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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芳:“孝文化”融入乡村治理及其路径研究

[ 作者:刘芳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9-12 录入:王惠敏 ]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入社会治理体系,无论对于传统文化的传承创新,还是对于乡村治理的深度推进,均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孝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观念和首要文化精神,它不仅是亲子间的价值观念与伦理规范,而且包含宗教、哲学、政治、法律、教育及民俗等诸多文化意蕴,在传统社会中对人们道德观念的引领和社会秩序的规范作用重大。20世纪以来,西学东渐,社会转型,文化嬗变,转型中国乡村也遭遇到以“孝文化”失范为明显特征的伦理性危机,由此引发乡村治理的诸多问题。如何借鉴传统 “孝文化”的合理内核及其运行机理?如何探寻“孝文化”与乡村社区治理之间的关系?这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孝文化”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考察

孝文化在传统乡村社会中起着治国安邦理家的重要作用,具体来说: “孝文化”是传统家庭伦理秩序构建的基石。孝文化从家族衍生,以亲子关系为核心,以“孝”为传统伦理文化的支撑点。它大大增强了家庭和家族结构的稳定性,促进了家庭关系和谐与养老敬老社会风俗的形成,也是中国养老模式的制度文化保障;“孝文化”的运行机理体现了社区“礼治”的思想。传统乡村主要通过民间形成的传统习俗、乡规民约、宗族文化等非制度性的规范来自我整合和治理,就孝而言,从孝知、孝行到孝礼、孝道,“孝”已演化为一套完整的礼治教化机制;“孝文化”不仅是乡村社区共享的礼仪知识体系,也是村民认同的价值体系和村庄共同体的精神世界。传统的中国乡村社会是以人伦关系为依托建构起来的共同体,人们根据伦理关系确定自己在共同体中的位置与角色,并在祠堂和家谱的序列中找到自身的分支和归属。因此,对于古代中国人而言,“孝”便具有一种特殊的宗教意义,起着类似宗教信仰的精神支撑作用。如国学大师梁漱溟所言“中国自有孔子以来,便受其影响,走上以道德代宗教之路。”胡适在反驳外国人说中国无宗教时也曾说:“我们中国是有宗教的,我们的宗教,就是儒教,儒教的宗教信仰,便就是一‘孝’字。” ①

二、转型期“孝文化”变迁带来的乡村治理问题

当今急剧的社会转型引起了“孝文化”的变迁,而“孝文化”的变迁又给乡村社会治理带来了诸多问题,具体表现为:

1、家庭养老模式面临严峻挑战。传统中国社会曾经建立了一整套支配婚姻家庭生活的伦理规范,养老和生育都被赋予了深刻的文化意义。但转型期村庄社会结构及道德秩序变化的速度远远超过了社会继替的速度,传统互惠的乡村家庭代际关系已日益为理性互换的代际关系所代替。在当前乡村道德舆论约束不力的情形下,由经济导向的新秩序使不少乡村老年人的养老和生存陷入困境,长远来看,这场家庭代际关系的变化将对未来乡村的伦理走向产生重要影响。当构成农民安身立命基础的“传宗接代”观念失却根基,中国农民的价值危机即关于生存意义的危机便会凸显。

2、乡村共同体趋于解构。假若农民传统的本体性价值基础被动摇,便会将追求社会性价值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这一点在村庄年轻人的身上表现更为明显。据统计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88亿人,其中80、90年代的新生代农民工占到全国农民工总量的51.5%。② 这批年轻的农民工群体有干劲闯劲,也有活力,但长期的城市生活和打工赚钱经历让他们的物化和功利意识开始张扬,对迅速挣钱和摆脱底层地位有强烈的渴望。而这种对社会性价值的激烈争夺会破坏村庄的团结,村庄共同体解体,村庄变得原子化。而一旦村庄原子化,村庄舆论将不再起作用。村民会依据自己的现实利益行动。没有邻里的舆论约束,没有宗教的信仰约束,驱使人们行动的唯一理由就会变成赤裸裸的现实利益和物质利益,乡村社会陷入紊乱无序状态的风险上升。

3、乡村礼治与法治冲突增多。中国乡村正处于转型期,“礼”已失去了原有的约束力,而法律在乡间并未产生普遍的有效性。当下的乡村社会,多元权威并存而又相互冲突,在这一过程中,国家、市场以及形形色色的社会力量进入乡村。身处礼俗和国法夹缝中的孝道进退维艰,处于“旧礼管不了、新法管不到”的尴尬境地。学界的诸多调研亦已表明,在农民对现代法制和法治的观念还没有经过长时期的内化为信仰而根深蒂固之时,转型乡村出现“礼治不合法”和法治不具备传统“合法性”的双重困境便在情理之中,而乡村社会的失序亟待重构系统、完整的农村社会整合机制。

三、传承与创新:以新型“孝文化”推进乡村治理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现代化的浪潮席卷而来,传统乡村也不可避免地卷入其中开始了艰难转型,很多问题逐渐浮出。对此,党的十九大报告多次提到了“乡村振兴”战略,这一方面是源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要求,另一方面也是在反思发展中的经验和路径。乡村振兴不仅仅是经济的发展,更重要的是乡村社会人际关系的和谐和人的现代化。尽管目前的乡村已经受到市场化和工业化的持续冲击,但相较城市而言,礼治的运作方式依然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况且,当今世界各发达国家的城市社区都在尝试建立“守望相助”的邻里关系①,改善由城市化而带来的人际关系的生疏和淡漠。作为礼治传统深厚的中华民族,我们又何不未雨绸缪思考将中国传统的礼治资源转化为现代的社区治理资源呢?

具体来讲,在乡村振兴战略和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同时并举的新时期,作为中华民族根脉的“孝文化”也需要兼容并蓄、不断创新:①内涵重构:在继承传统“孝文化”合理内核的基础上(如其养亲敬亲、团结睦邻、珍爱生命、修身立品等),借鉴西方民主、平等与法治理念,赋予其崭新的时代内涵。②机制组合:加强村规民约的发掘和建设,加强扶植乡村精英的乡贤文化培育,加强乡村基层政权运作中的礼治约束和法治监督,加强家规、家训和家风的建设,形成乡村礼治与法治融合新秩序。③组织创新:借助于乡村社区的正式组织和非正式组织、公共空间,如村民道德评议会、老人协会、各类乡贤组织等,营造孝的文化制度环境,与村庄社区秩序形成互构,转化为乡村治理的小传统和敬老风尚。④体系整合:国家出台导向政策,政府设计养老敬老方案,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介

入对不孝与孝的惩恶扬善。企业也可考虑将员工的福利奖励与员工父母的养老相结合,以建设企业孝文化的方式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而村庄则是孝文化践行的主场域。现阶段国家仍应加强家庭与社区在孝文化构建中的主体性地位及行为机制的稳定与运行,从发掘乡村“孝文化”的内生性资源角度去优化乡村养老及社区治理问题解决的有效路径。

概言之,笔者认为,要使悬浮型的国家权威进入乡村并深入民心,可从文化的视角介入,借鉴传统文化在乡村社会的生成机理及再生产机制,将自上而下的“法治化”和自下而上的“礼俗化”对流结合,发挥“孝文化”对社会治理的引领、规范、整合、矫正的中轴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向纵深度发展。

基金项目:本文是2015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一般项目《乡村治理视阈下的“孝文化”变迁及其当代建构研究》(项目编号:15BSH00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刘芳(1977- ),女,山东青岛人,社会学博士,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当代中国乡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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