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召开期间,乡村振兴战略作为热点话题备受关注。2月4日,中共中央发布2018年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贯彻党的十九大相关决策部署,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的重大意义,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等基本原则以及乡村振兴“三步走”的规划和目标,核心内容是制定一整套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制度和政策方案。
乡村振兴战略的世界史意义
乡村振兴战略针对的是我国农村当前突出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但其实施却有着深远的世界史意义。如许多研究者指出的那样,在最近百余年里,世界范围内伴随城市化快速发展的,是乡村的极速衰落:农业人口大幅减少,农村人口涌入城市从事低端产业和沦为城市里的次等公民。这种发展趋势的背后潜藏着一种主导性经济学理念,即主张劳动力和资源从传统部门向高生产能力部门流动是国家发展的最佳路径。应对世界范围内的发展困境,必须从反思这种主流经济学理念开始。
早期的英国现代史研究者所描述的那种英国迈向工业强国的经验为主流经济学提供了历史依据:由于自由贸易政策和剥夺农民土地的圈地运动的双重作用,资源和劳动力从农村流入城市,激发了英国工业化的率先突破。但是,如同黄宗智教授总结的近二十余年经济史研究成果所显示的,早期研究至少忽略了两个重要历史证据:一个是英国在17—18世纪发生的农业革命,这是无意中出现的农业的革命性重组,如圈地运动形成的私有化大地产使生产者有条件采取新的种植-养殖交替的生产方式,帮助农业生产率成倍增长;另一个是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即大量非农劳动力进入城市手工业,带来中小城市的大规模崛起,中小城市的迅速发展又转过来为消化更多的富余劳动力提供了可能性。
正是地理条件适合于土地整合后的大规模经营、农业生产技术发生变革、城乡消费结构产生变化等等偶然因素,共同促成城乡之间的良性交换,推动有利于从手工业向工业发展的劳动分工、资本积累和规模效益。从这个方面来看,英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道路无法为其他国家所复制。而世界其他发达国家或地区并不因为没有走上英国道路而发展受阻,Colin Heywood研究19世纪初法国工业化进程的文章就指出,长期维持农业生产系统以小农经营为主体的经济政策和自然条件,与其说阻碍了法国快速走上工业化道路,不如说正好避免了法国城市无法转化和吸收传统部门释放出来的多余劳动力的难题。
有意思的是,根据Bernard Elbaum和William Lazonick的研究,相反是英国从独特的工业化道路开始形成的原子化竞争的市场社会格局,使英国无法调整其产业关系和产业组织结构,无法建立为创新型企业服务的教育和金融制度,最终在新经济发展中被多个后起的工业化国家和地区所超越。
然而,那种以英国道路的早期认识为依据的经济学成为发展中国家的主导理念,小农被认为必然会为大的资本家农场所替代,农村释放出来的非农劳动力被认为会自然地消化在城市中。但实际上,Michael P. Todaro在1969年发表的经典论文已经论证,工业化中心城市崛起产生城乡迁徙,而城市雇用新居民的能力是有限度的。以消灭农村为代价的城市化往往与极端的贫富不均、发展失衡、城市贫困人群生活质量低下等严重问题紧密相伴。
由此可见,中国共产党在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在十八大提出“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十八大以来提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直到十九大首次布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具有超越此前那种世界范围内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学理念,为世界未来发展探索新的道路的重大意义。
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创新意义
按照联合国经济与社会事务署人口司2014年发布的《世界城镇化前景报告》所预测的数据,到2050年,即使中国城镇化水平获得了大幅提升,仍有农村人口约6.32亿,在世界上仅次于印度的8.57亿。且不论这个预测的准确性,就其指出的发展趋势而言,已说明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会在相当长时期内仍是我党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十九大报告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先提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任务,这是为如何解决三农问题指明了努力的方向。《意见》规划的一系列制度和政策,所展现的制度创新意义,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理解:
其一,从战略高度上确立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根本重要地位,从战术层面夯实农村现代化与城市现代化同步发展的基础。《意见》贯彻十九大精神,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并且在战术层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对应不同战略阶段的特点提出了“三步走”的目标任务,为落实战略布局指明路径、设定时间表。
一方面,这个大的战略布局并没有浪漫主义地否认城市与农村二者的不同,更不是站在其中一个立场上否定另一个,而是提供一种集体行动的努力方向,即通过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的基本原则,帮助农村现代化可以与城市现代化同步,农村人口能够与城市人口共享现代化进程的成果;另一方面,这个战略布局也没有仅从经济主义的角度看待三农问题,而是强调了农村的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提升。
城乡融合发展的基本原则在战术层面的具体政策设计中得以贯彻和体现,例如,即使在规划农村产业发展的举措中,也明确提出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和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措施。这一系列战略规划及政策举措的制度创新意义在于,它们挑战了长久以来人们对工业化道路简单而片面的认识,使乡土中国那种“农耕与农村工业相结合”的传统有机会在新的历史时期、在新的科学技术条件辅助下、在与城市现代化的同步发展中得以复兴和壮大。
其二,通过扶贫脱困的“授之以鱼”与培养发展能力的“授之以渔”相结合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意见》规划的一系列重大举措中,既提出通过系统完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政策措施,确保实现党中央在此前做出的有关“确保到二〇二〇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的庄严承诺;又提出“提升农村发展质量,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的产业发展措施和“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的体制机制创新措施,旨在生产能力与制度能力上提升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增强其应对不确定性未来的发展能力。
就授之以鱼的扶贫脱贫工作而言,体现的是党和国家救助贫困、缓解危难的保底责任,是推动农业农村农民迈向现代化进程的第一步,因而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前提。这个前提与进一步的发展能力的培养同等重要。
这是因为,只有分别推动建立健全外力帮扶与内力培育这两个方面的政策及制度,并且促使二者紧密结合,使内外兼修同步取得显著成效,才有望建成农村社会普遍的权能原则:农村可以集体的方式理性参与城乡融合发展的规划讨论,农民可以独立自主主体的形象参与村集体公共事务的协商。这些举措的制度创新意义正在于它们挑战了古典经济学和社会学理论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定位,以国家赋权(Empowering State)的方式,保证农业不再成为政策上受贬损的对象,农村不再作为城市发展的附属品,农民不再沦为主流社会边缘的蚁民。
有数据显示,受全球经济复苏缓慢的影响,从2012年起,国际市场的粮价开始持续下跌,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粮农与发展中国家农民同样处于备受煎熬的状态。无论如何,农民问题是当前世界的普遍性难题,任何国家都无法提出一蹴而就的解决方案,只能在发展进程中逐步地、渐进地予以处理。乡村振兴战略突破了此前那种主导性发展经济学理念,为破解这个世界性难题指出了努力方向,这是绝无仅有的伟大实践。具体措施的实施落实必定是一个艰辛的过程,需要在党的领导的政治保障下,激发亿万农民创造热情,以不断焕发的创新活力,首先坚持科学正确的前进方向不动摇,其次保持足够的耐心和勇气不气馁,最终实现中国乡村的全面振兴。
作者简介:蒋余浩,华南理工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副研究员。
本文部分内容发表于《21世纪经济报道》2018年3月3日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IPP评论 微信公众号(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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