饥饿、贫困、安逸、淳朴!什么才是中国人的乡村记忆?
我奶奶八十了,是一个明白人。她会努力的模糊过往的乡村生活,既不控诉也不怀念,似乎日子就是日子,好与不好都要往前看。我父亲六十了,是一个“脱村者”,那些关于愚昧、饥饿、麻木的记忆让他努力的爬进最小的城市,即便当下生活并非如意,但乡村是肯定回不去的。我三十了,是一个边缘人。对于故乡的某些记忆还很清晰但疏离感是天生的,即便在未来的某一天,乡村有可能成为我工作的全部,我依然选择热情的旁观。中国乡村的故事有些悲剧,尽管它孕育了绝大多数的中国人,却没有得到慈母般的尊重。新文化运动中,鲁迅为首的文化健将们对它的麻木“狂轰乱炸”;新中国建设中,农业经济常常为工业化运动“忍饥挨饿”;改革开放中,大量人群疯狂的逃离农村,又形成了诸如空心化、留守人群之类的社会悲剧。这并非是哪一个人或哪一个政党的问题,时代的基调即是如此,身处于历史大潮中的人们无权指责也无力对抗潮汐的方向。世界上最大的悲剧就是悲剧本身的客观存在与不可避免。
分析中国人的乡村记忆绝对是一件要挨骂的事情。蒙昧时期的人们尚且明白隔代修史的必要性,更何况身处于如此的激变时代中去揭开人性中血淋淋的丑陋记忆。分析某一种文化现象并不困难,真正要挨骂的是作者本身的立场与修为,以及类似的命题是否具有深入探讨的价值。毕竟当下社会需要的主题要么极久远、要么极现代、要么极和谐、要么极凌虐,而那些隐于现实阴影中的酸甜各半的回忆,恐怕并不能带来商业上的冲击力,关注的人群自然就少之又少。另外,关于乡村记忆本身,单个个体或普通人的表达要么立场偏颇,充斥着个人得失的非黑即白;要么深度不够,远远达不到可探讨的范畴。即便是从那些“大家”的只字片语中找到些普世性,也并非适合每个生命的际遇。好在,我要论述的只是中国人的乡村记忆片段而非过往生活的全部记录;我要表达的只是不因为自己所处的行业而去粉饰中国人对于乡村的直观感受。至于是否合理或有意义,那就是仁智见异的事情了。
怨乡、怀乡、无乡
直到2012年,莫言拿到诺贝尔文学奖,人们才开始真正关注一个恐怕每个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有所表现的词语“怨乡”。如同,莫言在小说《红高粱》里曾经说:“我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热爱,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仇恨。” 他恨故乡是因为作为故乡的农村是贫穷的、落后的、愚昧的;它的黄土地对人馈赠是微薄的;作为土地之子的农民是没有出路、没有前途的。他回忆第一次离开故乡的感觉时说:“我没有感觉这个地方多么宝贵,甚至觉得这是一个令人厌烦的地方,所以我千方百计地想摆脱它,越远越好。1976年我应征入伍,坐上火车以后,就盼望它开得越远越好,开到西藏、新疆、云南,远离我的小村庄。结果火车开了两个多小时就到了,离家乡才二百多里路,我感到很失望。” 对莫言来说,离开家乡越远,就离开贫穷落后越远,离富足的物质生活就越近。结果,他越走越远,到现在也没有回到故乡去生活。因为故乡现在依然可以与艰难困苦划等号,诚如他所说:“我的家乡经常停电,水又苦又涩,冬天又没有取暖的设备,我害怕艰苦,所以至今没有回去。”
莫言是诚实的。尽管类似的诚实会伤害很多人心中的伪善,但他依然乐此不疲的讲述和描写。不过绵延于五零、六零心中的“怨乡“更多是因为那些铭刻于心的深沉记忆。因为没有了爱,一切的怨都毫无意义。“汽车一进高密地界,看到了熟悉的河流和土地,听到了熟悉的乡音,我的心中就涌动着一种十分激动的情绪。进了村子后,看到我的母亲浑身尘土从胡同口艰难地对着我走来时,我的眼泪再也止不住了。”莫言在回忆离开家乡三年后第一次回乡时,毫无保留的表达着血液中对于生养他的母亲和土地不由自主的亲近和依恋。对于那些从乡村走出的人群而言,尽管感情复杂,但是与土地、乡村的关联是斩不断的,泥土的黄色早已浸染在灵魂深处,成为魂牵梦萦的所在。无论走多远、走到哪里,“怀乡”还是生命中无可回避的一部分。得意者扶助桑梓,耀祖光宗;失意者避居一隅,心心念念,但终归无法忘却。又可能人世间终归是失意者多了一些,于是乡愁满怀,乡怨遍地。
“乡”是故乡的乡,也是乡村的乡。比起五零、六零后心酸的“怨乡“情结,更让人恐惧的,是随着农耕文化底色的褪去,新一代的中国人关于乡村的印象在模糊,关于故乡的含义在残缺。我从最低矮破旧的楼房中长大,即便如此,也习惯了关上门生活。一个人长大,并没有什么不好,独得了父母所有的爱,也就不在乎是否有人陪伴。我从不羡慕那些能在田野中奔跑的日子,漫画和游戏机其实非常精彩,足球也让我快速长大。相反我受不了邻里乡亲的七扯八扯,受不了全村人聚在一起的大吃大喝,受不了冬季的寒冷、夏季的蚊虫、直接的厕所。我的记忆里只有祖宗们浅浅的坟茔,父亲匆匆的脚步,以及并不可口的饭菜。这些残碎的片段没办法支撑起所谓的乡愁,也无法加快回乡的步伐。宗族血亲终于在链接中国社会几千年后,被割裂成小小的方格,家永远的浓墨重彩,乡变得可有可无。一个人需要根吗?未来尚且缥缈,又哪有心思回望过去。八零后尚且如此,那些远离土地、行事怪癖的九零后、零零后会怎样呢?别跟我讲中国民族的宝贵传统,就因为这些“垃圾”,我们才总是束手束脚。
