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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理财:农民精神生活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乡村文明的重建

[ 作者:秩名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06-28 录入:易永喆 ]

摘    要:从中国式现代化来审视农民精神生活的变革,它实质上是国家治理体系与乡村社会交互建构的结果。从农耕文明向现代文明的转型,使乡村文明发生了结构性的变革,农民精神生活也经历了从伦理化到国家化再到个体化的转换。在乡村社会现代化的进程中,农民生活方式、文明素养及价值体认现代化的特征日益明显,人的现代化构成农民精神生活变革的内在逻辑。然而,乡村文明的主体与价值、物质与精神及制度与情境等要素的非均衡交融,使农民精神生活的价值与结构存在错位互构的困境,导致了现代化进程中农民精神生活的张力。为有效实现农民精神生活的现代性重建,必须通过中国式现代化来实现乡村文明的复兴,进而跨越乡村文明发展的“现代性悖论”。

 

一、问题的提出

孟德拉斯提出,20亿农民在20世纪下半叶正踏入现代文明的入口,这是社会科学需要深入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1在乡村社会转型的进程中,农民精神生活现代化的特征不断明显,但在传统与现代之间,也面临新的困境。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新发展阶段,如何理解农民精神生活变革的内在逻辑及如何实现农民精神生活的重建,成为学界关注的重点。

学界对于农民精神生活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农民精神生活变革、农民公共精神、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等领域。问题导向是农民精神生活研究的一条主线,但当前的研究还存在以下不足。首先,农民精神生活现代化内在机理的研究相对不足,农民精神生活现代化的理论范式有待进一步拓展。其次,农民精神生活变革的研究主要采用结构论的视角,农民公共精神的研究主要呈现价值论的视角,且结构论与价值论这两种视角带有较强的二元对立思维。再次,有效实现农民精神生活现代化的路径,仍然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费孝通认为:“社会学对于精神世界的理解,应该是把它和社会运行机制联系起来。”2要深刻理解农民精神生活现代化的内在机理,必须将其置于乡村社会的价值转换及社会结构变迁的视域中进行阐释,将其置于国家治理的语境中加以理解。在乡村文明变革的过程中,国家将乡村文明作为治理的场域或者目标,将文化、价值、制度、行为及器物作为治理的维度,在日常生活领域实现国家与乡村社会的文明互动,进而达到农民日常生活文明化的目标。3国家治理的理论视野,有利于深刻透视农民精神生活变革的面向,并有效把握农民精神生活的内在张力,进而为农民精神生活的现代化提供新的理论范式。

二、国家与乡村社会的互构:农民精神生活变革的历程

文明作为在特定时空情境中形成的历史综合,是世界观、习俗、结构和文化等要素的凝结体,这些要素与文明同时共存并且在相互交织中实现变革。4农民精神生活治理是国家为了在日常生活中构建文明化的社会秩序,对农民的精神意识及价值理念进行治理的过程。在从传统文明向现代文明转换的过程中,国家与乡村社会的交互建构推动了乡村文明的现代转型,并由此形塑了农民精神生活变革的面向。

(一)内生性治理:农民精神生活的伦理化

精神生活领导权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目标,也是保障国家治理体系有效运转的基础。在传统乡村社会,国家通过将占支配地位的价值体系转换为伦理化的治理机制,形塑了以农耕文明为表征的乡村文明形态。梁漱溟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伦理本位的社会:农民在家庭生活之中建构了家庭伦理,这种伦理关系不仅仅局限于家庭,而是把一切社会关系都伦理化了。5在伦理本位治理范式的基础上,在乡土社会的治理体制及内生性的治理结构相互交融的过程中,儒家精神伦理主导了乡村社会的精神结构。它既以自治的方式塑造着乡村社会结构,同时也通过道德交往的方式建构了农民的精神家园,在家国一体的基础上实现了精神生活秩序的再生产。儒家精神伦理是农民日常生活行动的基点,农民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相应的精神文化观念,生成了一种伦理化的行为方式与情感结构。在“皇权不下县”的治理结构中,士绅阶层掌握着乡村社会的精神生活领导权。传统社会农民精神生活的治理结构并非完全受国家支配,也并不是在国家治理体系之外生成的自发秩序,而是通过伦理化耦合的方式将国家观念与农民价值理念有机衔接。传统社会国家治理范式呈现内生性治理的特征:农民精神生活及行为模式具有明显的家族本位特征,国家权力通过传统精神伦理以一种较为柔和的方式嵌入农民日常生活,由此建构了一种“不在场”的治理体系,实现了农民精神生活的相对平衡性及稳定性,传统乡村社会生成了一种基于礼俗秩序及差序格局为特征的治理体系。

