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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小波:精准扶贫必须加强分类引导

[ 作者:高小波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2-28 录入:王惠敏 ]

    我国农村的贫困问题具有普遍性,不论是贫困村还是贫困户哪个层面,其致贫原因既存在普遍性,也有其特殊性。因此,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必须加以甄别,进行分类引导,才能确保实效。

    但在精准扶贫大背景下,全市528个贫困村不可能全部派驻市委工作队,因地制宜进行帮扶,而县乡两级政府则缺乏足够的精力去推进,因此,在分类引导方面有所欠缺。

    一要加强对贫困村分类引导。就贫困村而言,其贫困可能是因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水、电、路、讯、网不完善所致;也可能是因居住在偏远山区,交通条件差,生存条件恶劣所致;还可能是因为村级党组织建设滞后,无力带动村级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等等所致。因此,需要根据致贫原因的不同,结合村情实际,县乡政府,尤其是乡镇政府要加强指导,积极参与,配合所属贫困村制定切实可行的村级扶贫规划,在扶贫中必须根据实际,分类引导,突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生活条件恶劣的考虑异地搬迁,基层党组织不力的以加强基础党组织建设为重点。

    二要加强对贫困户的分类引导。就贫困户而言,存在因缺乏产业和技术致贫、因病致贫、因教致贫、因无劳动能力致贫、因懒致贫等情况。这就需要在帮扶过程中,实事求是,因户施策。对于60岁以上的贫困户,属养老问题,应由政府兜底,解决其后顾之忧;有劳动能力且愿发展产业的贫困户,通过小额信贷和扶贫资金进行资金支持;缺乏技术的贫困户,纳入雨露计划进行技术培训,使其掌握一门技术,拥有一技之长,“授之以渔而非鱼”;因病致贫的贫困户,可以帮助其联系社会救助、进行慰问;因教致贫的贫困户,可以对其进行教育帮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专门的帮扶基金进行定期补助、有条件奖励;对思想观念落后、好吃懒做的贫困户,必须进行思想教育,通过正反面典型宣传引导其早日转变思想,积极发展产业等。

    三要探索符合实际的扶贫方式。扶贫方式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不容小觑,因此要结合地方实际,不断探索和创新符合实际、科学合理的扶贫方式。在扶贫方式创新中必须紧抓贫困户这一关键主体,调动政府、社会、市场的力量共同参与。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不断加大驻村帮扶力度,创新工作思路,如实行干部返乡帮扶、对口帮扶等措施,强化帮扶的效果;积极鼓励、引导和支持各类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尤其是要发挥社会组织在文化教育、农业技术、生态保护、技能培训、产业发展、电子商务等方面的优势,形成全民参与、广泛动员的社会环境和强大的社会合力。

    作者简介:高小波,河南洛阳人,中共郴州市委党校教师,社会学硕士,研究方向:中国乡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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