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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雯等:历史新契机下农民的去留选择

[ 作者:孙雯 赵德雷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7-25 录入:王惠敏 ]

 ——评黄宗智《中国的隐性农业革命》

黄宗智在《中国的隐性农业革命》一书中说道,中国农业的发展从18世纪至今,始终以单一的种植业农业为主,并逐步呈现劳动密集化、内卷化特征。农业发展靠的是单位面积上极度的劳动密集化、单位劳动的低度资本化和单位工作日的较低报酬而实现的。黄宗智认为这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农业“发展”,因为“农业发展的关键在于农业劳动力产出或产值的提高……(真正意义上的发展)应区别于不附带劳均产出增加的总产量上升”(黄宗智,20121)。

德怀特·铂金斯(Perkins1984)针对1368年至1968年六个世纪的中国农业所做的大规模定量研究指出,农业形势演变过程中始终伴随着人口增长的压力。这种人口增长不仅是压力,也是历史上农业发展的主要动力。人口稠密的小农经济是依靠单位面积投入劳动力增多,才使得农业得以和人口保持齐头并进。这种边际效益递减的“内卷化”发展方式,使得中国农业落后于种植业与畜牧业混合发展的西方国家,也使得农业劳动在中国成为低报酬、低发展的劳动行业。农民迫于现实的压力与增加家庭收入的愿望,依靠外出打工、发展手工业等方式所得收入的补充维持生存。可见,这种内卷农业同样影响我国的工业发展进程。如今,这种中国农业长期持续内卷化发展的状况,终于在三大历史契机融合的今天,迎来转变新契机。

一、历史新契机的来临

新古典经济学家舒尔茨提出,“传统农业”中的“农民”在市场经济的运作下会把生产要素使用推向最高效率的均衡。然而,他的理论遭遇了中国现实的挑战。黄宗智认为,舒尔茨忽视了中国人口问题,现代技术投入所带来的劳动生产率发展,绝大部分被人口压力所蚕食掉。高密度人口最终将排除畜牧业而使土地利用走向单一型的种植业格局,中国农业的发展始终伴随着内卷化问题。但是,黄宗智提出,今天的中国农业迎来了全新的历史契机。三大历史契机的交汇孕育着中国的隐性农业革命,这一契机的来临将改变中国农业发展模式与农民的生活选择。

概括地说,这三大历史契机分别是:第一,20世纪70年代我国开始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到了上世纪90年代终于体现在劳动力自然增长率的下降。第二,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快速城镇化,使得非农就业人数大大增加,而实际务农人员在90年代初期达到高峰后开始下降。第三,根据国家统计局对食品消费的分县按户抽样调查,人们的食品消费从以粮食为主向粮食、肉—鱼、菜—果兼重模式的食品消费转型(黄宗智,2012107-116143)。

总的来说,务农人数下降与食品消费转型同步,导致了农业向相对高价值和高劳动需求产品转型,即农业结构开始从传统以粮食为“主食”的种植业向菜果种植以及种养结合的饲养业大规模转化。在果蔬并重的消费模式下,果蔬种植今后的发展方向不在于产量或播种面积的扩大,而主要在于改进品种、档次、加工和运销,在农业经营中寻求出路。“新农业”,即以新型菜—果种植和畜—禽—鱼饲养为主,面向国内外市场,展示的是资本和劳动双密集型的农作,是高度市场化了的农业。黄宗智把近30年来中国农业结构的这种变化称作隐性的农业革命,“之所以说‘隐性’是因为一般的观察都没有突出食品消费和农业结构的转化”(黄宗智,2010131)。新农业应该是一个快速发展的生产领域,当然,新农业生产与运营系统的发展壮大不是农民自身决定的,而是一个各方面协同发展、共同应对转变的过程。

二、农业发展转变:小农场模式

通过比较18世纪中国长江三角洲的农业发展模式与欧美国家的农业发展历史,可以发现中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导致中国农场规模与西方相比差距悬殊,因此仿效西方建立高机械化的大农场并不可行。农业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中国耕地为20.3亿亩。截至2013年,中国人口达到13.6亿数据来源于中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结合现行的土地制度,发展新时代小规模农场,资本和劳动双密集化的农业更具有经济上的优越性。

黄宗智书中提及的种养结合的小农场运作,以及小规模园艺业等新型农业发展模式更适合于隐性农业革命下农业发展的新形势。例如小规模园艺业中的“温室”蔬菜种植,能吸纳4倍于露地蔬菜的劳动投入(黄宗智,2012:143),解决农村劳动力隐性失业状况,并且使其收获能达到更高的比例。然而,不论种养结合的小农场运作还是小规模园艺业,在新型的农业系统下都显现出需要科技扶植的共同特征。因此,这种新时代小规模农场发展状况与农业科技水平发展情况呈正相关关系,发展农业科技是振兴小农场发展的第一个重要因素。