(二)嵌入式治理:农民精神生活的国家化

传统乡村社会的精神生活秩序建立在农耕文明的基础上。在中国现代国家建构的过程中,将国家共同体意识有效嵌入农民精神生活领域,让农民从传统精神生活伦理之中解放出来,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乡村治理的重要议题。随着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及伦理本位的精神生活逐步走向解体,农民精神生活在现代化进程中出现危机,国家试图通过自上而下的价值嵌入来推动农民精神生活的重建,农民精神生活国家化的面向不断凸显。国家化是国家将各种组织体系及要素进行有机整合,通过各种治理机制来实现国家权力对于基层社会的渗透,进而达到构建稳定且整体的政治共同体的目标。6在20世纪初期,以梁漱溟为代表的乡村建设派通过乡村建设及乡村教育实验等路径,试图以道德灌输的方式来重构农民的精神观念及道德体系。新中国成立以后,伴随着集体主义的价值理念不断嵌入农民的日常生活,国家加强了对于农民日常精神生活观念的改造,农民精神生活去传统化的特征日益明显,精神生活政治化、平等化的面向也不断显现。对伦理本位的精神价值体系的日常化改造,使农民从传统精神伦理中脱嵌以后又嵌入集体主义的价值体系之中,农民精神生活越来越呈现集体本位的特征。

(三)自主性治理:农民精神生活的个体化

个体化是现代文明社会的重要特征,也是推动农民精神生活现代化的重要因素。自改革开放以来,市场化及个体主义对于农民精神生活的影响不断加大,农民精神生活不断从伦理本位及集体本位的伦理关系向个体本位的社会关系转换,农民从集体主义制度体系之中部分脱嵌以后,乡村社会结构个体化的特征日益明显。中国社会语境下的个体化是指个体不断从家庭、社区、工作单位等社会关系网络中脱嵌,在日常生活领域获得越来越多的权利、选择与自由。7多元现代性不断席卷乡村社会及农民日常生活,农民在日常生活情境中塑造了一种具有现代特征的精神及行为取向,农民精神生活日益呈现个体化的特征,自我治理成为当前农民精神生活治理的重要范式。这种自我治理范式强调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农民精神生活的治理,通过在自我治理的过程中嵌入现代公共理性,进而实现公平正义及福利共享的乡村公共精神的建构。8进入21世纪以后,乡村社会流动性不断提升,国家试图通过公共文化服务来实现个体化农民精神生活整合的目标。而在中国脱贫攻坚任务取得绝对性胜利以后,农民物质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精神生活需求也呈现多元化、多层次的特征,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导向。在这种背景下,农民日常生活场域内形成了一种个体精神治理的新型治理观,乡风文明成为新时代乡村治理的重要目标。

三、从传统到现代:农民精神生活变革的逻辑

精神生活作为在特定的历史阶段,个体从精神世界及日常精神需要出发而开展的实践活动,体现了个体追求生命价值、生活意义的价值体认,彰显了个体存在的生活方式。9乡村社会现代化过程中农民日常心理认同、价值观念及生活方式的变革,事实上是乡村文明形态转换的过程。从农耕文明向现代文明的转型中,农民精神生活方式、实践活动及价值体认等要素发生了结构性的转换,人的现代化成为农民精神生活变革的内在逻辑。

(一)从解放政治到生活政治:农民生活方式的变革

在走向现代社会的过程中,人类对客观世界的改造能力不断提升,个体或者群体的生活状态及行为方式也由此发生明显的转换。农民精神生活的现代化变革,体现了乡村文明转型过程中农民生活方式的转换,农民日常生活方式建构不断从解放政治向生活政治的逻辑转换。吉登斯认为,解放政治是一种将个体或者群体从相对不好的生活情境中解放的政治范式;生活政治则是个体自我实现及生活方式建构的一种政治。10个体从传统社会关系中脱嵌以后,日常生活方式的选择成为个体现代化的重要表现。在传统乡村社会,农民以血缘及地缘为纽带建构了熟人社会的生活境况,日常生活道德伦理成为农民日常生活的法则,农耕文明形塑了传统社会农民生活方式的基本形态。在现代文明嵌入乡村文明的过程中,农民日常生活情境不断从伦理化的身份社会逐步向契约化的现代社会转型,解放政治成为农民精神生活现代化初期的重要特征。而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流动的农民更倾向于接受现代化的精神价值体系,其在现代化过程中被纳入现代生活方式建构的再生产体制之中,生活政治成为农民精神生活变革的重要逻辑。在乡村文明转型的过程中,通过对农耕文明的社会形态及文明体系的置换,农民逐步养成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现代性对乡村社会的全方位渗透,使农民在日常生活中的个人意识不断觉醒,“我的生活我做主”成为农民精神生活的话语表征,个体化的生活方式选择成为其精神生活政治的重要内容。