知识农民
我认为没有一个词比之“知识农民”更能形容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一批从极不公平的户籍制度、教育制度、城乡二元结构中依靠考试走出的“伪知识分子”、“伪白领”和“伪精英”们。这儿的“伪”字不是批评或嘲讽,最多的算是一种戏谑,因为我总对那些“边吃饭边砸锅”的人保留有微微的不屑。“知识农民”是一个绵延三十年的特殊群体,却不怎么因为时间的流转而产生代际的差异。在他们的心目中,“城”是不可或缺的,那是人生的目标和可以施展才华的平台;“乡”也是不可或缺的,那是皈依和平抑内心焦躁的精神家园。人生之路充满了城乡间的冲突和挣扎:阳光的、开阔的、却又肤浅和浮躁的城市;深沉的、厚重的、却也木讷和沉滞的乡村——哪一个都不能舍弃。靠了城市,才充实,才有价值;靠了乡村,才有了支撑,才有了落魄时的容身之地,才在陌生傲慢的城市给予羞辱时有了峰回路转的心理平衡。于是,城乡之间既有经济、文化上的二元性对立,又有肉体与灵魂的错位融合。社会的扭曲与社会主体的扭曲成为充分必要条件,也算是一段“相扶相守”的佳话。
大概十年前,“乡下人”还是一种对于远离现代经济文明的人群的“蔑视”,在那些城乡高度对立的年代里,自称“乡下人”就意味着被社会主流文化所拒绝。那时候的“知识农民”比一般人群更在乎现实环境的评价,更需要小心翼翼的巩固微薄的既得利益。匆匆十年,文化氛围便大不一样,城市恶劣的生存环境让越来越多的意见人士将诗化的田园乡村搬出来,作为攻击现实生活的道德高地。新一代的“知识农民”收起傲慢的城市所给予的伤害,转守为攻,以淳朴、安逸作为区别现在与过去、现实与梦境的标志,大声的向城市宣布自己的存在与不凡。“乡村”被越发渲染成当下生活的伊甸园,人间末世的诺亚方舟。不仅身体会因为远离雾霾和尾气而得到拯救,灵魂也会在乡愁里找到的归宿。不仅中国要变成乡村的嘉年华,英国、德国、美国也早已是乡村精英的舞台,仿佛工业革命最大的效力不是催促了城市的发展,而是让地球快速进入乡村的时代。中国文化的底色,使得道德凌驾于众生之上,而无法正视人的七情六欲。经济的发达与道德的沦丧等同起来,闭塞与停滞倒成了人人向往的“桃花源”。
“知识农民”的城市身份和乡村性格都是十分明显。一方面,无论他们如何的描述自己梦中的故乡山河,那些臆想像是超市里的“净菜”一样,是专为城市而生的。他们早已不具备深值乡土的能力和恒心,仍然不自觉的承担着“城市人”、“文明人”的角色,以一种从摩天大楼向下俯瞰的时角搭建自己的精神世界或悲悯情怀。最多也只是很轻巧的从高层电梯上快速滑下,逗留在底层或负一层完成“采风”部分,再快速返回至高处,接着完成“创作”的部分。既然好不容易才挤进城市之中,退却是万万做不到的。另一方面,“知识农民”一如既往的热爱着收集土地和农作物,那种迫切感和满足感是城市人群所无法理解的,就如同乡下人不懂得城市里冷漠的可贵与便利。另外,关于现代都市生活与商业环境所提倡的“平等主义”,新旧“知识农民”也有一种天然的不信任感。阶层、血亲、情义与统属关系仍然被认为成构建人际关系所必不可少的环节,这是新旧文化、新旧中国在起承转合里最后的交接和过渡,该来的终究要来到,该淘汰的终究无法避免。
世界是运转有序的,出现与消失遵循着守恒的定律,周而复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怨乡”情结可能会消失,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来临“知识农民”可能会瓦解。但至少就眼下的时光而言,它们可能还会存在很久很久,久到你必须正视,必须理解。
作者简介:朱墨,凤凰网旅游频道专栏作家,济南日报历史频道专栏作家,北京巅峰智业旅游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多次主导重大旅游规划项目,北京华汉旅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助理,高级项目经理,主任策划师。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旅课草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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