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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婷婷等:十二五时期农村集体经济状况分析

[ 作者:信婷婷 张伟民 金文成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7-11 录入:实习编辑 ]


“十二五”时期村集体收支情况统计分析

“十二五”时期,由于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村集体自营收入保持增长,村级组织财务收支总体上保持良好态势,呈现出如下特点:

一、村集体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十二五”时期,村集体经济组织年度总收入由2010年的3046.7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4099.5亿元,年均增长6.1%,比“十一五”时期年均增速高1.5个百分点;村均当年收益由15.7万元提高到24.4万元,年均增长9.2%,比“十一五”时期年均增速高1.9个百分点。从收入构成看,经营收入占比居首位,补助收入增幅最大。经营收入占比由41.6%降到34.8%,但仍居各项收入之首;补助收入占比由14.4%升至21.1%,增幅最大;发包及上交收入占比由20%下降到18.2%;投资收益占比由2.6%上升至3.0%;其他收入占比由21.4%升至22.9%。从收入增量看,财政补助收入贡献最大。村均财政补助收入由7.4万元增加到15万元,年均增幅15.1%,对收入增长贡献为39.4%。村均经营性收入扭转了“十一五”时期在波动中减少的态势,由21.4万元增加到24.6万元,年均增幅2.9%,对收入增长贡献为16.6%。村均发包及上交收入由10.3万元增加到12.9万元,年均增幅4.6%,对收入增长贡献为13.5%。村均投资收益突破两万元,2015年达到2.1万元,年均增幅9.5%,对收入增长贡献为4.1%。从区域发展看,西部地区收入增速较快,但与东中部差距仍较大。受国家扩大对西部地区财政转移支付的影响,“十二五”期间,西部地区总收入年均增长9.8%,比东部的5.7%高出4.1个百分点,比中部的5.5%高出4.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村均补助收入年增长率达17.4%,比东部14.1%高出3.3个百分点,比中部15.3%高出2.1个百分点。但从村均经营收入看,地区差异仍然较大。2015年,东、中、西部村均经营收入分别为47.9万元、11.5万元、6.1万元,收入比为7.9:1.9:1

二、村集体支出增速低于收入增幅

2010年到2015年,村集体总支出由2114.4亿元增加到2682.8亿元,年均增长4.9%,比“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高出1.4个百分点,但比同期总收入年均增长仍低1.2个百分点。村均集体总支出由35.7万元增加到46.3万元,年均增长5.4%,比“十一五”时期高1.9个百分点。从支出去向看,公益性支出增幅较大。村均管理费用由9.5万元增加到13.9万元,年均增幅7.9%,其中,村均干部报酬由3.4万元增长到5.6万元,年均增幅10.5%。村均其他支出由11.3万元增加到18.2万元,年均增长10.1%,主要是由于公益性支出较快增长。村均经营性支出由14.9万元下降到14.2万元,年均减幅0.9%。从支出构成看,经营性支出持续下降。村集体经营性活动减少,村均经营支出占比由41.7%降至30.6%,下降了11.1个百分点。管理费用占比小幅上升,由26.7%提高到30.1%,上升了3.4个百分点。其中干部报酬占管理费用比重由35.6%提高到40.1%,增加了4.5个百分点。村均其他支出由31.6%提高到39.3%,增加了7.7个百分点。分地区看,西部地区支出增幅最大。“十二五”期间,西部地区总支出、村均支出年增长率分别达10.1%10.6%,高于东、中部地区。西部地区的支出中,管理费用增长最多,村均管理费用由“十一五”期末的3.9万元增长到2015年的7.5万元,年均增长13.8%

三、经营收益高的村数明显增多

2010年至2015年,当年无经营收益和经营收益在5万元以下的村由48.2万减少到44.2万个,占总村数的比重由81.4%下降到76.3%;经营收益在5-10万元的村由4.7万个增加到5.6万个,增长了19.1%,占总村数的比重由7.9%增加到9.6%;经营收益10万元以上的村由6.4万个增加到8.2万个,增长了28.1%,占总村数的比重由10.8%增加到14.1%

“十二五”时期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情况统计分析

据农业部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调查,“十二五”时期,村级财务管理继续加强,民主理财制度进一步完善,审计监督进一步强化,呈现如下特点:

