工图与实施效果脱节”,对项目布局、形态、风貌等进行规划核实验收。


全流程闭环的编审管程序

明晰部门职责分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建立规划、环保、民政等多个部门高度融合的审批制度,形成“最多跑一次”的行政效率。

但目前审批管理流程不健全,自建房建设缺少规范管理,多部门联动机制和监管维护制度尚未形成,导致乡村地区无序建设,呈现风貌破碎化特征。


三、几点建议

1、建议推动相关立法,凝聚共识,形成合力

将乡村特色风貌塑造纳入国土空间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刚性管控要求以及不同主体法律责任,凝聚社会共识,形成整体合力。

2、完善乡村技术标准体系,强化顶层支撑,加强特色风貌保护

制定乡村地区底线约束的刚性规则,鼓励地方制定结合自身特色的技术标准,切实指导乡村建设与发展,强化规划表达方式的规范性,推动乡村地区转型升级。

3、建议完善人才保障体制机制,搭建乡村多元主体参与的基层治理平台

探索推广乡村规划师制度,在机构设置、人财物保障方面形成有力保障。搭建政府、乡村规划师、乡村建筑师、匠人、村民、市场主体、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平台,形成乡村建设联动共治、互助共建、共赢共享的治理格局。

4、建议探索形成全要素、全流程的乡村风貌管理体系

推动探索以县域、镇域为单位的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总结形成系列政策、规程、技术方法,形成全域全要素管理体系。建立适合农村地区生态修复、土地整治、建设活动三类全流程管理系。


(作者系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乡村建设》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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