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胜、向玉乔主编《乡村振兴蓝皮书:湖南乡村振兴报告(2025)》,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5,第1~47页。
摘要:作为全国重要粮食主产区与精准扶贫首倡地,湖南围绕城乡融合、产业升级、生态治理、治理现代化与民生保障五方面系统推进乡村振兴:以增强县域枢纽功能,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产业协同体系构建、交通物流网络覆盖推动要素双向流动;以产业融合驱动,实现业态多元拓展、利益联结深化、集群效应凸显,带动农民增收;以生态价值转化,实现污染治理与增值机制创新;以数字赋能提升善治水平,推进治理共同体建设;通过民生保障完善,推动医疗、粮食安全、养老等领域持续优化,形成城乡互促、区域协调的良性发展格局。但也面临着城乡结构失衡、产业低端锁定、生态治理协同不足、治理主体缺位等挑战,并提出聚焦县域要素配置优化、产业强链补链、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治理共同体激活等关键环节,推动乡村振兴由政策驱动向内生发展转型,为全国乡村振兴提供湖南样本。
关键词:乡村振兴;城乡融合;产业融合;湖南

湖南作为全国重要粮食主产区和精准扶贫首倡地,始终将乡村振兴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2025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之年,湖南紧紧围绕城乡融合、产业升级、生态治理、治理现代化与民生保障五个方面,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推动乡村发展从单点突破迈向系统集成,从政策驱动转向内生驱动,形成城乡互促、区域协调、治理有效、民生改善的健康发展态势。全省乡村振兴工作呈现出全域推进、重点突破、质效双升的良好态势,为全国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具有湖南特色的实践样本。
一、湖南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取得系统性进展
近年来,湖南坚持以县域为基本单元、以融合发展为路径、以农民为主体,推动城乡关系重塑、产业体系重构、治理方式创新、生态价值实现和民生福祉提升,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从实践看,湖南乡村振兴已从早期探索走向系统推进,从补齐短板走向提质增效,从外在推动走向内源发展,形成了多层次、多领域协同推进的发展格局。
(一)县域枢纽功能系统性增强,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破局起势
将县域作为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节点,湖南着力提升县城综合承载和辐射带动能力,系统构建县城、乡镇、村庄三级联动发展体系,有效推动人才、资本、服务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合理配置。这既得益于政策的有序推进,也源于公共服务、产业协同、交通物流三大维度的机制创新,使县域真正成为城乡要素高效对接的转换器和乡村内生发展的发动机。
1.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创新,缩小城乡资源配置差距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核心是打破城乡资源梯度差,重点从医疗、教育两大民生领域突破,通过机制创新推动优质公共服务向乡镇、村庄下沉,逐步破解城乡公共服务“双重鸿沟”。
在医疗领域,推广县管乡用机制有助于建立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三级联动体系,强化县级医院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辐射和资源带动,有效解决基层人才短缺问题。以武冈市为例,作为国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通过健康按揭模式解决了村卫生室建设资金难题,共建成299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并配备健康一体机等设备。同时,武冈市建立了市级医院派驻专家、乡镇卫生院枢纽衔接和村卫生室网底支撑的服务链条。2024年,武冈市县域就诊率提升至93%,村级首诊率接近60%,基层医疗机构诊疗量占比达到67.11%,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措施使农民门诊负担减轻23%。长沙多家三级医院与湘西县域建立了医疗协作关系,通过远程会诊和专家下沉等方式输送优质医疗资源,有效推动了湘西自治州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能力的提升。
在教育领域,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将县城优质学校与乡镇学校组建教育集团,实行师资互派、课程共享、管理同步,解决优质师资不均问题。全省每年选派支教教师1430余人,并通过银龄计划招募教师400余人,有力地支持了欠发达地区的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为加强薄弱地区骨干师资培训,分类设置了农村骨干教师能力提升项目,共培训36371人次,占总培训人次的60.81%。重点区域领域帮扶项目培训了7730人次,占比12.93%。着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以县管校聘改革为抓手,启动了三轮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试点工作,36个试点县共交流轮岗校长教师1.6万人次。这些措施共同促进了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和整体提升。
2.产业协同体系多层构建,推动城乡产业要素联动
以县域为单位,构建县城龙头带动、乡镇集散配套、村庄基地支撑的产业协同体系,推动湖南城乡产业要素双向流动。县城聚焦精深加工和品牌运营,培育龙头企业;乡镇发挥区位优势,建设集散中心和初加工基地。村庄依托资源禀赋,发展特色种植养殖基地,形成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产业链条。
长沙县创新“三社融合”为农服务模式,整合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源,构建县城有龙头企业、乡镇有服务中心、村庄有基地农户的产业体系。浏阳市围绕花木、油茶两大“一县一特”产业,构建县城有精深加工园区、乡镇有交易市场、村庄有种植基地的协同体系,2024年花木产业产值达82.8亿元,油茶产业产值达53.23亿元,鸡肠子辣椒特色产业产量达70万斤,带动100余农户亩均收益超7000元。在此基础上,推动县域产业与城市产业协同,形成城乡产业互补、要素互流的格局。
