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提出
到20世纪末,“性别”已经成为一个用以描述外在于个体特征的分层体系的概念(Risman & Davis,2013)。传统的社会分层研究强调阶级而忽视性别的做法,遭到了来自性别研究的持续挑战,而当代的社会分层研究将性别视角引入其中,认为性别与阶级、种族相互交织,是导致社会不平等的根源之一(佟新,2008;李春玲,吕鹏,2008)。目前在理论层面,性别构成了社会分层的一项标准。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主持的2010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家户卷)(以下简称CGSS2010(家户卷))中包含农村居民对“您认为您自己目前在哪个等级上”的打分(10分代表最顶层,1分代表最底层)。相关数据显示,性别在农村社会阶层认同的两端引起了较为明显的差异:即认为自己处于社会中下层、中层、中上层(打分为3-8分)的农村女性人数比例为77.24%,男性为75.26%,女性打分略高,为男性的1.02倍。与此同时,认为自己属于社会下层(1分和2分)的农村女性和男性的人数比例分别为21.87%、24.08%,前者为后者的0.90倍,认为自己属于社会上层(10分和9分)的农村女性明显多于男性,其人数比例分别为0.89%、0.65%,前者达到后者的1.36倍。可见,教育程度、个人收入、政治地位等方面明显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村妇女,总体上倾向于做出更高的阶层认同。虽然很多学者都注意到主观阶层认同和客观社会分层之间存在一定差距(Goodman,2014;胡荣、张义祯,2005;李春玲,2004),但现有的社会分层研究似乎未充分关注农村妇女这一群体的主观阶层认同问题。为什么社会地位明显弱势的农村妇女整体上做出得分更高的阶层认同?影响农村妇女阶层认同的因素有哪些?
CGSS2010(家户卷)涉及调查对象个人及其配偶、父母的基本情况——例如教育程度、政治面貌、职务、工作经历、个人收入等,为我们提供了关于社会分层的基本依据,可供我们初步探讨农村妇女阶层认同的影响因素。本文试图利用CGSS2010(家户卷)的经验数据,对当代中国农村妇女阶层认同的情况进行定量研究。
二、文献回顾
在回顾已有的研究文献时,本文主要关注如下问题:第一,社会分层理论的三大传统中,关于性别机制的观点受到了哪些挑战?第二,已有研究是如何讨论和解释性别分层以及女性阶层认同问题的?第三,现有研究发现能否解释当代中国农村妇女的阶层认同问题?
马克思的阶级理论、韦伯的多元社会分层理论和涂尔干的职业分工理论是当代社会分层理论的三大思想源头(李强,2011)。但是,除了马克思对性别分工构成自然分工的基础略有讨论之外,韦伯和涂尔干的社会分层理论传统都带有深厚的父权制烙印。
随着社会分层的非阶级形式(non-class forms)逐渐成为社会科学讨论的一个新热点,关于性别、种族不平等的问题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Anthias & Yuval-Davis,1983;Anthias,2001)。学者们关于性别分层现象的讨论越来越多地以实证研究为导向。菲奥伦廷(Fiorentine,1993)在梳理社会分层职业结构中的性别分层/不平等问题的相关文献时,认为学界主要产生了三种主要的性别分层理论:结构理论、认同理论和文化理论,而她通过个人能动性(agency)和公平(equity)这两个方面的考察,认为这些理论缺乏足够的经验证明。她和另外一些学者不满于用“结构定位”的思路解释家庭劳动分工或性别职业分隔的理论假说,认为性别的象征性规范结构(gender-based symbolic-normative)是造成性别分层结果的重要原因(Fiorentine,1993)。布伦伯格(Blumberg,1988)以发展中国家为大样本,提出了她的性别分层理论,强调女性是否掌握家庭(或部落)经济资源的控制权,是性别分层结果的重要指示器。还有一些学者提出了“性别中立的理性选择模型”假说,认为女性虽受主流的性别平等观念的影响,但落实到具体的家庭中,她们更多仍依附于家庭,是基于家庭预期开支和收益最大化而与其丈夫进行理性交换的结果(Bielby,1993)。
