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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波:乡村空间辨析

[ 作者:李红波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11-24 录入:曹倩 ]

摘  要:伴随着城镇化、信息化、全球化等多种内外因素的交互作用,中国的乡村正经历着社会经济形态重组、地域功能提升等一系列转型与重构的过程,乡村地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而“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也给乡村发展及乡村地理学的研究提出了新要求,全面系统地认识乡村空间系统,准确把握乡村空间是开展进一步研究的必要前提。本文在系统梳理国内外对乡村空间的认知与发展基础上,指出国内乡村地理学在乡村社会—文化空间研究上的不足。本文以人地关系地域系统为理论基础,尝试建构了由“物质空间—社会空间—文化空间”组成的乡村空间系统,以期为全面认识日益复杂的乡村地域提供理论指导。

一、引  言

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乡村发展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尤其是当前快速城镇化进程助推了乡村发展转型与空间重构的升级,乡村新产业、新文化不断发展,乡村正经历地域空间格局优化、社会经济形态重组以及城乡地域系统功能提升的转型过程。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这是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后又一个解决三农问题的全方位举措,是对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强有力呼应,也是当前乡村经济、社会、空间为一体的乡村重构的政策导向,乡村发展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期,内部、外部环境均孕育着巨大的变革动力,各类要素在城市与乡村间的流动势必将进一步加剧,乡村空间在此过程中亦将变得更加复杂与多元,中国的乡村发展已经进入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在新时代的社会经济背景之下,重新审视乡村空间,进一步完善对乡村空间的认识框架具有重要学术价值。

近年来,中国乡村地理学在农业与乡村地理学综合研究、乡村空间系统、空心村整治、乡村转型与重构等方面已经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但以往的研究在认识上较侧重物质空间,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社会—文化空间,而单纯的物质空间观也难以认识与解释日益复杂的乡村地理问题。本文通过系统梳理国内外乡村地理学研究中对乡村空间的认识过程,以人地关系地域系统为理论基础,阐述人地关系与空间系统的相互关系,尝试理清物质空间、社会空间、文化空间之间的逻辑。在此基础上,初步构建一个“物质空间—社会空间—文化空间”层层递进的乡村空间系统,以期能够对乡村空间具有更加系统全面的解释与认识,为新时代乡村地理学的研究提供一定理论基础。

二、国外乡村空间认识的起源与拓展

(1)从乡村定义看乡村空间。20世纪50年代,面临战后重建的欧洲国家将粮食生产提升到重要的地位,加之地理学区域主义(regionalism)的盛行,西方地理学界开始将目光聚焦在乡村地域。为适应生产主义的功能定位,乡村地理学被等同为农业地理学。随着实证主义的兴起,地理学家纷纷将精力投入到城市领域的研究,乡村地理学的研究内容并没得到扩展。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乡村生态环境恶化和逆城市化等现象的出现加剧了西方乡村问题的复杂性,乡村地理学得以再生。到20世纪80年代,乡村地理学已经成为一个多方法、多学科综合的重要的地理学研究分支。

关于研究对象的定义是乡村地理学研究的前提,但是对于乡村的准确定义是非常困难的。乡村作为地表上切实存在的空间地域,若要对乡村进行定义,难以绕开对乡村空间的讨论,对乡村空间的描述也是对乡村进行定义的重要突破口。西方对乡村概念和乡村空间界定的探索由来已久,并一直是乡村地理学理论研究中的重要命题。Halfacree(1993)将乡村的定义总结为以下四方面:描述性定义、社会—文化定义、乡村地方性(locality)以及乡村社会表征(social representation)。描述性定义通过选取一定的数据指标测度已经给定边界的地区的乡村特征。Cloke最早构建了测算乡村性指数,包括人口结构、人口密度、与城市间的距离等16项指标,但指标的选取给乡村性预先设定了特征,且数据易受政区边界的影响,临界值的确定也缺乏科学性,仅描述了乡村,并没有定义乡村本身。社会—文化定义将注意力集中于生活在乡村地域的人的社会文化特征。简而言之,即人的社会文化特征受到乡村生活环境的影响。但是学者们很快意识到,城乡之间并不是简单的二元对立关系,Pahl指出不能忽视城市也有乡村的一面,同样,一些城里人也会生活在乡下(Pahl,1966,1970)。总的来看,描述性定义和社会—文化定义均是预先设定了空间范围,然后通过对空间范围内的乡村特征进行描述分析,以期能理解乡村的内涵,定义乡村的概念。这两种方法都有很大的局限性,难以解释更加动态、多元、分散的乡村。从绝对空间观念出发,把空间看作承载乡村的“容器”,导致了对乡村空间的认识是静止的、有限的。激进地理学家认为地理学必须关注社会问题,空间是什么样子取决于人类的实践。乡村地方性(locality)和乡村社会表征(social representation)的方式则更多地考虑了社会问题。乡村地方性是通过相对而言具有明显特征的、与生产或消费相关联的社会实践活动来定义乡村空间的,而乡村社会表征则是描述人们对乡村的认知与意象等主观空间。但无论是客观物质空间还是主观社会表征,均只是在认识论的层面将空间视为被动的客体而存在,人们可以形成对空间的认识,空间也受到人类社会实践的影响。