3.交通物流网络全域覆盖,打通要素流动“最后一公里”
以“30分钟城乡物流圈”建设为核心,整合邮政、快递、客运资源,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打通湖南农产品“出山难”与工业品“下乡难”的堵点。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2024年完成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投资5.3亿元,全省共建成187个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项目。通过整合邮政、中通、申通等快递企业资源,实行统一仓储、统一分拣和统一配送模式,有效降低物流成本。2024年农产品物流总额达到8383亿元,同比增长2.5%,工业品物流总额为98521.1亿元,同比增长6.5%。全省社会物流总费用为7438.9亿元,物流成本节约超过100亿元。
在运营机制方面,推行客货邮融合模式,利用农村客运车辆搭载邮件快件,实现一网多用。全省共有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2686个,覆盖80.71%的农村地区。到2024年底,全省邮政累计拥有县级邮件处理中心82个,乡镇及以下具有投递功能的普遍服务营业场所1567个,村级站点2.5万个,农村投递段道汽车化率达到76%。大力推进客货邮融合发展,全省邮政企业参与农村客货邮融合县17个,其中7个县已投入运营。交邮联运复用县、乡、村节点2324个,包括县级节点复用34个、乡镇节点复用118个和村级节点复用2172个。通过邮快合作方式,支撑快递企业进村业务量达到3956.08万件,较2023年增长28.9%。
不断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的完善,在县城建设冷链物流中心,乡镇建设冷链集散点,村庄配备预冷设施,全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能力提升至34%,鲜活农产品损腐率下降到10.8%。农产品商品化处理、错季销售及溢价能力明显提升,参与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平均收益增加20.6%,直接创造就业岗位6万余个。到2023年底,湖南新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10383个,新增库容478万立方米,新增冷藏能力92万吨,加快补齐农产品出村进城物流基础设施短板。
交通物流网络的完善有效推动要素双向流动,2024年通过平台对接实现农产品上行交易额同比增长28%,建成县域商贸服务中心53个、乡镇商贸中心193个和村级便民店3673个。县域农产品商品化处理率达到38.98%,物流共同配送率为37.13%,行政村快递通达率实现全覆盖,促进了城乡要素流动效率的提升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产业融合驱动结构升级,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更为紧密
以“农业+”多元业态融合为抓手,湖南推动乡村产业从传统种养向精深加工、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业态拓展,重构乡村产业价值链。通过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将小农户嵌入现代产业链,避免被边缘化,实现产业发展与农民增收的良性互动。这一过程中,注重业态创新的多样性、利益联结的稳定性和产业集群的带动性,形成业态创新、利益共享、集群发展的乡村产业振兴实践路径。
1.业态创新多元化,拓展乡村产业价值边界
基于农业资源禀赋,湖南积极推动农业与其他业态的多元化融合,通过农业与加工、文旅、电商等领域的有机结合,有效拓展乡村产业的价值边界,从而突破传统农业的单一生产模式,实现产业价值的全方位延伸。
在农业与加工融合领域,聚焦湘菜和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着力延长产业链条并提升产品附加值。2024年全国湘菜市场规模达到1180亿元,同比增长8.9%,增速在各菜系中位居首位。舜华鸭业公司开发的临武鸭和锅烧鸭等产品销售额持续增长,反映出市场对加工农产品的旺盛需求。湘菜全产业链规模在2024年突破6000亿元,全省现有500余家湘菜加工企业,其中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30多家。以东安县为例,东安鸡产业就业人数超过1万人,养殖大户360多家,年养殖东安鸡4000万羽,出笼2500万羽,相关产业链覆盖全县300多个村、带动和扶持村民1.6万余户4.5万余人增收。安化黑茶通过精深加工不断延伸产业链,开发黑茶食品、黑茶保健品和黑茶文创产品等,累计申请专利300多项,推出速溶茶和抗疲劳胶囊等32类功能性茶饮及茶衍生品,安化黑茶产业集群总产值近3年年均增速达16.28%,集群拥有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2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1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55家,创新型中小企业14家。2024年黑茶产业全链条产值达268亿元,较2017年增长185.4%,带动40万人就业,并帮助10万贫困人口脱贫。
在农业与文旅融合领域,通过将农田、民居和民俗等传统要素与现代消费需求对接,实现了从生产空间到消费场景的价值飞跃。安仁县将1.4万亩连片稻田打造为融合神农文化与农耕体验的稻田公园,2024年接待游客超百万人次,带动村集体增收超过30万元,反映了场景赋能模式能够将静态农业资源激活为持续经济发展动能,并让农户在担任民宿主、讲解员和特产销售者等多元角色中分享增值收益。安仁县还推动了农业与研学、农业与康养等业态发展,2024年仅接待研学团队就达到50余批次,文旅综合收入达45.09亿元,同比增长9.0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8万元。靖州县则依托森林资源,发展森林康养产业和生态旅游,2024年全县接待森林旅游游客180万人次,实现综合收入5.4亿元。
在农业与电商融合领域,乡村产业数字化呈现全域渗透和单点突破的趋势。宏观层面,2024年全省开展电商直播192.9万场次,同比增长20.4%,实现网络零售额281.8亿元,带动商品销售5.5亿件;全职主播突破5万人,注册带货主播达1.1万人,直接或间接带动就业超50万人。直播转化效率显著提升,单场次GMV(商品交易总额)平均增幅达18.7%,观看人次突破232.1亿。
