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开展的京津冀及周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以下简称强化督查)共发现3.43万家企业(点位)存在环境问题。环保部最新通报说,近两天的督查发现环境问题294个,久违的拒绝环保部督查组检查事件再次上演。(法制日报 2月3日)
“沧海一声笑,滔滔两岸潮”是笑傲江湖的经典片头曲。企业在门里,督查在门外,面对环保督查人员表明身份要求检查后,污染企业推辞拖延,拒不开门。把“笑傲门里”一词上演得淋漓尽致。敢跟环保部督查组叫板,这家企业如此“胆识”,让人细思恐极。虽不排除涉污企业对环保部督查组检查“不屑一顾”,心存“县官不如现管”“远水救不了近火”心态。但谁给了污染企业拒查“轻慢”,着实值得深思。
督查,即督促检查,它是一项社会活动,涉及领域广泛,无论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是社会组织等都可以运用这一方式促进任务的落实、推动目标的实现。从2017年4月8日开始的史上持续时间最长的强化督查持续至12月31日,因理念之变、责任之变,最终也体现出了整改的扎实、精细,治污效果的前所未有。
然而,有的地方对督查作答认真,有的地方却开着“小差”。以通报所述:环保部28个督查组对任务清单上的18.88万家企业(点位)进行现场核实,发现3.43万家企业(点位)存在环境问题。最近两天通过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平台开展督查,发现涉嫌环境违法问题294个。同时,督查还发现,仍有工业企业未安装治污设施,违法排污。如此这般,污染企业拒查不但从深层暴露出一些企业严重缺乏环保及法律意识,更折射出个别地方政府部门将环保流于口号、环保执法流于形式。
而这种拒查“轻慢”也反衬出现实的骨感。正如有评论说到:“发展有压力,环保如何填动力”“绿色GDP,还是GDP一片绿”的两难,主要受制于两种思维。一是重污染企业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金主”,舍不得忍痛割爱;二是“拖字诀”,对待环保督察认认真真、接受环保监督诚诚恳恳,整改落实则马马虎虎甚至推三阻四。督一下动一下,权当刮“一阵风”。说到底,如果环保执法未能给地方政府部门戴上“紧箍”,那么,拒查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回到事件原点。有图有真相,以事实为例,近两天的督查发现环境问题294个,久违的拒绝环保部督查组检查事件再次上演。试想,就算地方环境监管部门的人力、技术水平有限,企业有没有污染、污染程度如何,难道没有安装治污设施都分辨不出?可见,污染企业拒查“轻慢”是对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的莫大讽刺,也是对法律法规的公然践踏。当遵法、守法、信法的“红绿灯”失效,谁又能保障治污前途的“一路平安”?
解铃还须系铃人。污染企业拒查“轻慢”不能一笑了之。关键是能不能痛下杀手,抓住“七寸”。如相关的法律法规何以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如何划分;污染企业的审批、管理,责任在谁、谁该下台、板子该打在谁身上;如何将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理念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层面;对于屡教不改的企业该如何用“狠招”关停等等如是。
总之一点,环境治理,缺的不是法律法规和周而复始的督查,而是能否关闭违法“一扇窗”,打开监督“一扇门”,对违法企业和管理者没有“下不为例”,方能少了企业“笑傲门里”。
(作者单位:四川北川县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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