(2)乡村空间三重模型。“空间的生产”理论对人文地理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该理论将空间当作一种具有能动性的主体而存在。Lefebvre(1991)认为“(社会)空间就村的二元性定义——地方性/社会表征——是有问题的。地方性(locality)处于被感知层面的物理空间,其定义方法偏学术,而社会表征(social represen-tation)是产生于主观头脑的构想空间,其定义方法更偏向世俗化的记述,无论是从物质还是意象方面,都是脱离实际的,没有真正从乡村主体出发,因为只有通过人的日常生活才能真正解释乡村空间。他指出一个地方能否贴上乡村的标签,取决于其是否被乡村空间的完整性主导,而且判断一个地点的乡村状态必须与实地相结合,否则就会盲目化。Halfacree强调了日常生活实践的重要性,引入了体验的、生活的空间,构建了“乡村空间三重模型”,并且对英国乡村从生产主义到后生产主义的重构过程进行归纳,从而验证了该模型的合理性,期望弥补“地方性/社会表征”二元性定义下乡村空间概念的不完整性。

西方的乡村在二战后走过了生产主义乡村—后生产主义乡村的发展历程,乡村地理的研究视角也经历了功能主义视角,政治—经济视角,社会建构视角三个阶段。随着乡村社会发展和研究视角的不断深化,西方乡村地理学对乡村空间的认识大概经历了从物质层面到社会表征,从客体性空间到主体性空间的发展过程。“乡村空间三重模型”追求的是乡村空间整体性,是现在国外乡村空间较为系统的理论架构,对完善国内学界对乡村空间的理解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

三、国内对乡村空间认识的进展

(1)乡村空间认识的起源。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李旭旦先生等老一辈地理学家的宣传与努力下,中国人文地理学的学科地位与作用得到了正视与加强。随之,乡村地理学也逐步受到重视且正式开始了一些系统性的研究。1984年,李旭旦先生在《聚落地理》序言中,阐述了乡村地理的研究对象与研究渊源,认为农村一词既可以指位于乡间的具体聚落,即与城市相对应而言,也可以指一个非城市的广大区域。他认为乡村地理学是一门界限不很明确的学科,其中以农村聚落地理为其主要内容,农村聚落一方面是农村居民的生活场所,也是农业与社队工业生产的基地。郭焕成(1988)也认为,乡村本质上是一个空间地域系统,是指城市以外的一切地域,乡村地区即范围广大且以生产农副产品为主的地区。基于这些认识,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地理学者开展了一系列研究,涉及到农村聚落、村镇规划布局、土地利用等。其中,以金其铭对农村聚落的一系列研究最具代表性与开创性,较广泛地考察和研究了江苏以及全国各典型地区农村聚落的形成、区域差异及其分布特点。近年来,关于乡村聚落空间的研究尤其逐步深入和多样。由此可以看出,在乡村地理研究中,无论是理论探讨还是实证研究,对乡村空间的认识主要集中在物质空间层面,而且认为乡村地域具有明显的边界,范围明确的乡村地域及其附着物是进行乡村地理学研究的核心对象。

