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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振晓:美丽乡村建设中如何体现党政主导作用

[ 作者:刘振晓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2-13 录入:王惠敏 ]
——烟台市坚持党政主导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建设美丽乡村,是中央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也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使命。近几年来,烟台市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与担当意识,通过切实发挥各级党政的主导作用,努力激发农村群众的主体意识,调动社会各界的参与意识,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的持续深入开展,从而探索出一条发展方式转变与管理体系创新同步推进的美丽乡村建设路子。烟台市的实践给我们带来一些思考和启示:

    一、党政主导作用应当体现在路径设计和工作指导上,他们坚持以生态文明理念指导全局,对美丽乡村建设实行全面谋划、示范引领、重点突破

    全面谋划,就是站在全局高度,坚持生态产业、生态支撑和生态社会管理三个体系统筹安排。从2011年4月开始,他们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合作,成立科研策划团队,按照生态文明要求,将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到农业农村工作中,统一进行谋划部署。在生态产业方面,以生态农业、绿色工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着力推进产业融合,规划建设了500多个高水平的生态产业园区和项目。在生态社区方面,坚持加快推进市区融合与加强镇村改造建设同步,对风情小镇、中心社区和特色村庄分别规划,积极推广一批先进适用的环保技术、能源技术、建筑技术和健康舒适技术,着力打造一批光伏小区、生态庄园、绿色村庄。在社会管理方面,围绕农村公共服务体制、社区自治制度、产权制度、土地管理制度以及微观经济制度等进行创新,不断深化各项改革,不断建立健全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组织、制度和机制。

    示范引领,就是发挥典型作用,开展市、县、乡三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烟台市一级,由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牵头,对市区范围内31个镇街、788个村进行统一规划,按照生态农业、绿色工业、低碳宜居、科教文化和生态涵养五大功能区分,打造“烟台市生态文明示范区”。在示范区范围之外,由各县市负责,分别规划一批示范带,集中规划打造一批示范项目。乡镇则重点规划培植一批生态文明示范村,按照层次不同,由市、县、乡三级给予奖补。通过三级示范,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点、线、面整体布局。比如,莱州市规划了17个示范片,重点打造140个示范村、100个特色项目。再比如,荣获“中国最美丽县”的蓬莱市,按照“点上出彩、沿线美丽、面上整洁”的要求,规划了8个示范区片,覆盖150多个村庄,目前已经打造出以“中国最有魅力休闲乡村”马家沟、“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村”木兰沟为代表的美丽乡村53个、幸福社区12个。

    重点突破,就是坚持循序渐进,实行重大工程、重点工作、重要改革三大领域率先推进。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突出抓了一批重大工程。打造交通慢行系统、生态绿化系统和生态水网系统,完成了快乐牟平自由行绿道网络、内夹河综合开发、烟台植物园、“三山”城市森林公园、沁水河滨水绿化景观带和湿地生态保护区等一批工程项目,先后完成水系造林3万多亩,新增造林面积12.8万亩,绿化覆盖率达到67.4%。

    围绕影响农村生态的关键问题集中抓了几项重点工作。在村庄环境整治、产业融合发展和农村公共服务提升等方面,采取重点措施予以突破。比如,在村庄环境整治方面,连续四年组织开展集中活动,重点整治村庄建筑、道路交通、生活垃圾、景观环境。四轮整治活动,全市投入资金超过10亿元,6392个村庄完成了整治任务,广大农村及村庄周边环境明显改观。在整治基础上,实现了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确保农村环境治理实现制度化、常态化。在产业发展方面,着力推进三产融合,实现生态农业、绿色工业和生态休闲产业的融合发展。烟台开发区大季家街道以渔村民俗文化、渔民体验文化、渔家餐饮文化为依托,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芦洋“渔家乐”,日接待能力达580余人,年实现营业收入450多万元。莱山区依托围子山自然保护区、朱雀山旅游度假区和青龙山休闲旅游区的资源禀赋,引导农民发展有机葡萄采摘等高效农业,发展农家乐、温泉养生等乡村旅游业。在农村公共服务方面,以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农村社会服务及养老、医疗水平。莱山区解家庄街道探索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坚持“日间统一照料、夜间回家居住”,既契合了传统养老习俗,又弥补了家庭养老不足的问题。目前,这个街道共建起居家养老服务中心8个,受到农村群众的一致欢迎。