微观层面,江永县的“电商链世界”模式,通过AI选品精准匹配市场需求,拥有电商企业305个、农村网店超2960个以及省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企业23家,2024年农产品网销额达2.5亿元,其中“江永五香”农产品线上销售额年增幅超过20%,年销售额突破千万元,形成数据赋能和主体培育的数字化路径。江永县还推动村播工程,累计开展电商培训14800人次,孵化电商人才和农村电商带头人1139人,其中培育本地活跃带货主播149人。此外,江永县通过县域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为农户提供电商培训、品牌包装和物流对接等服务,近三年举办电商培训70余期,培育新农人1142人,全县共计吸引近500名大学生和外出打工人员回乡投身电商创业,培育出戴瑶、瑶湘甄选、甘甜瑶寨和桃川婆等本土电商品牌10余个。其中戴瑶2024年通过电商年销额突破3400余万元,瑶湘甄选2024年通过直播带货年销售额达2700余万元。
2.利益联结机制深化,保障小农户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以“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为核心模式,湖南通过契约联结、股份联结和服务联结等多种方式,强化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避免小农户被排斥在产业链高附加值环节之外。
在契约联结方面,推行保底收购加利润返还机制,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购销合同,约定保底收购价格,年底根据企业盈利情况给予利润返还,以保障农户稳定收益。“舜华鸭业”历经26年,将当地小麻鸭“孵”成年产值16亿元的富民产业,2024年带动3000多户养殖户,户均养鸭利润创下5.7元/羽的历史新高。唐人神集团采用养殖、加工、餐饮全链模式,撬动了百亿产业链,在全国建立80多家饲料厂、40多家规模猪场、6家肉品加工厂和100多家生鲜社区连锁店,跻身中国饲料和肉类行业十强,每年带动农户3.2万户走上科学养殖致富之路。
在股份联结方面,鼓励农户以土地经营权、资金和劳动力等资源入股龙头企业或合作社,参与利润分红,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湘阴县文谊新村通过党建加龙头企业加合作社加农户模式,农户以土地入股辣椒种植基地,企业负责技术指导和销售,全村90%以上的农户家里种植辣椒或从事辣椒相关工作,村民每种植一亩辣椒,最低收益3万元,最高可达10万元以上;已建成1.18万亩樟树港辣椒标准化种植基地,全产业链年产值突破5.1亿元。浏阳市古港镇金园村将300多亩闲置葡萄园流转至村集体,村民以土地入股,发展乡村驿站和百亩花圃观赏中心,2024年带动村集体增收97万元,使闲置的荒土地变成了聚宝盆。
在服务联结方面,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种苗、技术、农资和销售等全链条服务,降低农户生产经营风险。“湖南隆平好粮”为订单农户提供全链条技术服务,并以高于市场价收购粮食;种粮农户通过合作实现早稻保底价提高5%、晚稻提高10%以上,叠加机械化服务降本,每亩增收近300元,有效破解规模不经济难题,服务面积170万亩,服务农户10万余户;还为农户提供优质稻种,开展种植技术培训,统一收购加工销售。
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联结纽带,2024年全省新增以种粮为主的合作社3583家和家庭农场12679户。全省具备全程托管服务能力的组织有600家,带动和服务小农户10万余户。全省以粮食为主的服务组织达6.63万个,服务带动小农户近545万户。全省共有农业产业化省级以上龙头企业1206家,其中省级1110家、国家级96家,有力巩固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
3.产业集群效应凸显,提升乡村产业竞争力
围绕特色农业资源,培育“一县一特”产业集群,推动湖南乡村产业从分散经营向集群发展转型,提升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水平,从而增强乡村产业整体竞争力。
在集群培育方面,聚焦茶叶、中药材、畜禽、水产、果蔬等优势产业,规划建设产业集群核心区与示范区,2024年全省共培育15个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其中安化黑茶产业集群通过整合加工企业、种植基地与文旅项目,形成全链条发展格局,2024年全产业链产值达268亿元,集聚国家级龙头企业3家、省级龙头企业15家,“安化黑茶”区域公用品牌价值突破百亿元,成为产业集群发展的典型范例。
在标准建设层面,通过制定特色产业地方标准,推动生产、加工、销售全链条标准化运作,为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筑牢质量根基。2024年省级层面发布农业地方标准百余项,“樟树港辣椒”“江永香柚”等特色产业均已建立全产业链标准,对种植技术、加工工艺、质量检测等关键环节进行规范。以湘阴县为例,当地先后出台《樟树港辣椒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4年)》《樟树港辣椒良种繁育技术规程》,细化育苗、施肥、病虫害防治等技术要求,2024年已建成1.18万亩樟树港辣椒标准化种植基地,全产业链年产值突破5.1亿元;预计2025年种植面积将达1.21万亩,产量1.46万吨,全产业链产值有望突破6亿元。
在品牌打造上,通过整合“湘”字号区域公用品牌,强化品牌协同效应,并依托节会活动与线上促销,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2024年全省拥有“湘”字号区域品牌12个、企业品牌53个,“湖南红茶”“湖南黑茶”“湖南茶油”等综合产值均超100亿元。积极举办农产品博览会与特色产业节会,2024年先后开展湖南农业博览会、安化黑茶节、樟树港辣椒节等活动20余场,带动农产品销售超100亿元;成功举办“东方甄选湖南行”“食遍中国(湖南场)”等标志性活动,累计成交额3.2亿元,同时组织“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等主题促销活动,带动湘西保靖等地农副产品销售超亿元。到2024年底,全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有效总数达4033个,位居全国前列,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逐步提升,更多优质“湘字号”土特产走进大众消费市场。
(三)生态价值实现路径多元拓展,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加速
立足“有色之乡”“山林大省”的生态本底,通过污染治理型与生态增值型双路径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湖南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在治理历史遗留环境问题的同时,注重挖掘生态资源的经济价值,通过产权确权、数字量化、市场交易等机制创新,推动生态资源向生态资产、生态资本转化。通过培育村民生态共识,构建生态治理共同体,形成治理修复、价值转化、社会协同的生态价值实现机制。