(2)乡村经济空间、社会空间的介入。随着中国乡村的社会、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各学科之间相互渗透加快,张小林在国内首先提出对乡村的定义需要让位于乡村性这一概念,并从职业的、生态的、社会文化的不同视角对乡村概念进行了细致的界定,分析了乡村概念界定的困难性。这一论述突破了以前只是围绕具有一定边界的区域范围讨论乡村概念的框架,乡村概念的内涵得到了明显的丰富与拓展。此外,张小林将乡村社会空间、经济空间纳入到乡村地理学的研究领域,认为乡村空间系统是由经济、社会、聚落三大空间结构组成:经济空间指的是以聚落为中心的经济活动、经济联系的地域范围及其组织形式;乡村社会空间指的是乡村居民社会活动、社会交往的地域结构;乡村聚落结构则是乡村聚落的规模、职能及空间分布结构,进一步拓展了乡村地理学的研究内容。人类活动的空间结构主要是非空间的社会、经济活动的反映,乡村的空间地域组织是社会、经济活动变动的结果,这些过程在空间中起作用,但并不是空间过程本身,因此,空间地域过程与社会、经济过程是相互作用、相互关联的。在社会、经济空间系统研究中,仍将空间作为社会、经济结构和过程的载体,而未把空间作为社会、经济活动本身的一部分。虽然在研究中强调了空间地域过程与社会、经济过程之间的辩证关系,但此处的空间更倾向于地理环境,在一定程度上仅仅把空间当作社会、经济特征的一种映射,依然停留在物质的范畴。

近年来,国内乡村地理学界对乡村社会—文化空间研究的关注程度日趋增强。例如,王鹏飞基于后生产主义理论分析了北京市农村空间的商品化与城乡关系,认为北京农村空间生产的内容发生了巨大变化,多样化逐步增强,空间的商品化也逐步显现;高慧智等基于空间生产的视角,构建了“利益主体—空间变迁”的分析框架,揭示了消费文化驱动下的乡村空间再生产过程;陈培培等和王鹏飞等运用行动者网络理论,揭示了乡村旅游背景下,乡村空间从农民生活空间到都市居民消费空间转变过程中社会空间重构的动力机制。另有学者基于“三生空间”的概念对乡村生活空间及生产空间系统进行了总结与理论建构,以及微观尺度的乡村空间多功能性研究,对乡村空间研究进行了有价值的探索,但都尚未形成对乡村空间的系统性认识。

四、村空间系统的理论架构

(1)人地关系与空间系统。人地关系地域系统是地理学尤其是人文地理学的核心研究象,“人”和“地”按照一定的规律相互交织,构成一个复杂开放的内部具有一定的结构和功能机制的巨系统,且在空间上具有一定的地域范围,便构成了一个人地关系地域系统。对“人地关系”有两种解释,狭义上一般认为“地”即为自然地理环境;而广义上,“地”被理解为自然要素和人文要素(物质的或意识的)共同组成的地理环境整体。人地关系地域系统理论是对地理学研究对象的最完整概述,包含了各类空间要素与非空间要素。本文认为,空间的各个层面均是从人地关系地域系统派生出来的产物,人地关系地域系统中物质的自然环境要素与人文环境要素构成了物质空间,包括自然空间以及人类通过实践活动改造的实体空间;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生产出了社会空间;人地关系地域系统中意识(非物质)层面的人文环境要素则形成了文化空间。总体来看,乡村地域系统作为人地关系地域系统的子集,是乡村空间系统形成和发展的基础,也是乡村转型发展的理论指导,对乡村空间的理解与认识应以“人地关系”作为理论基础。