一、全面建立农村集体财务公开制度

“十二五”时期,全国实行财务公开的村达到58.8万个,占总村数的比重由2010年的95.7%提高到2015年的97.4%,实行财务公开的村地区差距很小,东、中、西部地区所占比重分别为97.6%97.4%97%。建立村民主理财小组的村由2010年的56.7万个增加到2015年的57.5万个,增加了0.8万个,占总村数的比重提高到95.2%,东、中、西部地区建立民主理财小组的村所占比重分别为97.2%96.6%90.5%,西部略低。

二、普遍实行村会计委托代理

“十二五”时期,实行村会计委托代理制的乡镇由2010年的2.8万个增加到2015年的3.1万个,占乡镇总数的比重由76.5%提高到85.2%。其中,西部地区占全国比重有所提高,由31%增加到34.8%,东、中部地区略有减少,分别由32.5%36.5%减少到31%34.2%。实行委托代理的村由2010年的48万个增加到2015年的52.5万个,占总村数的比重由78%提高到86.9%,覆盖范围较广。

三、继续推进村级财务管理信息化

全国实行会计电算化的村由2010年的27.6万个增加到2015年的36.2万个,占全国总村数比重达到60%,年均增长5.6%,东、中、西部地区实行会计电算化的村比重分别为72%67.6%33.9%

四、继续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

“十二五”时期,各地结合村委会换届,加强了对村集体的审计监督,确保3年内全部审计一遍。一是审计强度加大。2015年,全国审计单位数为38.3万个,占总村数的63.4%;已审单位资金总额由2010年的7736.8亿元连续跨越8000亿元、9000亿元台阶,增加到1万亿元以上,2015年达到1.3万亿元。二是违纪状况有所减少。存在违纪问题的单位占被审计单位的比重由2010年的2.2%下降到2015年的1.9%,违纪金额占比由2010年的0.13%下降到2015年的0.04%。被审计单位违纪强度也明显减弱,被审计单位违纪金额由2010年的9.8亿元下降到2015年的5亿元,平均每个违纪单位违纪金额由2010年的11.3万元下降到20157.1万元。这表明,审计监督在提高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程度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审计能力有所提升。虽然从事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人员数量稍有下降,由2010年的5万人降到2015年的4.9万人,但在岗人员专业能力得到提升,持审计证上岗的人数由29410人增加至31478人,持证上岗率提高了6.2个百分点。

“十二五”时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统计分析

 “十二五”期间,按照中央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总体部署,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完成改革的村有较大幅度增长

“十二五”期间,全国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村由2010年的1.3万个增加到5.8万个,增长了3.5倍,占全国村总数的9.6%。分地区看,截至2015年底,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村分别为5.3万个、0.2万个、0.3万个,占完成村数的比重分别为91%2.9%6.1%。西部地区高于中部地区,主要原因是四川省成都市把“四权”(确权颁发耕地承包经营权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农村房屋所有权证、集体林地使用权证)上市交易制度作为改革内容,全面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仅该省完成改革村数就占到西部地区的84.8%。分省看,北京、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四川6省市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村占全国完成村数的92.8%

二、折股量化资产总额快速增加,已达全国村级账面资产的两成

2010年到2015年,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村量化资产总额由2528.1亿元增至6073.8亿元,年均增长19.2%,占全国村级账面资产总额的21.2%,村均量化资产为1045万元。分地区看,随着四川、贵州、陕西等部分地区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出台,“十二五”期间,西部地区的村量化资产总额增幅最大,由43.1亿元增加到120.7亿元,年均增长22.9%,东、中部地区量化资产总额分别由2394.4亿元、90.6亿元增至5775.2亿元、177.9亿元,年增长率分别为19.3%14.4%2015年底,东、中、西部地区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村均量化资产额分别为1091.2万元、1073万元、341万元。

三、成员股东快速增长,累计股金分红超千亿

“十二五”期间,全国村级设立股东由1718.6万人()增至8173.9万人(),增长3.8倍,占农村(户籍)人口96899.6万人的8.4%。其中,集体股东的比重由0.17%降至0.07%,社员个人股东比重由87.5%增至96.4%。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村累计股金分红总额由440.7亿元增至1593.3亿元,增长2.6倍,每个股东累积分红2755元。当年股金分红总额由87.8亿元增至256.8亿元,增长1.9倍。

作者单位:山东省乐陵市农村经营管理局、农业部经管总站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农村网 201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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