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湘西考察时,首次提出“精准扶贫”的概念;2015年6月18日在贵州座谈时提出了六个精准,“对象要精准、项目安排要精准、资金使用要精准、措施到位要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要精准、脱贫成效要精准”,这标志着我国的扶贫开发工作进入了精准扶贫的新阶段。当前,精准扶贫面临着一些问题。
一是识别难度较大,扶贫准度不足。贫困户识别在扶贫开发中居于基础性的地位,尤其是在推进精准扶贫的过程中,必须做到精准识别。许多地方在精准识别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八不准”、“五评法”等,但由于农村家庭的收入难以准确统计,大多数农户家庭的年均收入不稳定,且来源多元化,有外出务工收入、转移支付等等,因此,难以准确统计其收入。除去低保户和五保户,村支两委一般以是否盖新房子、是否买摩托车为标准,已经盖新房和买车子的农户自然而然被排除在贫困户之外,而未考虑是否因盖新房而致贫;同时,因受指标的限制,村一级在分配指标时,无法将所有贫困户全部列入进去,加上农民思想觉悟不高、均等化思想严重等,面对利益互不相让,就会出现有些村组村民之间以暴力的方式决定贫困户名额的归属,也就是镇村干部所说的“有些贫困户是打架打出来的”的现象。
二是福利依赖严重,内生动力不足。贫困从本质上来讲是一种生存状态,但是就如贫困县可以享受国家相当数额的转移支付一样,贫困被诸多村民看做是一种资源、一种福利,在长时间所形成的福利依赖之下,鲜有贫困户有退出意愿。当前,贫困户建房可获得1—2万元的补贴,有能力的贫困户(除低保户和五保户之外,低保户分三类进行补助,分别为90元/月、120元/月、170元/月,五保户为220元/月)可凭贷款证每户获得2—5万元的国家贴息贷款,有能力且有意愿的扶贫对象可以提出申请进行种养殖业,如养牛(圈养)、养猪、养鸡、养鸭、养鱼,种植蔬菜、水果、药材及其他经济作物等,按规模大小提供种苗或经验收合格后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不超过1500元,另外,有学习技能意愿的,可以根据雨露计划安排技能培训等等。因此,在利益面前,尤其是既得利益者不愿意退出,有些贫困户以前因子女教育致贫,但现在子女早已经大学毕业、博士毕业,获得了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却依然不愿意退出贫困户;有的贫困户家里已经盖了新房,并进行了较好的装修,购置了冰箱、彩电、洗衣机等,生活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且通过打工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但依然认为自己是贫困对象,不愿退出等等。这些基于贫困户帽子之下的利益而不愿退出的贫困户数量不小,加上许多地方村支两委成员又抱着不愿得罪人的心态,给精准扶贫工作增加了不必要的压力,浪费了宝贵的扶贫资源。
三是分类引导欠缺,帮扶方式欠佳。由于致贫原因不同,就贫困村而言,可能是因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水、电、路、讯、网不完善所致;也可能是因居住在偏远山区,交通条件差,生存条件恶劣所致;还可能是因为村级党组织建设滞后,无力带动村级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等等所致。就贫困户而言,存在因缺乏产业和技术致贫、因病致贫、因教致贫、因无劳动能力致贫、因懒致贫等情况。这就需要在帮扶过程中,分类引导,实事求是,因村制宜、因户施策。但在精准扶贫大背景下,不可能向所有的贫困村派驻工作队,因地制宜进行帮扶,而县乡两级政府则缺乏足够的精力去推进。另外,为推动扶贫开发,有些地方采取工作队驻村帮扶、单位联村帮扶、支部对接帮扶、领导干部结对帮扶、干部返乡帮扶等方式,但其中有些帮扶方式欠佳。就单位联村帮扶而言,大部分单位只是将帮扶作为一项额外工作,因此积极性不高,在资金投入方面仅限于每年的固定扶贫资金;就支部对接帮扶而言,虽然加强了机关单位党员与群众的联系,但受时间和精力所限,无法为对接的贫困村未来发展进行详细规划;就领导干部结对帮扶而言,“一进二访”仅限于进村入户,无法为贫困户脱贫提供强力的指导;就干部返乡帮扶而言,很多党员干部自身收入有限,无法取得太大效果。
四是产业发展困难,“造血”能力较差。产业扶贫作为开发式扶贫的重点,是精准扶贫的核心,也是关系贫困户能否实现稳定脱贫的关键,以产业发展助推精准扶贫是当前扶贫开发工作的应有之义。但贫困村的产业发展面临不同程度的困难: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成为制约产业发展的“短板”,有些贫困村未通水泥路、未解决安全饮水问题;选准产业难,受传统种养殖习惯的影响,贫困村在发展产业时,难以准确把握市场需求;农民普遍存在“等靠要”思想,缺乏发展产业的积极性,如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对政府贴息的小额信贷没有积极性,甚至出现整村无人贷款的情况;在产业发展中,由于缺乏市场引导,农户盲目种植导致“菜贱伤农”、“果贱伤农”现象频频发生。
五是扶贫资源分散,难以形成合力。中国国际扶贫中心副主任黄承伟曾指出,“我们有各种各样的资源,只因条块分割的管理方式,到了地方上就各自为政。”这说明,扶贫资源比较分散,难以有效整合资源助贫困户脱贫。就当前扶贫项目的实施来看,直接分配与管理扶贫资金的有发改委、财政、农业、水利、林业、教育、卫生、扶贫办、能源办、交通、国土、粮食等10多个部门,每个部门对各自管理的项目具有决策权,对扶贫项目各有侧重,由于统筹协调难,客观上很难把资金集中投向一个产业或项目,难以使有限的资源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六是人才严重匮乏,基层党组织弱化。当前农村,尤其是贫困村基层党组织普遍存在党员年龄偏高、党员文化程度偏低、党员年龄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年轻人大多外出务工,入党意愿不高,难以形成稳定的党员后备队伍,而大学生村官一般只是名义上的驻村村官,相当于是乡镇的编外人员,工作重心在镇上,走样的大学生村官制度难以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作用,影响精准扶贫的推进。精准扶贫主要靠产业来推动,而产业发展的关键在人,尤其是需要有能力、有技术的经济能人和致富带头人作为产业发展的“领头雁”、“排头兵”。而当前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吸收致富带头人入党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足,造成党员人才断层。
作者:中共郴州市委党校教师,社会学硕士,研究方向:中国乡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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