(2)乡村空间系统的多维理论。由乡村地域系统衍生出来的乡村空间系统,并不仅仅局限于特定的物质空间地域,抽象的社会— 文化空间增加了研究的复杂性,尤其是文化空间更是无处不在。物质空间、社会空间、文化空间三者之间存在着严密的逻辑关系,从这三个层面对乡村空间进行剖析,可以形成对乡村空间更加完整的认识(图1)。首先,物质空间即是实体的地理环境,是现实而且具象的空间,是人类能最为直观地感受与认识到的空间,是进行地理学研究的重要抓手。其次,人类通过其社会行为改造了物质空间,根据“空间的生产”理论,(社会)空间就是(社会)产物,即社会实践活动的本身也会产生空间。社会空间并不是指活动的发生场所,而是人类凭借其社会行为所建构出来的空间,是建立在物质空间基础之上的一种次生空间。简言之,社会空间就是人类各种社会行为间的空间关系,且受人类自身因素和地理环境的共同影响。最后,人类不仅仅是社会性的存在,而且是文化性的存在,文化空间是建立在人类话语体系、表象活动、秩序观念之上的人类所独有的一种空间形式,是非现实的、理想的社会空间,这无疑给文化空间研究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与迷惑。当然,文化空间并不是独立于物质空间和社会空间之外,而是渗透到其中。人类文化影响了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从而实现了对物质空间的改造。因此,社会空间介于物质空间与文化空间之间,在其中起到了连接作用,是抽象的现实空间,也是介入非现实空间的突破口。总的看来,物质空间、社会空间、文化空间均衍生自人地关系地域系统,且具有层层递进的关系,从现实空间到非现实空间,从具象空间到抽象空间进行过渡。具体到乡村空间系统来说,本文认为,乡村物质空间通过乡村的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建筑景观等物质要素来承载,是可感知的物理意义上的空间;乡村社会空间产生于人的广义社会行为,涵盖了社会、经济、政治等,体现在乡村组织治理、生产实践等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乡村文化空间则是人的主观精神空间及各种乡村表征,主要由制度政策、价值观念、乡村意象而反映(图1)。

李红波:乡村空间辨析(图1)

乡村物质空间层面可形成对乡村空间最为直观的认识,一般来说,乡村的土地利用结构与方式、建筑景观风貌、生态环境背景均与城市存在差别。乡村物质空间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尤其是一些经济发达地区村庄的物质空间发生了很大的改观,土地利用方式不再以农用地为主,建筑景观和生态背景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甚至具备了一定的城市面貌。然而,由乡村地域系统所衍生出来的乡村空间系统并不仅仅局限于乡村物质空间的范围之内,尤其是2000年以来,城乡之间的人口流动剧烈,大量农民进城务工,这些进城务工人员成为城市常住人口,但实际上很难融入城市社会,他们往往在城市地域建构了乡村社会空间,城乡之间的互动加剧了乡村社会空间流动性与破碎化。同时,次生于乡村地域的社会空间也在不断重构。例如,在土地整治过程中,农村居民点的迁并,不仅体现了农民居住地由分散到集聚的过程,也导致了乡村社会空间关系的重组。经过工业化、商业化洗礼的村庄,村民间传统的亲缘关系渐渐转变为业缘关系,带来的是乡村社会阶层分化、基层治理模式的转变,村民日常生活与生产实践方式的变化也不断产生新的社会空间,而不仅仅是村庄的物质空间发生了改变。本文认为,仅仅是物质空间和社会空间,亦不能构成完整的乡村空间系统。现如今,乡村不仅仅作为一种实体性的存在,而且也作为一种意象存在于每个人的脑海之中。时下,被社会高度关注的“乡愁”、“集体记忆”无不体现了这一点。“乡愁”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新型城镇化战略提出要“留得住乡愁”,充分说明了乡村表征的重要性。快速城镇化过程中的“被上楼”农民,面对陌生的城市居住空间,为了延续其乡村记忆,自发地对社区空间进行了改造。文化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当下有大量的文化实践活动在乡村地区开展,这对乡村振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城里人对田园牧歌的向往,使得乡村旅游也应运而生,然而相当一部分乡村旅游一味满足城市人的消费口味,乡村空间变成了城市资本的消费空间,对乡村传统文化的冲击是巨大的。这些都充分体现了进行乡村文化空间研究的价值与必要性。