1.污染治理与产业替代协同,破解生态环境历史遗留问题
针对重金属污染、尾矿库治理等历史遗留生态问题,湖南采用科技修复、产业替代和价值转化相结合的模式,既有效治理污染又保障农户短期收益,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在重金属污染治理方面,以湘江流域为核心治理区域,推广原位钝化、生物降解等技术降低土壤重金属含量,同步推进绿色种植模式替代传统高污染种植,形成治理与产业双轮驱动格局。株洲清水塘片区作为国家老工业基地,不到10年时间的搬迁、腾退、改造,将261家企业全部关停,转型发展生态文旅产业,建成清水塘工业遗址公园,为老工业基地生态转型提供实践样本。
湘江流域广泛推行“稻油轮作”“休耕还林”等绿色种植模式,2024年种植面积约140万亩。其中“稻油轮作”模式兼具生态与经济价值,既有效降低土壤重金属含量,又显著提升农户收益,亩均年增收可达800元。为强化治理保障,建立了重金属污染治理财政补贴机制,如洞口县2024年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镉低积累水稻品种推进区内,为13个实施主体发放补贴63.57万元。“十三五”期间全省争取中央财政预算内重金属专项资金超56亿元,叠加各级财政及多元投融资渠道投入,为重金属污染治理提供坚实资金支撑。治理成效逐步显现,2023年全省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98.6%,位居中部六省第一;2024年湘江中下游冷水江锑煤矿区等三大矿区地面塌陷严重区农田修复率达58.3%。
在尾矿库、矿山治理方面,坚持治理与产业同步推进思路,治理后因地制宜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生态文旅等产业。娄底冷水江矿区通过系统治理,从昔日“世界锑都”转型为如今“生态游园”,生态环境显著改善,近年五一、国庆等假期接待游客均超10万人次,2024年旅游总收入达26.59亿元,接待旅游人次278.60万人次,其中地质文化镇年接待游客突破60万人次,2023年-2024年“五一”单日客流峰值逾2万人,带动民宿、餐饮等领域新增就业超2000个;再生农田规模化种植黄桃、金银花,助力农民人均年增收2000元;光伏基地年产值达10亿元,年节约标煤30万吨,矿区彻底扭转“生态负债”局面,生态产品价值年转化效益超15亿元。
同时,建立了矿山生态修复责任机制,明确企业修复主体责任。省自然资源厅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邵怀示范工程”完成修复面积1697公顷,“郴衡示范工程”完成修复面积1590公顷,“湘江源流区示范工程”基本全部进场施工且完成修复面积361.9公顷;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绿色矿山总数居全国第二、中部六省第一。“洞庭湖山水工程”及邵怀、郴衡、湘江源流区“矿山示范工程”等国家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绩效完成率均位居全国前列,目前已完成8045公顷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提前超额完成“十四五”修复目标。
2.生态增值机制创新,推动生态资源向经济资源转化
通过生态产品产权确权、数字量化、市场交易的机制创新,湖南推动“绿水青山”转化为可交易、可变现的“金山银山”,构建起碳汇交易、生态补偿、文旅融合等多元市场化路径,实现生态资源向经济资源的有效转化。
在碳汇交易领域,重点探索林业碳汇与农业碳汇交易,建立碳汇开发、监测、核证、交易全链条运作机制。靖州县作为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通过林地“三维确权”开展碳票交易,2024年与厦门大宗商品交易协会完成3700吨林业碳票交易,2025年又与宁夏交易所达成2025年首笔碳汇交易;到2025年8月,当地平台已实现11笔省内外碳汇交易,累计交易碳汇总量4242.7吨,碳汇交易收入全部用于生态管护与农户分红。在省级层面,湖南搭建碳汇交易平台,湖南联交所已与北京绿色交易所、中碳登等国家级碳市场服务机构达成战略合作,积极开展环境权益交易,累计实现各类环境权益产品挂牌交易3.75亿元;湖南征信协助推动3个试点区域及8家合作银行开展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试点,且与省委金融办、试点区域、合作银行完成四方签约,截至2023年底累计到位风险补偿资金3500万元。2024年湖南省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试点推出首批9个项目,聚焦生态文旅、乡村振兴与土地盘活利用,项目资产总价值达30.29亿元。
在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方面,建立县域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体系,通过量化生态产品价值,为生态补偿与绩效考核提供科学依据。靖州县与中科院生态环境中心合作搭建生态系统生产总值自动核算平台,2023年其生态系统生产总值达429.16亿元,其中物质供给价值34.94亿元、调节服务价值358.09亿元、文化服务价值36.14亿元。为激发县域生态保护积极性,推动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结果应用,对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的12个县市区各奖励100万元,奖励资金专项用于产业项目与园区发展。作为典型的“八分半山一分田,半分水域加庄园”山区林业县,靖州县森林覆盖率达76.04%,总碳储量高达2243.66万吨,人均GEP达14.97万元,最高区域达46.42万元,相关指标位居湖南省前列。
在生态产品经营权确权上,创新“地上、地表、地下”三维分割确权模式,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使生态产品经营权成为可抵押、可入股的资产。靖州县在全省首创“多层次可视化生态产品经营权登记系统”,将生态产品经营权登记接入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已办理生态产品经营权登记470余宗,涉及林地面积1.65万亩。其中马园中药材种植基地通过三维确权,实现地上种植铁皮石斛、地表种植金丝皇菊、地下种植茯苓,为生态产品经营权高效利用提供实践范例。
3.生态共识培育与社会协同,构建生态治理共同体
聚焦生态治理共同体构建,通过培育村民生态共识,依托参与式治理、生态积分、文化浸润等路径,湖南推动村民从生态保护的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与受益者,形成政府引导、企业参与、村民主体的协同治理格局。