除此之外,政府的支持是小农场发展的又一关键要素。小农场发展模式要向着“纵向一体化”整合生产、加工和销售的方式进行。而这种纵向一体化的推进形式现在主要凭借政府扶持龙头企业完成。目前,自发的合作组织发展起来,在纵向一体化的过程中占到了一定的比例。这种自发的合作组织把整个生产、加工、销售不同环节的单位纳入合作社。主要体现为合作社的合作购买、组织加工、组织销售、提供技术支持、为会员提供信贷担保等合作方式。“从耕作者的视角来看,合作组织的优越性是很明显的,主要是因为它能使耕作者获得来自加工和销售的利润的一部分,而不是只看着它们完全流入龙头企业或中介商人之手。这是合作组织自发兴起的主要原因。”(黄宗智,2012157

综上所述,黄宗智认为,中国小农场模式的发展是在依靠农业科技进步、政府对合作组织支持的基础上发展的。另外,资本劳动双密集化特征意味着需要更多的劳动力投入,我们可以更多地寄希望于小农场发展模式带动农业发展、改善农业现状、提高农民收入,让土地成为农民生活的保障。

三、关于本书的思考:农民能否重温土地深情

(一)新契机下农民工回归土地的可行性

中国内卷化农业发展模式使得农民收入很低。于是,迫于现实的压力与增加家庭收入的愿望,这些“离土离乡”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成为城镇“非正规经济”就业人员(即没有工作保障,缺少福利和不受国家劳动法保护的劳工)的主体力量。截至2013年末,我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46.27%。农民工数量高达2.69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9.2%数据来源于《农民日报》201412104版。。

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农民工群体成为不具有正规城镇户口的二等公民。他们主要在私营小型企业从事着低报酬、低福利的工作。他们依靠中国政府土地承包制度,遵循由于过密型农业导致收入不足“迫使”他们外出打工,而外出打工的风险又“迫使”他们依赖家里的小规模口粮地作为保险的“半工半耕逻辑”(黄宗智,201273)。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民工这个群体由一开始主要从事拾遗补缺之工作,被人们(特别是相关的政策制定者)误以为不可能成为城市社会之基本成分的游兵散勇,逐步成长为我国的一个新产业工人阶层(王小章,2009)。非正规经济从业者已占今天283亿城镇就业人员总数中的168亿,大大超过了正规就业人员的数量。加上乡村从业人员,农民工占据今天全国总从业人员的85%数据来源于中国改革论坛网站,已然形成中国现代社会形态的一个基本特征。他们的生存境遇越来越不容忽视。

对于非正规经济的发展方式,主流的“二元经济理论”认为现代工业部门的发展带来了更多的资本投入、更大的产出、更高的利润以及更多的劳动力需求,伴随其发展,现代工业部门将吸纳越来越多的农村过剩劳动力,直至不再过剩而达到一个转折点,即“刘易斯拐点”(黄宗智,2012173)。新古典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主张通过市场机制而理性地追求个人效益最大化,但非正规经济的现实不符合这样的逻辑。市场和利润最大化的逻辑会使企业公司试图把工资尽可能压到市场机制所允许的最低限度,并把劳动时间提高到劳工可忍受的最高限度。因此,工作强度大、福利低、保障差,这样的工作状况在农民工就业过程中一直延续了下去。

不仅工作辛苦,他们在城市生活的现状也不容乐观。这些“离土离乡”的农民工并没有实现扎根城市的愿望。城市用一道道制度壁垒将他们阻隔在外面。城市只需要他们的劳动,却不想承担他们在城市生活中的各种公共福利。他们在城市里没有作为一个劳动主体的合法身份,国家在他们的劳动再生产过程中也是缺席的。他们既不是农民,也不是工人,他们的身份变得模糊起来(潘毅等,2012)。目前,日益发展的民工潮流已经演变为涉及当代民生与城市建设的社会问题。

因此,在中国农业面临历史新形势的今天,在外饱经了非正规经济之苦的农民工是否要回归土地,就成为值得我们深思的一个问题。

(二)返乡者的双重困境

中国农业在发展模式与土地制度方面都在发生着改变,为农民工返乡提供契机。既然城市无法扎根,又面临家乡农业劳动力需求增长,返回乡村成为一个合理化的选择。然而,在城市生活工作近半辈子的农民工从方砖柏油马路踏上泥土地的那一刻起,也许还有心理的障碍在等待着他们。