(二)从依附性到反思性:农民精神素养的变革

乡村文明从传统走向现代的历程,不仅体现为农民生活方式的现代化转型,同时也体现为个体不断具备现代文明素养,在日常生活中拥有自主调控及自我反思的能力。在传统乡村社会同质性的精神体系的影响下,个体日常精神理念带有很强的依附性特征。步入现代社会以后,同质化的集体意识不断向多元化的个体意识转换,个体的自我意识越来越带有自我约束的特征。在这种背景下,农民精神素养的建构不断从伦理化的精神规训向个体化的自我治理转型,农民日常文明素养塑造的逻辑也不断从依附性向反思性转换。国家将现代治理机制有效嵌入农民日常生活情境,并与精神生活自我调控机制有机结合,反思性成为现代化进程中农民精神生活变革的重要特征。它在日常生活中给予个体自由选择权的基础上,将反思性作为建构社会大众文明素养的工具,通过个体精神及行为模式的转换来实现日常生活治理的目标。如通过在日常生活情境中植入一系列治理的技术装置,并充分发挥制度对于个体日常行为的约束功能,达到农民精神生活反思性治理的目标。总之,在乡村社会现代化的过程中,由于农民日益通过反思性的治理机制来调控精神生活,并将反思性渗透到日常生活的全过程之中,日常生活素养的文明化成为农民精神生活现代化的重要特征。

(三)从神圣世界到自我指涉:农民价值体认的变革

理性化是现代文明的重要特征,也是农民精神生活变革的重要面向。从社会转型的视角来看,现代性体现为日常生活中个体观念及态度的转型:个体在与传统决裂的过程中,其自我认同意识不断觉醒。在传统乡村社会,农民日常生活的价值体认依托于神圣世界的庇护,当现代性嵌入乡村文明的全链条之后,理性化的因子不断渗透进农民的精神生活领域。农民从神圣世界脱嵌以后步入一个日益理性化的社会,转向依靠新型的指涉系统来追求日常生活的意义及价值。在自我指涉的社会系统之中,“象征标志”和“专家系统”是社会系统整合的媒介,为现代文明体系的有效运转提供了信任机制。乡村社会不断从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型,农民日常生活伦理关系不断跨越血缘共同体的边界,传统共同体的实践形态不断向多元分工的社会形态转变,农民日常生活价值体认指涉性特征日益凸显。在游走于城乡之间的农民参与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乡村社会的熟人关系网络及血缘与地缘认同逐步被削弱,农民的价值体认正处在从传统经济理性向现代经济理性转换的关键时期,个体的自我实现占据了农民精神理性最重要的位置。理性化、个体化的社会关系不断取代传统血缘认同及家庭情感,农民在日常生活中形成了一种新型的精神形态,并在这种转换过程中不断孕育现代文明认同意识。

四、非均衡交融:农民精神生活变革的张力

在乡村社会转型的过程中,现代化不仅推动了乡村文明的转型,也推动了农民精神生活的变革。文明的非均衡交融,导致了乡村价值伦理与乡村社会结构的错位互构,农民精神生活在现代化转型过程中呈现多向度的张力。

(一)主体与价值的非均衡交融:农民精神生活的二律背反

在乡村文明现代化转型的过程中,农民日常生活中的传统性因素不断削减,现代性因素不断增长,乡村社会的价值体系在这种交融过程中发生了结构性的变革。传统性、现代性等呈现相互交织且相互消解的互构关系,乡村文明的主体要素与精神要素呈现非均衡交融的特征。在这种背景下,农民精神生活多元化、开放性及变动性的特征不断明显,而同时又具有封闭性、稳定性及单一性的特征,由此陷入矛盾的境地。传统精神伦理规则、关系及秩序在多元现代性的强烈冲击下逐步走向瓦解,而在全球化以及后现代性的影响下,乡村社会新型伦理规则及道德秩序建立的根基又尚未稳固。11在传统与现代相互交融的情境之中,农民既处在传统的生活世界里,同时也踏入了现代化的生活情境,普遍性的价值意义与处境化的价值体系在日常生活情境中的张力加剧,进而导致了农民日常生活主体性建构的困境。