在参与式治理上,推行“生态管护员”制度,聘请村民承担林地、河流、村庄的生态管护工作。2024年全省共设置5.38万个生态护林员岗位,让村民直接参与生态保护实践。南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建立基础补偿、提标补偿、流转资金的多元补偿机制,将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从每亩每年15.5元提高至50元,覆盖22.8万亩集体林地,每年新增生态补偿金额786.6万元,惠及3058户林农,带动农户人均年增收1500余元,实现生态管护与农户收益的双向保障。
在生态资源管理上,推广“生态积分制”,将村民的生态保护行为量化为积分,积分可兑换生活用品或现金补贴,有效激发村民生态参与意愿。靖州县上线“生态靖州APP”,村民参与垃圾分类、生态管护、植树造林等行为均可累积积分,积分不仅能兑换生活用品,还可抵扣物业费,至2025年8月,该平台注册用户达1114户,累计发放生态积分4.72万分。安仁县进一步创新模式,推行“生态积分+村集体分红”机制,村民生态积分达标即可参与村集体生态收益分红,强化生态参与的长效激励。
在文化浸润上,将生态伦理融入乡土文化,通过“乡戏下乡”“生态家风故事会”等活动传播生态保护理念。江永县结合特色女书文化,创作女书生态宣传作品,以传统文化载体传递生态价值;浏阳市借助非遗表演传播生态知识,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生态共识形成,促使村民主动参与生态保护。此外,推动绝大多数行政村制定包含生态保护内容的村规民约,以乡土规则约束破坏生态的行为,逐步营造“人人护生态、生态惠人人”的良好治理氛围。
(四)治理共同体建设扎实推进,数字赋能提升乡村善治水平
以党政引导、村民自治、文化浸润为导向,湖南结合数字技术重构乡村治理互动结构,缓解治理主体缺位、方式粗放等问题。通过创新线下治理机制、强化文化浸润、推进数字赋能,构建起多元主体参与、线上线下融合、文化技术互促的乡村治理新格局,提升了乡村治理的精准性、透明度和包容性。
1.线下治理机制创新,激活村民治理主体性
通过创新屋场会、村民议事会等线下治理载体,湖南推动村民从被动接受治理转向主动参与治理,有效破解农村空心化带来的治理主体缺位问题,强化村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地位。
在屋场会模式方面,以“屋场”为最小治理单元,召开不拘形式、不限时间、不定内容、不打板子的恳谈会,围绕村级事务讨论、矛盾纠纷化解、发展思路谋划开展交流。衡南县于2019年首创屋场恳谈会制度,每月设立“村民说事日”,鼓励村民在恳谈会上说问题、谈矛盾,片组邻长发挥“大家长”作用,推动化解宅基地纠纷、自留地纠纷、邻里口角纠纷。其中2023年累计召开3800余次屋场会,问题解决率达98%,村民满意度达95%。到2024年,衡南县共设立490个人大代表小组,累计开展“屋场恳谈会+代表小组活动”6360场次,通过代表建言促进问题解决3072个,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在屋场恳谈会制度的发力下,衡南县2019年、2020年、2022年三年成功创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2019-2023年连续五年获评全省信访工作示范县、全省平安县。
在村民议事会机制层面,构建村民提议、议事会讨论、村委会落实、村民监督的治理闭环,保障村民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永州市零陵区围绕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探索实施“民意调查提事、村民集体议事、务实高效干事、公开透明亮事、精准监督评事”的“五步”议事法,推动乡村治理从“各唱各调”向干群“同频共振”转变。衡阳县西渡镇梅花村推行“村民说事、党员理事、群众评事”模式,通过村民议事会凝聚治理共识,持续提升村民对村级事务的满意度,同时吸纳新农人、企业家等群体参与治理,成立首个村级工会,依托“掌上工会”提供服务,构建起共建共治的乡村治理新局面。
2.文化浸润增强认同,凝聚治理共同体共识
依托江永女书、浏阳非物质文化遗产和苗侗文化等乡土文化资源,湖南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建设文化载体并促进文化传承,增强村民的文化认同感与治理参与意愿,为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提供精神纽带。
在文化活动开展方面,以“乡戏下乡”“家风故事会”“非遗展演”等活动为抓手,传播乡土文化内核,凝聚治理共识。江永县结合女书文化特色,开展“女书+家风”宣讲活动,借助女书家训传递孝老爱亲、邻里互助等传统美德,有效提升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的主动性。浏阳市依托本地非遗资源推进“非遗进乡村”,将浏阳皮影戏、浏阳菊花石雕刻等非遗项目与治理宣传融合,使村民更易认同治理理念,进而主动遵守村规民约。同时,全省推动“村歌、村徽、村训”创建工作,以具象化的文化符号增强村民归属感,持续提升村民对治理共同体的认同度。
在文化载体建设层面,通过打造乡村文化阵地,建设村史馆、文化广场、非遗体验馆等设施,既传承乡土文化脉络,又搭建治理互动平台。安仁县建设神农文化广场,依托“赶分社”活动传承文化,2025年“仁商大会”带动全县第一季度接待游客突破百万,综合收入达10.8亿元,在文化传播中强化治理共识。靖州县建设苗侗文化体验馆,借助文化体验活动凝聚村民对生态治理的共同认知。在传统村落与古民居保护上,全省已有704个村落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总数量居全国第三。2023年郴州市在“唤醒老屋”行动中,修复1000余栋古民居,通过文化遗产保护夯实治理共同体的文化根基。
3.数字技术深度赋能,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以数字议事、监督、服务三大平台建设为抓手,湖南推动数字技术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优化治理流程、提升治理透明度、便捷化公共服务,有效缓解传统乡村治理方式简单的问题。
在数字议事平台建设上,以破解“空心村”治理难题为导向,推广村级数字议事平台,通过线上议事、投票、监督功能激活村民参与。衡南县创新线上屋场会模式,借助视频会议让外出村民参与村级事务决策,解决外出村民关心的土地流转、养老服务等实际问题,并规范屋场会流程,推行定主题、定人员、定时限、定流程的“四定工作法”,2019年以来累计召开线上2.7万余场屋场恳谈会,收集意见建议1.41万余条,解决各类问题1.47万余个,成为受群众认可的“暖心会”。
在数字监督平台建设上,以“互联网+监督”强化治理透明化,公开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保障村民监督权。2023年6月,省委网信办、省农业农村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湖南省数字乡村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提出建设省级农业农村“天空地”一体化监测预警平台,并推动省级农村土地确权、村级财务管理等36个信息化平台数据对接。如衡阳市纪委监委推动数字技术融入纪检监察业务,通过数字化平台实现民生资金、村级财务等监督实时追踪,覆盖多个乡村振兴重点领域。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依托“两账四单”数字监督平台,公开权力清单、风险清单、防控清单、责任清单,实行“群众照单监督、纪委照单检查”,构建“清单定权、台账留痕、监督闭环”机制。
