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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益红:扶贫小额贷款要做到三落实

[ 作者:向益红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2-13 录入:19 ]

金融扶贫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就是投放扶贫小额贷款。近年来,桑植农商银行勇担扶贫重任,积极投放扶贫小额贷款。截至2016年12月末,桑植农商银行累计投放扶贫小额贷款3891笔,金额1.68亿元,有力支持了当地农业产业项目发展,带动了一批贫困户走向脱贫致富之路。当前,2017年的扶贫小额贷款工作即将展开,结合前期实际工作中的经验教训,笔者认为,扶贫小额贷款要做到“三落实”。

扶贫政策宣传要落实。一要嘴勤。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农商银行各网点客户经理要向辖内村组干部详细解读上级的有关贷款对象、贷款条件、操作流程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做好充分沟通并达成共识,再通过村组干部将政策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位贫困户。一旦上级对具体政策措施有新的调整,各网点也应第一时间通知辖内村组干部。针对上门或来电咨询扶贫小额贷款的贫困户,客户经理要耐心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纠正部分贫困户的错误看法,引导其正确认识和宣传扶贫贷款政策。二要手勤。现在是微信时代,农商银行客户经理要多向客户群发微信宣传介绍扶贫小额贷款的相关政策,并在线答疑解惑。常用微信这个最快捷有效的宣传方式,能在最短的时间里让更多的客户了解最新最全的政策内容。三要腿勤。农商银行客户经理要发扬“挎包银行”精神,坚持常下村走走、常入户看看,带着宣传资料给贫困户进行面对面的政策解读,并了解他们的家庭情况,收集第一手信息,做实贫困户的评级授信工作。

贷款制度执行要落实。在贫困户具备“四有两好一项目”(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贷款意愿、有收入保障,遵纪守法好、信用观念好,参与产业扶贫开发或自主选择了较好的小型生产经营项目)的条件下,方可申请扶贫小额贷款,且贷款投放严格按照计划指标进行,不可能满足所有贫困户的贷款要求。在实际工作中,一要杜绝借名贷款现象。由于扶贫小额贷款利率低,且可享受全额贴息,个别非贫困户便打起了借名贷款的主意,试图借助贫困亲友的名义申请扶贫小额贷款,套取信贷资金。农商银行要克服人手紧张的困难,对每位贫困户的贷款申请都要做到入户实地调查,还要向村组干部、周边农户间接了解情况,确保“谁贷款、谁用款”,将无法证实的投资入股、合伙经营之类的贷款申请拒之门外。二要避免“偷梁换柱”现象。我们不仅要确保借款主体真实,还要确保借款用途真实。根据以往的工作实际,不少贫困户申请扶贫小额贷款的用途不真实,客户经理下村调查时未见借款申请中提到的农业产业项目或自主创业项目。后经再三追问,才得知借款的真实用途是建房或其他消费项目。而贫困户危房改造或易地搬迁建房可享受专项扶持资金,不在扶贫小额贷款支持范围之内,其他消费项目更不符合扶贫小额贷款条件。三要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农商银行要根据贫困户的信用等级、产业项目实际需求和还款来源等合理测算贷款额度,不搞每户5万元到顶。对申请贷款额度明显高于实际项目需求的贫困户,要通过耐心解释让其认识到“扶贫贷款不是扶贫款,借了是要还的!”事实证明,对资金有所要有所不要的客户,往往是优质客户;对资金来者不拒的客户,往往是高风险客户;给一个客户超过他自身所需要的资金,那不是帮客户,那是害客户。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避免部分脱贫户“因贷返贫”。

贷后跟踪管理要落实。扶贫小额贷款额度小,可享受财政全额贴息,还有政府保证金担保,总体来看贷款风险较小,但农商银行不能放松贷后跟踪管理。众所周知,农业具有天然的弱质性,加上贫困户的抗风险能力不强,贷款本金到期后全部按期偿还的可能性令人担忧。通过贷后检查发现,少数贫困户的养殖项目迟迟不见效益,仍需要资金投入,仅靠养殖收入按期还本存在一定困难。农商银行及时将这些问题反馈给当地政府扶贫办,希望政府给予这类贫困户更多政策扶持。同时,农商银行还鼓励贫困户不等不靠、自力更生,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加大投入,把生产项目搞起来。只有强化贷后跟踪管理,才能及时发现、处置风险,力争将扶贫小额贷款的不良率控制在最低限度内,减少信贷资金损失。

作者单位:湖南桑植农村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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