关于女性阶层认同的主流研究采取的是社会经济地位(socioeconomic status)视角,这一视角关注个人、配偶或家庭的特征,例如教育程度、职业声望和收入等。在此基础之上,大量学者专门讨论了女性阶层认同的问题。例如,卡特(Carter,1994)认为,虽然早期的阶层认同研究主要关注男性,但随后有不少研究开始关注女性,尤其是已婚女性的阶层认同,并且这些研究的大部分都认为,女性阶层认同多半来自于她们的家庭和配偶而非她们自己的社会经济地位特征。而这一女性阶层认同依附于家庭和配偶的结论遭到了挑战。例如,戴维斯和罗宾森(Davis & Robison,1988)认为,已婚女性的阶层认同已逐渐从一种借用模式(borrowing model)转变到共享模式(sharing model),也即从依附于丈夫地位的认同模式,转变为同时依据自身社会经济地位和丈夫地位特征的认同模式。泽普和普拉泽(Zipp & Plutzer,1996)研究了在什么条件下(从事报酬性工作的)已婚妇女的阶层地位将影响夫妻阶层地位认同,其结论表明,第一,虽然夫妻双方的阶层地位对夫妻阶层认同均有影响,但丈夫的影响更大;第二,只有女性认为妻子的阶层地位与性别不平等相关联;第三,在很大程度上,丈夫的阶层地位修正或扭转了妻子的阶层倾向预期。还有一些学者认为,影响丈夫和妻子阶层认同的因素是不同的(Simpson et al., 1988)。而另一些学者以办公室职业女性为研究对象,扩展了关于女性自身社会经济地位特征是其阶层认同指示器的观点,并试图指出,工作回报、自主权程度和工作场所特征,以及个人和家庭特征,对于预测女性阶层认同具有重要意义(Carter,1994)。
国内学者也对性别分层及女性阶层认同问题进行了探讨。关于城市性别分层问题,主要的观点是:在男女文化水平十分接近的情况下,城市社会中社会阶层的性别分布不均匀,具体表现为:第一,两性的经济资源和政治资源拥有量存在差异,这种差异在社会上层最为明显;第二,不同领域的性别平等程度不同,在专业技术领域获得成功的机会较为平等(即使女性更多只是中低层专业技术人员),但在政治和经济领域,两性机会结构差异较大。第三,两性的机会平等在社会底层得到了实现,由于不同领域的制度设置和选拔机制不同,导致女性在政治经济等领域遇到了向上流动的强大阻力(李春玲,2002)。一些学者讨论了中国社会结构转型和社会阶层分化对性别分层的影响,验证了在“女性地位机会增加”的同时,两性社会经济地位差距不断扩大;以及在“女性地位分布边缘化”的同时,女性整体地位弱势化这两个命题(张宛丽,2004)。另有学者试图回答“女性阶级位置与阶级意识是如何获得与形成的”这一问题,主张女性客观阶层位置的获得受到来自自身与配偶阶层位置的双重影响,而主观阶层位置表现出对丈夫阶层位置的强烈依附,但在阶层意识方面,女性则表现出了自主性回归(胡建国,2010)。还有一些学者专门从阶层意识等主观方面探讨性别分层问题,其研究表明,虽然性别角色观念已发生较大变化,但传统性别文化对不同性别价值取向和阶层意识的影响仍未消除,男权主义的性别文化及其相应的性别制度依然是导致女性自我评价较低、成就动机较弱和职业发展受限的根源之一(周玉,2006)。
上述文献综述表明,关于性别分层现象,已有多重角度的验证和解释。其中,父权制下的性别劳动分工、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社会结构等制度性因素,以及女性受教育程度、是否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职业状况、是否掌握家庭经济资源的控制权、丈夫或父亲的阶层地位等个体性因素,都可能对女性的客观阶层地位产生影响。在主观阶层认同方面,国内外学者都倾向于认为女性阶层认同在一定程度上依附于其配偶的阶层地位,或者说,丈夫的阶层地位对家庭阶层地位有更大影响,并且影响两性阶层认同的原因不同。这些研究对描绘与解释性别机制在当代中国社会分层中的作用机理具有重要意义,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这些研究大都以城市为样本,即使有的同时涉及城市与农村,也未进行区分,亦缺乏对农村社会分层的性别差异问题进行专门检验。在我国城乡二元分化的特殊社会结构背景下,农村社会的性别分层问题与城市社会不可完全等同。另外,虽然大部分学者都证实了性别机制对于客观阶层地位具有一定的影响,也有一些学者专门讨论了女性阶层认同与其配偶的关系,但这些研究尚未打通客观存在的性别分层与女性主观阶层认同之间的勾连渠道,也未对影响农村妇女阶层认同的具体因素给出令人满意的解释。
三、研究假设、变量及其操作化
基于上述情况,本文试图就中国农村社会中的性别与阶层认同现象进行定量分析。具体而言,本文所要研究的问题是:在中国农村社会,为什么农村妇女的阶层认同与其阶层地位不一致?是否像已有的大部分研究发现所揭示的那样,农村妇女的阶层认同依附于男性家长,或者如戴维斯和罗宾森所言,农村妇女的阶层认同已从一种借用模式转化为共享模式?另外,哪些因素导致农村妇女在阶层地位明显弱势化的情况下,倾向于做出更高的阶层认同?