(二)物质与精神的非均衡交融:农民精神生活的文化堕距

自改革开放以来,乡村社会的物质文明程度不断提升,但由于市场经济对于乡村精神伦理的负面影响不断加剧,现代化也导致了乡村文明的悖论叠生。农民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呈现明显非均衡交融的特征,农民在日常生活中文化堕距的面向不断显现,进而产生了“丰裕社会”的贫困问题。“文化堕距”是指在社会变迁的过程中,社会系统中各种要素的变化速度存在差异,物质与科学技术往往快于道德与观念等要素的变化,由此产生了一种精神文化变革延迟及停滞的现象。12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后,农民的物质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相较于物质层面的快速发展,农民精神生活需求却远远未得到满足,乡村社会物质与精神的疏离态势日益显现。而且,随着市场化逐渐渗透到农民日常生活中,功利化的因子不断嵌入农民精神生活领域,享乐主义的理念在乡村社会不断流行,传统伦理对于他们日常行为的约束力不断减弱。由于这种文化堕距的存在,物质层面的享受成为农民日常生活的主导观念,乡村传统习俗及道德伦理在社会转型过程中逐渐异化,价值塌陷、信仰缺失等深层次的精神危机不断显现。

(三)制度与情境的非均衡交融:农民精神生活的结构脱耦

在相对静态的生活情境中,社会结构与价值目标都相对成熟且固定,结构与价值之间能够相互匹配:社会结构为价值目标的实现提供基础,价值目标则对社会制度及社会结构进行合理化。13农民相对静态的生活情境在现代化的冲击下逐渐走向破裂,传统乡村社会治理的制度体系对于日常生活的影响力不断减弱,由此导致了国家治理制度体系与日常生活情境的非均衡交融。鲍曼认为,“流动的现代性”具有制度“液化”的功能,并且这种“液化”不断从制度层面向社会层面、从宏观政治向微观生活政治转移,事实上已经转移到了微观生活层面。14流动的现代性导致了制度体系与日常生活情境的脱嵌,农民日常生活制度性因素与精神性因素的张力不断加剧,农民精神生活陷入一种不确定性的风险之中,其价值体系与乡村社会结构无法有效匹配。个体化的制度体系与日常生活情境的张力,生成了农民精神生活的结构性矛盾:精神生活的碎片化让个体化的农民在日常生活情境中无法有效生成精神生活共同体,在陌生人社会中日益感到孤独;与此同时,农民精神生活越来越受到资本及技术的约束,社会信任系统的风险性导致了农民价值体认的不确定性。由于农民精神生活不断呈现自我指涉性的特征,原有的制度体系无法有效约束个体的精神生活,反思性的自我调控机制无法有效稳固农民的日常精神生活情境,农民精神生活存在开放性与封闭性并存的困境。

五、现代性重建:农民精神生活的均衡性重构

现代化进程中农民精神生活的结构性张力,实质上是现代性对乡村文明的冲击之下,乡村文明的价值及主体性没有得到充分尊重导致的。在当前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背景下,需要实现现代化的精神价值体系与农民日常生活的有效融合,构建与人的现代化相协调的精神世界,由此实现乡村文明的创造性转换和创新性发展。

(一)个体化与共同体化的均衡互构:农民精神生活的主体性回归

现代化人格不仅是农民精神生活重建的基础,也是实现乡村文明复兴的内在要求。英格尔斯认为,只有当一个国家的人民是现代人,国民无论是在心理还是行为层面都具有现代人格,各类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也具备了与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特征,这样的国家才能称作现代化的国家。15在乡村社会日益个体化的背景下,必须调和日常生活情境中制度性维度与精神性维度之间的张力,让个体在权利意识觉醒的过程中能够独立承担风险及社会责任,在现代化人格重塑的过程中实现农民精神生活的主体性回归。农民精神生活人格重塑的目标是构建一种有节制的个体化,无论个体的内心情感还是日常行为,都能够实现个体化及共同体化的有机协调。在推进乡村文明复兴的过程中,需要将国家自上而下嵌入的制度体系与乡村社会非正式制度体系耦合,充分发挥乡村传统内生性治理资源在农民精神生活中的德治功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农民日常生活情境的对接。同时,构建国家、市场及社会互动共治的制度体系,以乡村公共性的重建来实现农民现代化人格的建构,在推动农民主体性回归的过程中实现乡村文明的重建。