在数字服务平台建设上,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到2024年,全省启动两批次国家及省级数字乡村试点,8个县市区完成试点任务,其中安化县、长沙县入选全国数字乡村建设典型案例;长沙三昇“数智农场数字化平台项目”等4个智慧农业项目入选2022年数字湖南十大应用场景建设典型案例,智慧粮安“衡阳智慧粮安管理平台”等6个项目入选2023年示范项目。
(五)民生保障体系持续完善,农民获得感与幸福感不断提升
围绕农民最关心的医保、粮食安全、养老、收入等民生问题,湖南构建保基本、防风险、促公平的保障体系,持续增强农民抗风险能力与生活品质。通过医疗保障优化、粮食安全保障强化、养老服务网络完善和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形成了医疗有保障、粮食有安全、养老有着落、收入有增长的民生保障格局,让农民共享乡村振兴成果。
1.医疗保障体系优化,减轻农民就医负担
针对农村医保缴费难、报销繁、服务弱等问题,通过完善医保缴费机制、报销机制、服务机制,着力实现农民“看得起病、看得好病、方便看病”的目标,切实减轻农民就医负担。
在医保缴费机制上,建立动态调节机制,对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群体实行医保全额参保资助,避免农民因缴费困难断保。2024年,全省农村居民医保参保率基本稳定在95%。推行医保缴费“线上+线下”便捷渠道,2024年农民可通过“湘医保”APP、银行网点、村级代办点等多种渠道完成缴费,进一步降低缴费门槛、提升缴费便利性。
在医保报销机制上,推动“一站式”即时结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门诊统筹报销,有效减少农民医疗费用垫付压力。2023年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全覆盖,且全面完成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医保定点全覆盖工作任务,方便老年人在家门口就医。2024年在村卫生室就诊报销达1518.41万人次,医疗总费用8.29亿元,基金支付4.96亿元。2023年以来累计为基层参保群众减负约7亿。如武冈市门诊统筹报销覆盖所有行政村卫生室,单次最高报销可达600元,农民门诊费用直接支出同比下降23%。
在医疗服务机制上,通过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远程医疗覆盖,持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在此基础上,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完成省政府投资建设的四期远程诊室项目,在脱贫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一批标准化远程诊室。2024年,武冈实现县域医共体乡镇全覆盖,医共体内通过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减轻农民门诊负担23%;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299个,配备健康一体机等设备,村级医疗服务覆盖率达100%;远程医疗覆盖所有乡镇卫生院,2024年累计完成远程医疗2.5万余例,让农民在家门口即可享受市级专家诊疗服务,切实解决“看病远、看专家难”问题。
2.粮食安全保障强化,稳定农民种粮收益
作为全国粮食主产区,湖南围绕粮食安全与农民种粮收益双保障,通过稳定种植面积、提升单产、优化品质、完善补贴等举措,推动农民“种粮有收益、种粮有信心”。
在稳定种植面积方面,以集中育秧、撂荒地复垦、间作套种为主要路径,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2024年全省计划新建和改建集中育秧设施3797个,总面积达1800万平方米,早稻集中育秧服务大田面积1350万亩以上,到2025年春耕前完成了既定目标,有效稳定了双季稻种植规模。全省粮食播种面积达到7160.1万亩,完成12.44万亩抛荒耕地复耕复种任务,实现治理任务动态清零。通过创新开展柑橘标准园套种大豆100万亩,大力发展林下套种花生等模式,有效扩大油料种植面积。全省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397万亩,粮食生产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为粮食产量稳定在600亿斤以上提供坚实保障。
在提升单产水平方面,重点推广合理密植、良种良法和机械化种植等技术措施,着力提高粮食单产。2024年充分发挥岳麓山实验室等科研平台优势,推进第三代杂交稻和耐盐碱水稻等育种联合攻关,比常规稻增产20%左右,在国内累计推广约100亿亩,每年增产的粮食可多养活7000万人口。水稻、油菜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超过86%、72%,通过普及机收减损装置与技术,采用机插机抛实现合理密植,使早稻亩基本苗较以往增加近5000穴,亩有效穗数可达28万,单产提升约10%,有效促进了粮食生产效益的提升。
在优化粮食品质方面,大力推广优质品种和绿色种植技术,提升粮食品质,增加种粮收益。2024年全省水稻良种覆盖率达到99.5%,其中专用型早稻750万亩,高档优质稻1700万亩以上。推广侧深施肥和绿色防控技术,全省年绿肥面积在640万亩,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持续稳定在90%以上,为生产优质粮食提供了技术支撑。
在完善补贴方面,建立种粮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将补贴与种植面积、产量及农资价格上涨幅度挂钩,保障种粮农民收益。2024年全面实施稻谷、玉米、大豆完全成本保险,探索镉低积累水稻种植保险,为种粮农民提供风险保障;落实粮食主产区奖补激励制度,加大对产粮大县支持力度,实施水稻机插机抛作业补贴1000万亩,推进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以保障农机具有效供给,且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每年总额约17亿元,补贴覆盖省内合法耕地上的水稻生产者;2025年全省将全面建成1800万平方米育秧设施,实现双季稻主产乡镇全覆盖。2024年湖南粮食单产达859.8斤,总产量615.6亿斤,成效显著。
3.完善养老服务网络,解决农民养老难题
针对农村老龄化程度高、养老设施不足、服务短缺等现实问题,湖南以建设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为核心,推广居家养老、互助养老、机构养老多元模式,着力实现农村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的目标。