(3)多维乡村空间重构。目前,中国乡村发展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乡村进入了剧烈重构的转型期。乡村重构是一个系统性、综合性极强的多学科交叉课题,涉及到经济、社会、制度、文化等方面,乡村重构主要包括乡村经济重构、乡村社会重构和乡村空间重构。张小林认为,中国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引发了乡村空间的巨大变革,中国乡村重构的重点应放在乡村空间系统的重构上。从空间的角度出发,提出系统性的理论与策略,这不仅仅是对乡村地理学理论发展的认识深化,也是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理论支撑。有学者认为乡村空间重构就是通过优化镇村空间体系,重构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实现乡村地域空间的优化调整乃至根本性变革的过程。目前针对乡村空间重构的研究主要是从乡村物质空间,尤其是聚落空间层面展开。本文对乡村空间系统从物质空间、社会空间、文化空间三个层面进行了剖析,可作为乡村空间重构的理论基础。

乡村空间重构是乡村空间系统在内外驱动力的作用下,乡村物质空间、社会空间、文化空间中各要素的变化与重组,是一个持续、动态的过程,也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人地关系、城乡关系等社会矛盾的不同,乡村空间系统呈现出不同的结构特征。与乡村空间系统相对应,乡村空间重构应包括乡村的物质空间重构、社会空间重构、文化空间重构。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中所谈的社会是涵盖了社会、经济、政治等方面的广义社会概念,是指人类一切社会行为关系的总和。乡村社会—文化空间重构与乡村社会—经济重构并不冲突,并且是相互辩证的。有学者认为乡村空间重构是社会、经济重构的载体。然而,空间并不只是载体,而是“内蕴”于社会过程,而且社会过程同样也是空间形式的事物。无论是对城市和乡村,都应该超越把空间当作载体与容器的观念,应深刻地认识到空间即社会,社会即空间。基于多维乡村空间系统的建构,对特定地区的乡村空间重构进行格局分解、过程剖析、机理归纳,全面认识乡村空间重构的历史过程、现实情况,预测未来路径是一个重要课题,也是未来开展研究的重点方向。

结论与展望

本文梳理国内外乡村地理学对乡村空间的认识过程,并指出西方乡村地理学对乡村空间的认识经历了从物质层面到社会表征,从客体性空间到主体性空间的发展过程。国内的乡村地理学在物质空间层面开展了大量研究,但对社会、文化空间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本文初步阐述了当今乡村地域系统存在的复杂性,指出由乡村地域系统所衍生出来的乡村空间系统并不仅仅局限在乡村物质空间范围之内,强调了多维空间视角认识乡村空间系统,以人地关系地域系统为基础,尝试性地构建了一个“物质空间—社会空间—文化空间”层层递进,相互关联的乡村空间系统,以期能对乡村空间形成更加系统全面的解释与认识,并提出开展多维乡村空间重构研究的必要性。今后还应该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研究:

(1) 继续开展对乡村、乡村空间等概念的辨析问题的讨论。国外乡村地理学对乡村概念的激辩从未停歇,以此不断深化乡村地理学家对乡村的认识。相比之下,国内地理学从空间、转型、功能、制度视角对乡村发展均有系统化研究,但理论层面的探讨相对缺失。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乡村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乡村又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对乡村相关概念进行全面辨析,有助于夯实理论基础,厘清研究思路。本文对乡村空间系统仅仅进行了初步的描述与阐释,以期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在以后的实践过程中,对该理论再进行不断的修正与完善。

(2) 进行全方位的乡村空间系统的实证研究。目前,国内乡村地理学对非物质空间开展的实证研究还不充分,乡村在社会空间、文化空间面临着诸如生活方式城市化、基层组织治理现代化、价值观念的转变等一系列问题。乡村地理学者要积极投入到实地研究中去,善于观察乡村日常生活,洞悉乡村社会与文化,学会从习以为常的事件中发现科学问题,逐渐形成乡村地理学研究范式,并弥补乡村地理学对“社会—文化”问题关注不足的缺陷。

(3) 从多维空间的视角,展开对乡村空间重构的研究。乡村空间重构作为乡村重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乡村地理学者应该关注的重点。转型期的乡村空间重构存在着相当的复杂性,仅仅以物质空间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今后应积极借鉴相关学科的理论与方法,重视乡村的社会空间重构和文化空间重构问题,深化乡村空间重构的研究,有助于厘清多维乡村空间重构的格局、过程,尤其是其重构机理,并可为乡村的全面振兴提供更扎实的理论支撑与实践借鉴。


(作者系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南京师范大学“乡村文化振兴研究中心”专家;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地理科学进展》2018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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