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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农村养老之难 保障老人合法权益

[ 作者:侯东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5-23 录入:吴玲香 ]

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敬老爱老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也告诉我们父母养育之恩难以报答。在社会快速发展的今日,尽管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赡养老人的道路仍然崎岖,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日益凸显,若不及时解决,将严重影响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农村儿女不赡养老人的问题并不鲜见,大多表现为:冷漠对待老人、对失去劳动力的老人拒绝提供粮食或生活费、不关心老人是否被病痛折磨甚至虐待老人、对老人不闻不问。造成这些伤害老人感情的现象主要原因有三。其一:思想深处缺乏养老爱老意识。组建家庭后,从内心深处将老人排出自己的家庭之外,认为老人有他们自己的家,是属于借宿者,这种观念长期以往就会不断冷落老人,甚至产生憎老恨老的情绪,致使老人度日如年;其二:忙于经济建设,无暇顾及老人。现在农村年轻劳动力绝大多数都在外务工,自己要在大城市站稳脚跟唯有努力赚钱,自然无暇顾及老人,造成农村越来越多的“留守老人”、“空巢老人”;其三:缺少必要的法制宣传教育。赡养老人既是责任,也是义务,农村法制教育开展少,宣传少,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老人权益保障法》二十多年以来,多数人只闻其名,不知其意,模糊了法律规定与旧观念的界限,并且因赡养问题起诉法院的案例并不多见,从一定程度上漠视了法律法规。

为人父母天下至善,为人子女天下大孝。父母生我养我,呵护我们长大成人,让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是伟大中国梦的建设目标之一。作为基层工作者,我们面对农村养老难题,要发挥自己的优势,做到以下几个方面,帮助农村走出养老困境。第一:加强思想教育。“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利用学校、党员活动室等场所开展敬老、爱老教育活动,党员带头,以实际行动影响他人,全村营造敬老、爱老氛围,让养老光荣、不赡养老人可耻的观念深入人心;第二:积极探索农村“幸福之家”养老服务的新模式,帮“留守老人”、“空巢老人”组建一个“家”,按时提供一日三餐和休闲娱乐场所,定期为老人检查身体,以“子女出资+政府补助+村集体经济+社会捐助”等筹资模式保证“幸福之家”的持续运行;第三: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网络或请专业老师为村民们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人权益保障法》,讲述爱老敬老故事,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第四:做好养老保障政策的宣传。鼓励购买养老保险,以简单明了的海报、横幅、微信朋友圈转发等方式宣传好养老政策,完善认识,提高参保率,从而使得农民的利益得到良好保护。

子曰:孝,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也。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爱老助老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走出农村养老困境需要政府、社会和每一个家庭共同发力,当敬老爱老的观念深入人心,全社会建成了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农村养老难题将迎刃而解。

(作者系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绿汁镇腊品村大学生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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