根据已有的研究结论和问卷设计,本文的初步假设是:农村妇女总体上倾向于做出更高的阶层认同,是因为农村妇女在某种程度上依附于具有更高阶层地位的男性家属导致的。可具体分为:
a.高依附性。其中包括两种情况:(1)a1配偶依附。由于“从夫居”婚姻家庭模式,以及“男主外女主内”家庭性别劳动分工的普遍存在,已婚农村妇女的阶层认同受丈夫阶层地位的影响显著。或者(2)a2父系代际传递。由于男性家长作为一家之主,未婚农村妇女的阶层认同受父亲阶层地位的影响显著。
b.低依附性,农村妇女阶层认同受其自身阶层地位的影响。当然,也可能会出现:
c.介于高依附性和低依附性之间的“共享模式”。
为了对农村妇女做出偏高阶层认同的具体原因做出解释,可提出下列推论:(1)农村妇女在经济上依附于男性家长。男性家长而非农村妇女个人的年收入对其自身阶层认同的影响更显著;与此同时,从事非农职业、农业劳动和未就业的农村妇女在经济上独立性递减,对其阶层认同的正向影响递减。(2)既存性别劳动分工导致农村妇女更多局限于私人领域,依附于男性家长。在操作意义上,由于女性更多地承担照料子女的职责,有无子女对农村女性阶层认同具有显著影响。(3)政治地位低导致农村妇女自治能力不足。政治地位低表明农村妇女在公共领域缺乏话语权。在我国农村基层的村民自治中,是否共产党员往往是竞选村委会的一个重要参考,是否具有党员身份可能影响农村妇女阶层认同的独立性。(4)农村居民缺乏性别平等意识。传统性别观念束缚女性独立发展,在性别平等意识方面得分较低的农村妇女,阶层认同更具依附性。
在样本的选取上,本文使用2010年全国综合调查(家户卷)数据的有效农村女性样本,共计2949个。因变量是阶层认同,对这一变量的测量根据被访者对自己所属社会等级的判断而定,阶层认同变量是从上往下分数由10到1依次递减的十级定序变量,将其合并为上层、中上层、中层、中下层和下层,依次赋值为5、4、3、2、1分,由于后面回归分析中所使用的自变量有18个缺失值(占总样本量的0.6%),对分析结果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故本文分析所用的实际样本量为去掉该缺失值后的2931个。
根据已有研究发现和本文的研究设计,为了验证并测量农村妇女阶层认同的影响因素,本文拟采取如下分析策略。首先,使用ANOVA分析初步确定性别是否影响农村社会阶层认同。其次,使用多元线性回归先后探讨配偶或同居伴侣、父母亲阶层地位、妇女自身阶层地位等因素对农村妇女阶层认同产生的影响。具体包括其工作状况(是否具有非农职业经历)、职业发展状况(是否管理、行政级别)、政治面貌(是否共产党员)、受教育程度、个人收入等因素。
四、结果分析与研究发现
根据已有研究发现和本文的研究设计,为了验证并测量农村妇女阶层认同的影响因素,本文首先使用ANOVA分析初步确定性别是否影响农村社会阶层认同。其次,使用多元线性回归先后探讨配偶或同居伴侣、父母亲阶层地位、妇女自身阶层地位等因素对农村妇女阶层认同产生的影响。结果发现,假设a1、假设b及假设c成立,假设a2不成立,推论(1)部分适用,推论(2)完全适用,推论(3)和推论(4)不适用。具体来说,研究发现:第一,自身去年全年总收入对农村妇女阶层认同的具有显著影响,且该预测变量的影响程度不因婚姻状况而变化;第二,相较于未婚妇女,从未工作过对已婚农村妇女在阶层认同上的负向影响程度更大;第三,在大学学历以下的人群中,已婚农村妇女的受教育程度对其阶层认同没有显著影响;第四,配偶是共产党员对农村妇女阶层认同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但自身是否是党员对其阶层认同不具有显著影响;第五,是否从事管理活动、是否具有行政级别等变量对农村妇女的阶层认同的的影响不显著;第六,生养子女(尤其是儿子)的农村妇女相对于未生养者的阶层认同更高。
五、结论与讨论
本文根据2010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家户卷)的数据分析,考察了农村妇女阶层认同的现状、特征及其影响因素,旨在揭示客观社会经济地位弱势的农村妇女倾向于在主观上做出更高阶层认同的原因和具体影响因素。
