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主体,企业发展对推动区域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一些企业带来的环境污染,却直接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产生活。在现阶段,欠发达地区多数中小型企业对环保投入重视不够,环保设施不全或运行不正常,甚至有部分企业为追求高额利润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为此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督促企业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社会职责。当前,欠发达地区部分中小型企业产能落后、污染严重。应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教育和督促督查,要求其充分履行社会责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生产,杜绝违法排污。
二、加大对排污企业的整治力度,减少对环境的污染。采取坚决果断措施,整顿和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屡教不改的企业;对污染较轻的乡村企业要限期治理,对治理无望企业要坚决关闭,对违法偷排污水废物的企业要坚决查处;严格按照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城市重点工业企业实行污染物达标排放许可制度,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依法关闭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对排放污染造成重大损失的企业和个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严防污染事故发生。各级环境监察机构要根据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加大对环境污染的检查频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环境违法行为。规范和强化环境监测工作,保证数据的有效性和系统性。要把重点监控企业作为执法监督重点,每月至少进行3至5次现场执法检查,防范污染事故发生。
四、强化新上项目审批制度,严禁项目未批先建。招商引资是当前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但在招引项目落地过程中,必须严格审核、严格把关,依法依规审批,严禁未批先建。对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予以严惩。
作者系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政协常委、经济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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