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围绕城市“15分钟养老服务圈”与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目标,逐步完善养老服务硬件体系。目前已建成市县失能照护中心108所、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557所、社区居家服务点9807个、农村互助服务点1.5万个,基本构建起以失能失智集中照护中心、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为主体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同时,建成乡镇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884家、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1105所,并从2024年起加大对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支持力度。资金保障方面,“十四五”期间省级及以上资金投入近8000万元用于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近10亿元支持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和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其中仅怀化市就获省级及以上资金14599万元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在居家养老服务层面,推广“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智慧养老”模式,为农村老人提供个性化、便捷化养老服务。2024年全省建设城乡老年助餐服务点500个以上,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3万户,城乡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达到90%,相关工作获国务院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的通报表扬。为进一步织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全省持续推动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社区居家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全省共建成老年助餐点6833个,覆盖超200万老年人,通过常态化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让更多农村老人就近就便享受可感可及的养老服务。
在加大养老保障力度上,着力提高农村居民养老金水平。2024年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已提高至每人每月151元,较2020年的113元增长33.6%,并建立农村养老服务财政补贴机制,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持续运转提供资金支撑,进一步夯实农村老人养老保障基础。
4.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共享乡村振兴成果
围绕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与乡村振兴成果共享目标,湖南着力稳定务工收入、挖掘经营收入、拓展转移性收入、赋予财产性收入,推动农村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切实保障农民在乡村振兴中获得实惠。
在稳定务工收入方面,着力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并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有效保障农民工资性收入。2024年,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达到1695万人。通过实施巩固壮大就业帮扶车间的政策措施,计划到2025年底建成车间超7000家,提供就业岗位40万个,吸纳脱贫人口就业7万人。对于上一年度吸纳脱贫人口累计就业6个月以上且年工资性收入达6000元以上的就业帮扶车间,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脱贫人口稳岗补贴,进一步稳定脱贫人口就业增收。
在挖掘经营收入方面,积极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庭院经济和乡村旅游,不断提升农民经营性收入。2024年,全省中药材农业产值达252亿元,带动农户户均增收8000元;新增以种粮为主的合作社3583家和家庭农场12679户,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到8.8万家,年作业服务面积超过9500万亩次,部分平湖区实现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全覆盖。旅游业发展成效显著,全省全年接待游客超7亿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1万亿元。休闲农业接待人次达2.58亿,同比增长8.12%,实现经营收入566亿元,增长5.65%。全省已拥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88个、农家乐特色村18个,创建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8个,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1.78万个。
在拓展转移性收入方面,不断完善农业补贴、社会保障和生态补偿机制,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2024年发放各项惠农补贴超102.61亿元,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57.71亿元。农村居民医保、养老等社会保障支出超600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08.87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40.83亿元。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居民达148.3万人,发放保障经费52.4亿元。生态补偿方面,每年通过“一卡通”发放生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补偿约17亿元,同时林业碳汇探索取得突破,省林业局签发首批“湘林碳票”实现抵(质)押融资1300余万元。
