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农村地区的养老问题日益凸显。相较于城市,农村老龄化程度更高,养老资源更为短缺,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面临严峻挑战。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并强调探索“农村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多渠道发展养老服务”等措施,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发展方向。在这一背景下,加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仅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更是推进乡村振兴、提高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关键。如何在农村地区构建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体系,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成为当前政策研究和实践探索的重要课题。
一、农村养老服务困局的现实图景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持续加快,农村地区面临的养老压力日益凸显,养老服务体系的缺位,已成为制约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与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隐患。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全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突破2.5亿人,而农村地区的老龄化程度明显高于城市,形势更加严峻。
与城市相比,农村养老面临“三重困境”:
(一)空巢化加剧,家庭养老功能弱化
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转移,传统以家庭为主的养老模式遭遇严峻挑战。“空巢老人”“留守老人”日益增多,子女长期不在身边,老人生活照料、情感陪伴等基本需求难以保障,迫切需要建立健全社会化养老支持体系。
(二)医疗资源薄弱,健康保障能力不足
农村基层医疗机构普遍存在设备简陋、服务能力有限、医护力量短缺等问题,难以有效支撑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的治疗与康复护理。同时,健康教育与预防机制缺失,也增加了老年人患病风险与照护难度。
(三)养老设施滞后,服务供给失衡
与城市相比,农村养老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专业化养老机构数量有限,且多集中在交通便利地区,难以覆盖广大偏远乡村。居家养老、社区照护等服务体系尚不健全,老年人多面临“无处可去、无人可依”的现实困境。
农村养老问题不仅关系到老年群体的福祉与尊严,更事关乡村社会结构的稳定和基层治理的有效性,亟需从政策设计、资源配置与服务体系构建等多维度加以系统性回应。
二、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实践困境
居家养老作为农村老年人最普遍、最现实的养老方式,其服务设施的完善程度直接关系到老年群体的生活质量与安全感。然而,当前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滞后、供给不足、专业力量薄弱,成为制约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关键短板,具体表现如下:
(一)适老化改造严重滞后
农村大量老年人居住在年久失修的老屋中,室内空间布局不合理,缺乏无障碍通道、防滑地面、浴厕扶手等基本适老化设施。居住环境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老年人日常起居困难重重,生活质量堪忧。
(二)养老服务资源配置失衡
当前养老服务站点主要集中在县域中心或城镇区域,广大农村尤其是边远地区服务设施稀缺,难以实现对老年人就近、及时的照护覆盖。社区嵌入式、村级日间照料等服务模式发展缓慢,无法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需求。
(三)专业服务力量薄弱
农村养老服务人员普遍存在专业素养不高、培训机制缺失等问题,多数为未持证上岗的临时人员或志愿者队伍,缺乏针对老年人健康管理、心理疏导、康复护理等方面的系统能力支撑,服务质量难以保障。
上述问题不仅削弱了农村老年人“居家安老”的现实可行性,也直接影响了乡村治理的服务能力和社会信任度。正因如此,加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既是回应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必要之举,也是推进乡村善治与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
三、加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而推动居家养老设施建设,是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破解农村养老困局的重要突破口。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一)完善农村居家养老基础设施
要提升农村居家养老的可行性,必须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为老年人创造安全、便利的居家养老环境:
1.改造农村住房,提升居住环境
首先,应大力推进农村住房的适老化改造工作。通过政府补贴、低息贷款等方式,鼓励农村家庭对老年人的居住环境进行改造,尤其是改善房屋的安全性和便利性。具体措施可以包括:加装无障碍设施,为老年人住房加装无障碍通道、扶手、防滑地面等设施,减少老年人跌倒等事故的发生;加强室内外环境改善,改善老年人居住环境中的采光、通风、噪音等问题,确保居住环境的舒适性和安全性;推动农村住宅改造与社会服务对接: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地区通过政府、企业合作,实施综合改造项目,提升住房和服务设施的同步发展。
2.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动服务下沉
农村地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庞大,但当前的服务网络分布不均,服务人员和资源缺乏。为此,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①建设多功能养老服务中心。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站。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探索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这一政策为农村养老设施建设提供了新思路。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实践:利用闲置农房设立村级养老服务中心:在符合条件的农村地区,将闲置农房改造为小型养老服务站,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洁、健康监测等服务;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资本合作:村集体可整合闲置土地、校舍、村部等资源,引入社会资本共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互助养老院”:鼓励农民将闲置房屋改造为互助式养老场所,采取“老人抱团取暖+志愿者服务”模式,实现低成本养老。