    依托中国社科院的智库优势和政策高地探索推进重大改革。围绕农村微观经济组织创新、生态产业发展、城镇村建设用地政策和农村公共管理体制改革等开展了一系列创新与探索。同时,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结合烟台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近几年来,把土地确权颁证作为推进农村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完成了5634个村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市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颁发证书123.4万本。在此基础上,推进微观经济组织创新,加快土地流转,不断提高农业的组织化、规模化程度。全市现代农业经营体取得新发展,农业上市企业13家,占全省一半以上;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13家,居全国地级市之首;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2家,年实现销售收入633.6亿元;全市家庭农场3000余家,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超过1.2万家,其中省级示范社120家,国家级示范社20家。福山区围绕优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以妥善处理农民与土地关系为主线,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上嫁接产业支持政策,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政策上嫁接小城镇开发政策,在农村经济合作政策上嫁接城市社区管理政策,取得了农村生产力与农民幸福指数“双提高”、农业现代化与生态文明建设“双推进”的效果。

    二、党政主导作用需要落实到组织实施和工作推进上,他们按照既定的规划目标,坚持对全盘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调度、合力攻坚。

    在组织体系上实行统一领导。烟台市抓住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启动时机,借力国家智库,与中国社科院建立院市合作机制,共同成立推进委员会,由中国社科院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挂帅,烟台市委书记任第一副主任。同时,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及有关部委领导、专家组成专家指导委员会。烟台市成立了烟台市·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承担院市合作共建工作,具体负责推进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在县市区一级,也组建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共同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在工作督导上实行集中调度。他们建立调度通报、督查推进、考核奖励三项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首先,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每月末对工作情况进行调度,及时掌握建设进度,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对于好的经验及做法进行宣传推广,以点促面,有效推动工作开展。其次,坚持定期督查,市县两级分层开展领导带队督查以及各种专项督查活动,通过现场整改、会议指导等形式,确保工作始终保持健康有序推进。再是,不断调整完善考核体系,丰富强化考核办法,将考核任务直接落实到镇街,责任直接分解到镇街,采取互查互评、暗访督查等方式强力推进。每年两次,对全市147个涉农镇街进行打分排序。年底,对考核前30名进行表彰,并与项目安排、资金分配挂钩。

    在政策扶持上实行合力攻坚。烟台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意见》、《关于建设烟台市生态文明示范区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调动全市各方面力量,整合各部门的政策,激活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举全市之力”推进生态文明乡村建设。他们将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重点考核部门的政策落实情况,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督促各项工作落实。他们从当地实际出发,对村庄综合整治、农村“一事一议”、水系生态治理等涉及七个部门十一个项目资金实行整合,集中投入,统一监管,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财政投入机制。自2013年以来,仅纳入市、县两级奖补的村庄2932个,奖补资金近8.15亿元。

    三、党政主导作用必须坚持适应新常态、顺应新趋势,在运行机制上探索创新,不断理顺关系、厘清界限、破解难题。

    理顺党政主导与社会参与的关系。在坚持党政主导、农民主体的同时,烟台市大力探索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模式和途径。一方面,他们坚守新常态下的历史耐心,决不急于求成,几任领导一盘棋,一个规划管到底,始终牢牢把握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主导权。另一方面,不断强化时不我待的责任与担当意识,坚持规划指导和项目引领下的社会参与,凝聚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合力。他们持续多年组织“3+1”联手共建,发挥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厂矿企业和经济强村的作用,实行结对帮扶、联手发展,把全社会力量都动员到生态文明乡村建设中来。目前,全市已有2289家企业参与共建活动,累计实施项目4377个,完成投入12.58亿元。

    厘清财政投入与市场运作的界限。生态文明乡村建设仅仅依靠财政资金“输血”难以为继,需要引入市场机制,按照企业运作的要求,实现可持续发展。近年来,烟台市在村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宅基地整理和农业开发等方面,广泛动员金融部门、民间资本和工商企业参与,通过公司化运作、项目化管理,加大推进力度,实现接续发展。比如,他们在推进农村环境集中整治的同时,按照“市场化运作、公司化模式、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全面推进环卫保洁企业化托管,努力实现“全方位覆盖、无缝隙对接、一体化管理”,有效解决了“前清后乱”的恶性循环,实现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目前,全市共有109个镇街实现企业化托管,占全市镇街总数的72%。

    破解政出多门与投入分散的难题。在生态文明乡村建设中,群龙治水未尝不是好事,但如何汇聚合力、集中资源办大事,也是摆在各级面前的一个挑战和难题。烟台市的体会是,既要保证每个部门充分尽职履责,又要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投入。他们在坚持资金性质不变、资金投向不变和管理渠道不变的前提下,突出资金的聚集效应,实行分别挖坑、共同栽树,将各级各部门功能相近的项目资金捆绑起来集中发力。每年年初,各县市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筛选确定年内纳入平台管理项目,并根据资金数额,确定一定数量的重点村,集中力量投入,对不在扶持范围的村庄和已完成投资计划的项目,不再安排投资,真正做到了“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出水”,使财政支农资金绩效得到明显提升,集中财力打造出一批过硬的重点村、示范村。

    作者简介:刘振晓 烟台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烟台市•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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