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农村发展学会乡村治理专委会第四届年会上的致辞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学者、各位会员代表、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六月的南宁,草木葱茏,生机勃发。今天,我们相聚广西大学,共同召开中国农村发展学会乡村治理专委会第四届年会暨“农民现代化与乡村治理创新”学术研讨会。我谨代表专委会,向莅临会议的各位领导、专家学者和各界朋友表示热烈欢迎!向长期支持专委会发展的中国农村发展学会、各会员单位和专委会全体会员表示衷心感谢!向为本次会议辛勤付出的广西大学及相关承办团队致以诚挚谢意!
本届年会是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背景下召开的。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目标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总体格局中,农民的发展问题不仅直接决定着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质量,也深刻影响着现代化整体进程。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在农业,难点在农村,关键在农民。乡村治理既是国家治理基础,也是观察中国式现代化实践逻辑的重要窗口。当前城乡关系深刻调整,农村人口结构持续变化,数字技术加速进入乡村,农民主体需求不断提升。如何在新的形势下推进乡村治理创新,已成为学界、政界和实践部门共同面对的重大课题。本次会议以“农民现代化与乡村治理创新”为主题,正是希望将乡村治理研究置于中国式现代化的总体进程中来理解,置于农民主体性成长与乡村社会结构转型的现实场景中来把握。
中国农村发展学会乡村治理专委会,是经中国农村发展学会批准设立的专业学术机构,挂靠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专委会自2023年11月11日正式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服务国家战略、立足中国实践、面向学术前沿,努力搭建乡村治理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和实践探索之间的交流平台。
三年来,在学会领导下,在各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专委会从筹备走向规范运行,从年度交流走向平台建设,从学术讨论走向组织化协同。2023年11月,在长沙举办首届年会,主题为“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中国道路与地方实践”。2024年在福州承办中国农村发展高层论坛平行论坛“治理有效与组织振兴”,并于成都举办第二届年会,主题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乡村治理”,同时发布乡村治理专委会会刊《乡村治理评论》创刊号。2025年在合肥承办“多元共治视角下乡村治理现代化”平行论坛,在吉林靖宇举办第三届年会,围绕“绿色发展与乡村振兴”展开深入交流。与此同时,专委会持续推进会员管理规范化、会刊编辑制度化、学术活动常态化。目前专委会委员已达168人,会员已经覆盖全国23个省市区,同时涵盖高校、科研院所、智库机构、党政部门和基层实践领域,初步形成了跨区域、跨学科、跨机构的乡村治理研究网络。
这些工作表明,专委会不仅是一个年度会议的组织者,更是乡村治理知识生产、经验总结、政策转化和人才培育的重要平台。通过年会、平行论坛、专题研讨、会刊建设、课题推荐等多种形式,专委会推动了研究资源的汇聚,促进了不同区域、不同学科、不同实践场域之间的学术对话。乡村治理专委会会刊《乡村治理评论》的连续出版,为会员交流研究成果、凝练实践经验、拓展学术影响提供了稳定载体。专委会还将进一步完善会员地域与研究方向的分布管理,更好支撑区域比较研究和青年学者培养。
之所以简要回顾这段历程,是因为一个学术共同体需要清醒地认识自己从哪里来、积累了哪些问题、又在哪些方面仍然薄弱。前三年的工作重心更多放在建制和常规活动上,从第四届年会开始,希望在议题深度上有所进阶,这正是本届年会主题“农民现代化与乡村治理创新”的由来。
为什么在当下提出“农民现代化”?这并非对既有议题的简单替换,而是基于对乡村治理实践困境的再认识。长期以来,乡村治理研究关注基层组织、制度安排、资源配置和治理技术,这些当然十分重要。如果进一步追问:乡村治理现代化最终依靠谁、服务谁、为了谁?就必须回到农民这一主体。实践中出现了一个普遍的瓶颈,制度框架搭建起来后,治理效能常常达不到预期。同样一项政策,在不同村庄落地效果差异巨大;同样一套数字系统,有的地方运转有效,有的地方流于形式。究其根本,关键变量在于农民本身,就是农民的参与意愿、信息处理能力、集体行动的组织经验、对现代规则的适应程度,这些“人”的因素决定了制度能否真正运转起来。
所谓“农民现代化”,并非指农民应被改造为某种抽象的理想形象,而是指在人口流动、技术扩散、市场深化、城乡互动加速的背景下,农民的角色正在发生结构性变化,不再仅仅是土地上的劳动者,而可能是电商经营者、合作社股东、村庄议事会的参与者、返乡创业的“新农人”,或者同时在城乡之间灵活就业的“两栖人”。这些变化要求重新理解:治理的对象是谁?治理的主体又是谁?传统治理模式往往将农民视为“被治理者”,而有效的乡村治理恰恰需要农民成为“共治者”。这就要求治理创新必须回应三个具体问题。
第一,如何降低农民的参与成本。农民并非不愿参与,而是许多制度设计忽略了他们的实际约束。时间碎片化、信息获取渠道有限、对正式规则感到陌生。一些地方推行的“屋场会”“板凳会”“夜谈会”,之所以比正式会议室里的听证会更有效,正是因为在空间和时间安排上更贴近农民的生活节奏,这背后是对农民行为逻辑的尊重。
第二,如何通过组织创新提升农民的现代能力。这里所说的“能力”不是抽象素养,而是可操作的具体技能:看懂简单的财务报表,使用手机办理政务,理解合作社的决策程序,在与外来资本谈判时维护自身权益。这些能力需要依靠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组织、技术培训机构等中间组织来传递。治理创新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为这些中间组织的发育提供制度空间。
第三,如何在城乡融合背景下构建多元协同格局。当前大量返乡青年、新乡贤、下乡企业参与乡村建设,带来资金和技术,但也可能与原有村民产生利益摩擦或文化隔阂。治理创新不能简单偏向某一方,而需要建立包容性的协商机制,让不同主体在具体事务中找到共同利益点。这已经超出了传统“村治”的范围,涉及到县域层面的治理体系重构。
因此,本届年会的讨论,既要关注宏观战略,也要深入微观实践;既要回应政策议题,也要推进理论建构;既要总结地方经验,也要提炼一般机制。期待各位专家学者围绕农民主体性展开充分交流,特别希望通过本次会议,把农民现代化放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核心位置来讨论,把乡村治理创新放到中国式现代化的整体格局中来把握,从而推动乡村治理研究从经验描述走向机制解释,从单点案例走向类型比较,从政策阐释走向理论建构。
广西既是我国村民自治制度的发轫之地,也是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关键实践场域。在乡村治理中的特殊地位,不仅体现为对基层治理逻辑的原生探索与制度供给,更深刻影响了中国乡村治理范式的演进路径与价值取向。这次会议选择在广西大学召开,正是希望借助区域特殊性来检验一般性命题。我相信,经过两天的深入讨论,对农民现代化这一议题的认识会比现在更加具体、更有层次。
最后,再次感谢广西大学及所有会务人员的细致工作,感谢各位同仁对专委会一如既往的支持。下一届年会,即第五届年会将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承办。西北地区在农业规模化经营、生态脆弱区乡村发展、西部人才回流等方面有着独特的问题意识与研究积累,期待明年在陕西杨凌继续深化对话。
祝本届年会圆满成功,祝各位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谢谢各位!

(作者陈文胜系中国农村发展学会副会长、乡村治理专委会主任委员、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院长、教授;该文系作者2026年6月6日在广西大学举办的“农民现代化与乡村治理创新”学术研讨会暨中国农村发展学会乡村治理专委会第四届年会上的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