②推动居家上门服务。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切实提升偏远地区老年群体的生活品质与健康保障水平,现需大力推动居家上门服务这一创新养老模式。要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与市场机制的协同作用,积极鼓励各类具备专业资质与丰富经验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富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的社会组织,主动作为,整合资源,构建起覆盖广泛、功能完备、高效便捷的居家上门服务体系,为偏远地区的老人提供上门护理、健康监测、紧急救援等服务。
③加强农村养老信息化建设。加强养老信息化建设是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关键举措。在当今数字化、智能化飞速发展的时代,信息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农村养老领域也不例外。通过积极引入智能设备和搭建高效的信息平台,能够为农村老年人带来更加便捷、精准、全面的养老服务,有效解决传统养老模式中存在的信息不畅、服务不及时等问题。不断加大投入,加强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推动农村养老信息化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让农村老年人都能享受到科技带来的便利和福祉。
(二)强化养老服务供给,培养专业护理人才
农村居家养老的核心在于服务供给,要加强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1.培育本土化农村养老服务人才。积极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投身于养老护理专业培训领域,通过系统、全面的培训课程,提升他们的专业技能和服务素养,从而显著提高农村本地化养老服务的整体水平,让农村老年人能够享受到更加贴心、专业的养老服务。
2.促进城乡养老服务资源互联互通。大胆探索并创新“城市养老机构 + 农村养老站点”的深度合作模式。一方面,城市养老机构凭借其丰富的资源、先进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的技术团队,与农村养老站点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另一方面,定期组织城市养老机构的专业人员深入农村,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上门护理、康复训练等多元化服务,实现城乡养老服务资源的优势互补与共享,缩小城乡养老服务差距。
3.构建“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新机制。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尤其是鼓励年轻人积极投身于养老志愿服务事业。建立科学合理的服务时间记录与管理体系,将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的每一次服务都准确记录下来。待志愿者自身步入老年阶段时,可依据之前积累的服务时间,兑换相应的养老服务,形成一种“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可持续互助养老模式,让爱心与关怀在代际间传递,共同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养老社会环境。
(三)加强政策扶持,推动农村居家养老设施可持续发展
政府需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居家养老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全方位、多层次地推动构建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养老设施建设支撑体系,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养老服务。
1.强化财政资金保障。中央与地方政府应协同发力,设立专项财政资金池,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提供坚实的资金后盾。同时,针对已投入运营的养老服务设施,给予持续、稳定的运营补贴,确保其能够长期、稳定地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2.优化土地与金融配套政策。在严格遵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创新土地供应方式,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相关企业依法依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有效缓解养老设施建设用地紧张的问题。此外,金融机构应积极响应政策号召,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供低息、长期、灵活的优惠贷款政策,降低养老机构的融资成本和运营压力,助力其轻装上阵、稳健发展。
3.激发社会资本活力。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搭建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桥梁和平台。政府应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吸引更多有实力、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投身农村养老服务事业,形成多元化投资、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服务的养老服务体系,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更加丰富、优质的养老服务选择。
结束语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指明了方向。加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仅是对老龄化社会的积极应对,也有助于促进乡村振兴、改善农村社会治理格局。
未来,农村养老模式将朝着更加多元化、智能化、互助化的方向发展。在政府政策的引导下,社会各界力量的共同推动下,农村养老基础设施将逐步完善,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将得到显著提升。
居家养老不仅仅是“老有所养”,更是“老有所乐、老有所安”。通过加强设施建设、优化服务供给、提升养老质量,让农村老年人能够真正享受到安心、便捷、有尊严的晚年生活,构建更加美好的乡村养老新格局。
作者系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教授;来源:《中国乡村发现》2025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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