关于妇女阶层认同的已有研究,大体上提出了两种理论假设,一是妇女阶层认同来源于配偶;二是来源于自身和配偶阶层地位的共同影响。但是对于当代农村妇女阶层认同这一问题,学者讨论较少,为了证实农村妇女阶层认同来源的影响因素,在对这两种基本假设进行检验的过程中,本文还考虑了来源于社会经济地位代际传递的影响(虽然这一设想尚有待进一步证明)。通过选择与阶层地位较为相关的若干重要变量,以及一些可能影响阶层认同的其他控制变量,本文检验了它们与农村妇女阶层认同之间的关联。
具体来看,本文的研究可以推出两个可能较为接近现实的结论:第一,未婚农村妇女的阶层认同表现出了相对较高的独立性,没有单纯依附于父母。其中,个人高收入、研究生以下的教育背景、有非农职业经历、有宗教信仰的未婚农村妇女,相对于其他未婚农村妇女做出了更高的阶层认同评分。第二,已婚农村妇女阶层认同表现出了某种接近于“共享模式”的情况。当加入配偶阶层地位变量之后,配偶除个人年收入以外的其他阶层地位变量的影响效果全部减弱甚至消失,而原有已婚农村妇女自身阶层地位变量朝正反两个方向变化:个人年收入的影响系数略微收缩、受教育经历的正向影响锐减,以及从未工作过的负向影响凸显。可见,婚姻使得农村妇女不自觉地降低了一部分自身阶层地位变量的重要性而依附于配偶,但更高的个人收入、非农职业经历以及生养子女(尤其儿子)等变量仍有利于她们做出更高的阶层认同评分。
本文基本验证了所提出的假设,即农村妇女阶层认同整体偏高是因为农村妇女的阶层认同在一定程度上依附于具有更高阶层地位的配偶导致的。根据上文分析,通过个人经济收入、教育经历、职业经历、政治地位、养育子女、宗教信仰等变量,农村妇女的阶层地位与其阶层认同联系起来。而婚姻家庭作为“转化剂”,改变了农村妇女阶层认同影响因素的作用方向和强弱,使之在一定程度上对配偶的社会经济地位和政治身份产生依附性。与此同时,当代中国的已婚农村妇女正在试图获取更高的个人成就,虽然受到传统性别分工观念的影响,尤其是生儿育女的观念依然根深蒂固,但她们对个人更高的收入和更好的工作机会的追求,在客观上已使其价值观开始突破家庭领域的范畴。只是由于性别机制内化于农村社会的婚姻家庭生活之中,这个改变要走向下一步突破仍需要时间。这将使农村妇女在未来可能不得不同时承担对个人的成就期待和奉献于家庭的双重压力。
农村妇女阶层认同整体偏高,实质上反映了虽然在社会经济资源分配方面客观存在着性别不平等,但在主观阶层认同方面遭到扭曲的不合理现象。其中,未婚农村妇女阶层认同保持相对较高的独立性,没有单纯依附于父母,而已婚农村妇女阶层认同表现出了某种接近于“共享模式”的特征,她们在一定程度上依附于社会经济地位更高的配偶。可见,传统文化下的婚姻家庭观依然有力影响着农村妇女阶层认同的自主性。如何重新思考妇女家庭责任与其个人成就之间的关系,引导农村妇女对自身家庭角色做出新的认知,可能是回应农村妇女阶层认同与阶层地位不一致的关键。然而,对这一历史性难题,我们不可能期待它会经历达尔文主义式的自然演化而消失。客观阶层地位明显弱势的农村妇女,整体上在主观阶层认同方面明显偏高,这既是一个现代社会的公共问题,属于社会制度和政策配套如何朝向性别公正的目标变革的题中之义,其中牵涉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养老医疗服务等各项公共服务的供给;同时也是一个社会学和性别研究的学术问题。本文的数据局限于CGSS2010(家户卷),在处理数据和选择变量、设计模型方面或还有考虑不周之处。要进一步探讨农村妇女阶层认同与性别机制之关系,还需更新的数据和比较研究支持。
参考文献(略)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社会发展研究》201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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