认同作为一种心理防御机制,是个人与他人、群体或模仿人物在感情上、心理上趋同的过程。离乡多年的农民工长期在外务工,已经渐渐接受和习惯城市的生活方式,城市文化的耳濡目染不断消解着他们对家乡存有的情感认同和社会记忆。他们对农村所谓缓慢、单调、落后的生活方式已经不再适应,也感到和家乡人没有了共同语言。这使得他们产生了认同困境,他们处于城市和乡村群体中间,兼具两类群体的特征,又不完全归属这两个群体。

对于已经返乡留下来的农民工,他们要积极地投入回乡的“第二次创业”中来。目前隐性农业革命形势下,小农场发展模式就是一个显著的契机。而这种农业发展应该是有别于以往“内卷化”的、高水平的农业发展。这些返乡从业的农民感受到的不是生存的危机,而是生活水平的落差。他们需要的是能带给自己更高生活水平的农业发展。“中国农民的温饱问题在20年前就已经解决了,中国农民当前的物质生活条件也可能处在中国历史上的最好的时期,但是农民的相对收入降低了,而且生活风险增大。我们要依靠国家对农民和农村的投入,来维护农民的基本利益,来保持农村的稳定,平抑农民的不满情绪。”(贺雪峰,2008

目前我国对返乡者务农的政策帮扶显然不够。这给他们的“二次从业”带来了难度,加之城乡差距的比较,他们心中充满了不公平感。因此,在兼顾城乡发展的过程中,维护公平正义尤为重要。公正的根本功能就是通过确定正当的价值目标并设计相应的社会制度,最大限度地为社会成员提供应得的东西,使其能过上美好的、理想的生活(杨宜音,2013140)。在当今的社会形态下,对于返乡的农民来说,要过上这种理想的生活,不仅需要农业生产发展上的扶持,也需要社会公平感的心态调节。也就是说,在隐性农业革命新形势下回归的农民工群体,期待的是技术扶植与人文关怀的双重帮助。

(三)土地制度与农村农业发展

在本书的第四章和第七章中,黄宗智先生对中国土地制度进行了一些讨论,他尤其写道,土地承包制度“是个争论不休的制度”(黄宗智,201287)。然而,土地制度是关乎中国农业发展、农民生活的根本制度。围绕土地制度的探讨对隐性农业革命下的农业发展与农民生活走向有重要意义,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国的非正规经济发展。

中国现行的土地制度是各村按人口或劳动力平均分配土地使用权的“土地承包责任制”。其使用权属于农民个人,其所有权则属于集体。但是,我国保留为“公共利益”征用土地的特权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新古典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都认为中国的乡村只需要进一步明确私有产权、开放市场、允许土地买卖、吸收全球资本,自然会像西方乡村那样现代化、高度城市化。然而,面对中国国情,让人民成为“地主”,不仅具有土地使用权还要具有土地所有权的构想是不现实的。当前的中国农村,国家不仅不再向农民收取税费,而且给农民种植补贴,农民种地有自主权,他们可以从市场上获取相应的种植收益。并且,在目前的经济结构下,城市难为大量农民提供可以在城市体面生活下来的稳定就业机会,农民在相当长一个时期还是无法脱离土地(贺雪峰,2009)。土地完全私有必然会导致土地兼并、耕作用地的不合理使用。

为了改善农民生活现状,201411月,中央审议通过《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明确提出了“三权分置”思想。即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主要针对的是农村土地中的承包地。河南、广西等地已经成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以前农民常年在外打工,“人被地拴着”。现在一纸权证,让农民把地“装进”兜里,成了“活资产”(赵永平,2014)。这种“三权分置”的方式,去除了农民进城务工的牵绊,留给农民进城的自主权,使其不再是被迫留在土地上。然而,土地产权交易流转实行后,最根本的问题仍是农业的发展。只有农业经营发展、将农业打造成有发展前景的行业,让农民不再迫于农业的低收入外出打工,才是真正地给了农民自主选择去留的机会。

因此,改善农民生活状态,要从两个主要方面入手。实体方面要发展农业,让农业成为有前途的行业,使纯农户的生活水平提高,在农村从事农业仍然能得到较好的收益和保障。制度方面要完善现行土地制度,让已经选择放弃农业的农民不再受土地的牵绊。然而农业模式的发展实效与土地制度改革是否适应书中所述隐性农业革命下农业发展新趋势,还有待更多学者进一步考察分析。

参考文献(略)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社会发展研究》2015年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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