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这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一项重大战略, 也是今后解决“三农”问题, 促进我国农村全面发展, 激活农村经济活动的重要内容。浙江省将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与农村经济活动有效结合, 实现生产、供销、信用深化结合的经济组织体系, 是浙江全面更新改革供销社模式的有效成绩, 同时也是乡村振兴战略在浙江特有的重要举措。在新时代, 浙江供销社“三位一体”改革要总结以往的改革经验, 以成功改革地区的实践经验为导向, 细化研究, 全面部署, 进行下一阶段的系统性综合改革工作,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引领下实现浙江供销社“三位一体”改革的新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中, 针对当地农村的实际发展状况, 亲自计划部署, 并且号召当地政府及众多群众的参与, 推动了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系统性综合合作模式。在之后的发展中, 这一模式被广泛推崇应用, 并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取得了重大的进展, 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带动农民致富等重点目标的实现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在十九大报告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是新时期农村发展以及“三农”工作正式实施开展的重要依据, 并且将其列定为新时期小康社会建设、国家经济全面发展的重要战略。因此, 我们要准确把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科学内涵, 主动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功立业。
1、浙江供销社“三位一体”改革回顾
探索全新的“三位一体”的农村新型合作方式, 构建系统性农村经济发展体系, 是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 提出推动农村建设发展构想的重要实践方式。2006年开始, 浙江“三位一体”的农村改革计划正式实施, 当时的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 “三位一体”的综合改革思路被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正式提出, 并且在该次会议结束2个月后, 浙江温州市瑞安农村合作协会在政府的号召和支持下正式成立。也是从此时开始, 浙江“三位一体”综合改革方案正式开始实施, 此后一场“三位一体”的农村改革在浙江率先开启。
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实践, 构建“三位一体”新型合作体系的构想经过全面的计划、部署和实施, 浙江省各地方积极发展建设, 以“三位一体”的构想和思路为导向, 展开优质、有效的合作与服务工作, 而这期间, 浙江的综合改革也取得重要进展, 有效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 带动周边农民走上致富之路, 为农村的整体发展建设注入了全新的活力。
2、浙江供销社“三位一体”改革现状
2.1 改革已取得的成果
在浙江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 在众多支持性政策的有效支持下, “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模式在短短的几年间积累了众多成果, 实现了生产、供销、信用三大领域合作的协同价值, 并且为农村经济、服务等综合平台的搭建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实现了多方共赢的局面。目前, “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已发展成为农服务的大型局面, 逐步实现了初期合作目标, 有效促进农村及周边产业融合发展, 增加了各方收益。“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立足浙江农业农村发展实际, 丰富了农村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中“统”的内涵, 适应了提升农业弱质产业和促进农民增收的客观需要, 切合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新要求。
农村发展、乡村振兴一直是我国重点关注的问题, 是当前全球化经济发展的大趋势背景下, 中国站稳脚跟、发展经济的重要策略, 同时也是对农村发展提出的全新挑战和要求。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引领下, 计划到2020年, 要完成供销合作模式的更高目标, 为农民的生产、生活提供优质的服务, 实现美丽乡村的建设、全面小康构建的实际目标。
2.2 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 浙江省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成立, 有效地提升了服务质量, 促进了农村各方面的进一步发展, 因此这一类组织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地位也更为重要, 但供销社“三位一体”改革在实践过程中也出现了参差不齐的问题。在市场发挥决定作用的经济运行中, 供销社对市场需求变化的分析缺乏及时性, 对潜在问题的分析不具深刻性[1-3]。供销社服务“三农”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为农服务功能还没有实现最大化。农业竞争力严重不足, 农业产业的竞争力跟不上发展潮流, 在对外竞争中弱化了农业品牌和商标, 导致竞争实力弱小。因此, 全面深化改革是解决当前突出性问题的重要方式, 进一步调整合作模式, 扩大横向合作和纵向合作的规模和范围, 号召更多的经济组织建立, 并且形成经济组织联合的发展形势。如此才能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全新的活力, 发挥“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模式的实际价值。
3、浙江供销社“三位一体”改革新实践
乡村振兴战略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对农村发展的关注和重视, 因此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应与政府配合, 将市场的本身要素与政府推动作用有效融合, 完成从城乡统筹到城乡融合的历史性转变。供销社“三位一体”的改革是为了农业农村更好地发展, 所以“三位一体”的改革要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引领下做出新的实践, 实现农业农村新的发展,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补齐短板。为此, 笔者认为浙江供销社“三位一体”改革新实践主要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要注重形势研判。浙江省2017年1—7月各地供销社经济运行情况良好, 但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不确定性因素还很多。各地供销社要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运行走势、关注重点企业的运行情况, 对起伏较大的指标和行业反映的问题及时作出预警判断。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市场需求变化的分析和研判, 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2) 要切实发挥供销社为农服务功能, 发挥供销社服务“三农”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作用。各地供销社要深入了解农民的利益和需求所在, 主动顺应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在传统主营业务和新兴领域开展省、市、县三级社有企业业务和网络整合, 带动基层组织, 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与此同时, 还要注重与社会资本的合作, 引入管理、技术、品牌、渠道等先进要素, 增强社有资本活力, 因地制宜, 因企施策, 积极行动起来, 在高起点推进自身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最大化发挥供销社服务“三农”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作用[4]。
3) 要注重品牌培育, 重点在农产品品牌、农业服务品牌、特色产品品牌上下功夫。浙江省供销社建设品牌通过前些年组织开展的品牌建设年活动、实施的“三名” (名品、名企、名家) 行动计划, 积累了一些经验, 取得一定成效, 但相对于浙江省供销社经济实力和在“三农”中的地位作用, 品牌建设依然是一块短板。对供销社而言, 实现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离不开品牌的强有力支持, 供销社抓品牌建设就是抓发展、抓长远、抓后劲。各地供销社务必以自创和联创品牌等多种方式, 把品牌建设落实到为农服务、社有经济发展、流通网络提升、基层组织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去, 对此, 各地供销社要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推进举措, 做到常抓不懈, 出真招见实效。
4) 要注重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 发挥供销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 围绕自身优势特色产业, 改造提升现有的和发展新型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批市场, 促进农产品转化增值。 (2) 推进社有企业、农批市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有效对接, 以相互参股、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形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3) 参与开发生态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健康养老等农业多种功能, 拓展农村合作金融等经营服务领域, 促进农业“接二连三”。
5) 要因地制宜。因地制宜是任何地区改革和推动全新发展模式都要注重的问题, 由于地区差异性问题, 发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 要充分尊重当地的群众和经济特色, 不能盲目改革, 破坏原有的经济命脉[5]。扩大改革成果的实际措施有多种, 既可以以组织体系整合重组的方式改革, 也可号召更多农民合作社及其联合社的建立, 要满足农村发展过程中经济的互助功能, 确保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并且要严格遵照六条底线要求, 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严格遵循监管制度, 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6]。
4、结语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十九大会议提出的全新战略任务, 是促进新时代“三农”工作进一步开展的有效动力, 标志着我国农村建设和发展将迈入全新的阶段。随着多年的发展, 现今浙江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已经步入全面实施, 分享成果的阶段。在此基础上, 要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发展方向, 更新“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模式, 使其能够满足现代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 在新思想的指导下不断推进供销社“三位一体”改革的新实践。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南方农业2018年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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