(二)物质与精神的均衡发展:农民精神生活的实践性回归

精神生活富裕是农民美好生活方式建构的重要层面,它不仅赋予了农民日常生活现代化的价值底色,同时也为乡村文明的复兴提供了价值动力。在推进乡村文明重建的过程中,需要有效平衡农民日常生活物质性与精神性要素之间的关系,由此实现农民精神生活的实践性回归。中国特色乡村文明的现代化转型,必须在立足传统农耕文明的基础上,让农民充分享受现代化的物质文明及精神文明成果,探索物质与精神协调发展的乡村现代化模式。为解决现代化进程中农民精神生活的文化堕距,需要在美好生活理念的指导下,在推进农民物质生活富裕的过程中,不断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实现农民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话语均衡。需要实现精神生活话语从“资本的逻辑”向“生活的逻辑”转换,通过跨越资本的单向度逻辑来实现美好生活方式的建构,不断提升农民日常生活方式的文明化程度,逐步引导农民养成文明健康的精神生活方式,有效提升农民追求美好生活的内生动力。

(三)传统与现代的均衡融合:农民精神生活的价值性回归

从治理与日常生活的视角来看,农民精神生活重建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二是重构乡村社会的文化伦理。当下,传统乡村精神伦理仍然具有创造性转换的根基,如何实现农民精神生活的价值回归,是当前乡村治理体系建构的重要任务。为此,需要建立一整套面向乡村振兴并与农民日常生活相符合的治理体系,在新型治理系统中实现国家意志与乡村治理实际需求的有效结合,将农民的生活方式、情感价值及文化认同与现代生活情境相适应,在农民精神生活情境中培育一种与现代化相适应的新乡土伦理。通过构建现代文明与传统乡村文明互补的治理体系,在传统与现代融合发展的基础上构建文明交融的精神文化共同体,由此重构一种具有共享性的农民精神生活形态,进而为乡村文明的现代化转型提供价值支撑。在此基础上,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农民日常生活的有机耦合,推进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进而实现农民精神生活的价值性回归。

六、结论与讨论

从现代化的历程来看,乡村文明变革的逻辑是将现代化的价值理念作为治理的机制,在乡村社会建构一种具有普遍性的精神结构,由此推动农民价值、心理及情感的现代化。从农耕文明向现代文明转型的过程中,乡村社会在现代化进程中发生了系统性的变革,但乡村社会结构与农民精神价值体系的错位互构,导致了农民精神生活现代化进程中的多元张力。为有效跨越乡村社会发展的“现代化悖论”难题,需要重新思考现代化进程中乡村文明变革的问题,从中国式现代化的视角来探求乡村文明复兴的路径。

在乡村社会现代化的进程中,虽然乡村文明遭遇了现代性前所未有的冲击及挑战,但乡村文明的衰落并不代表乡村文明的终结,而是体现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情境的来临。在乡村社会转型的背景下,中国乡村文明的现代化并非是现代性取代传统性的过程,国家治理需要立足于日常生活中的传统性因子,在农民日常生活情境中实现传统性与现代性的有效融合,由此实现农民精神生活的现代性重建。从治理的视野来审视农民精神生活现代化范式的重塑,需要充分尊重乡村社会及农民精神生活的主体地位,实现农民精神伦理现代性与传统性的有效耦合。

精神生活现代化构成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价值底色,农民精神生活的现代化重建本质上是乡村文明的重建。现代性视野下乡村文明的重建,需要实现从国家与社会的宏大范式向制度与生活的微观范式转型,从日常生活世界出发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变革,将文化观念、国家福利、制度安排及生活习惯作为治理的维度,由此构建一种“自我依赖”的精神生活结构。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战略的实施过程中,必须立足于农民的日常生活来推进农村及农民的现代化,通过现代治理体系的重构来助推乡风文明,为农民精神生活的重建提供实践动力。需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日常生活的基础上,通过乡村社会的价值体系与乡村结构的均衡性互构,实现农民精神生活与乡村文明的现代性重建。


(作者吴理财系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院长、教授,安徽大学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刘建系江西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学习与实践》2023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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