在赋予财产性收入方面,通过推动土地流转、集体资产分红和宅基地改革,拓宽农民财产性收入渠道。2024年全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率达53.46%,培育了宁乡鹊山土地流转模式、常德锦绣千村合作社模式等典型。浏阳市已上市交易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502宗,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获得收益约5.51亿元。
2024年湖南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2204元,比上年增加1283元,增速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2个百分点。然而,这一收入水平仍仅为城镇居民的43.3%,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仍需持续努力。这些数据表明,多元化的增收途径正在发挥作用,但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发展仍是一个需要长期推进的过程。
二、结构升级与动能转换成为乡村现代化的新趋势
随着城乡融合发展不断深化、数字技术向乡村生产生活各领域深度渗透、生态产品市场逐步成熟以及乡村治理理念持续更新,湖南乡村振兴正经历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转型。结构升级聚焦于县域功能、产业形态、生态价值、治理模式的系统性优化,动能转换则依赖于市场机制、数字技术、生态权益、文化认同的创新性驱动,二者共同构成推动湖南乡村现代化的新趋势。
(一)县域综合承载能力迭代升级,市场驱动型要素配置形成主流
县域作为连接城市与乡村的关键枢纽,综合承载能力的迭代升级是乡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逐步从早期的基础保障向功能引领升级,县城不再仅是城乡要素流动的中转站,更成为要素整合与价值创造的转换器,要素配置方式也逐步从行政主导转向市场驱动,为城乡融合发展注入新活力。
从基础设施建设来看,县域基础设施正从补短板向提能级跨越,围绕产业发展与民生需求构建高效协同的硬件支撑体系。在物流网络建设上,以“30分钟城乡物流圈”为核心目标,整合邮政、快递、客运资源加快县域智慧物流中心建设,计划至2026年实现县域智慧物流中心全覆盖。其中长株潭周边县域依托区位优势,重点建设智能制造配套设施,在承接城市产业转移的同时推动县域产业向中高端迈进;洞庭湖周边县域产业则聚焦农产品流通需求,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以降低农产品损耗率、提升流通效率。2024年全省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项目106个,新增农产品各类冷库库容60万立方米,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出村进城冷链配套,推动建立健全畅通高效、贯通城乡、安全规范的农产品冷链现代流通体系。在交通与数字基建领域,县域交通网络持续优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深入推进,同时5G基站、光纤宽带及物联网设施等新型基础设施向县域延伸,为县域产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技术支撑。
在公共服务供给上,县域基本公共服务正从扩大覆盖面向促进均等化突破,通过机制创新推动优质公共服务向乡镇、村庄下沉。“县管乡用”机制作为公共服务资源下沉的重要抓手,已从教育、医疗领域逐步向养老、文化领域延伸,借助编制周转、待遇保障等政策引导公共服务人员向基层流动,有效缓解基层公共服务人员短缺问题。益阳市赫山区通过集团化办学与托管机制,将21所城区优质学校与36所乡镇薄弱校结成16个共建型、6个融合型教育共同体,构建跨城乡教育共生网络,实现资源流动的网络化重构,形成“强带弱”的有机联结,正逐步缩小县域间、城乡间公共服务差距,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
要素流动的制度障碍持续破除,进一步推动县域要素配置向市场化转型。在户籍制度改革层面,全面放宽县城落户限制,降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门槛,为城乡人口自由流动提供制度便利。在土地要素配置方面,全省农村土地流转市场逐步规范,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更趋市场化,有效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人才与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比例也在持续提升,通过“湘才乡连”“返乡创业行动”等政策吸引城市人才、资本向县域流动,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已不再局限于基础设施的“形态融合”,更转向公共服务、产业协同的“功能融合”,县域作为城乡要素配置核心节点的作用将进一步凸显。
(二)乡村产业全链条数字化重构,品牌价值与绿色标准成为竞争焦点
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正在深刻改变乡村产业的生产方式、加工模式与销售渠道,推动乡村产业从低端代工向品牌溢价转型。在这一过程中,绿色标准成为产业发展的基本准则,区域公用品牌成为提升产业竞争力的核心载体,乡村产业的质量效益与市场竞争力因此得到持续提升。
在生产环节,乡村产业正经历从经验种植向智慧赋能的转变,数字技术的应用使农业生产更加精准高效。AI选品与区块链溯源等技术在湘米、湘茶等优势产业中得到广泛应用,通过大数据分析市场需求,指导农户科学调整种植结构。同时依托区块链技术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溯源,有效提升产品的可信度。以江永县电商链世界模式为例,AI选品技术精准匹配江永五香的市场需求,体现了数字技术对生产端的深入渗透。物联网设备在农田管理中也逐步普及,智能灌溉和智能虫情测报等设备的应用,既降低了农业生产的劳动强度,也显著提升了生产效率。
在加工环节,乡村产业从初级加工向精深增值迈进,产业链条不断延伸,产品附加值持续提升。净菜和功能性食品等新业态成为农产品加工的重要方向,湘菜加工产业呈现快速发展态势,全省现有预制菜500余家加工企业,其中包括230多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湘米产业的精深加工率也在逐步提高,改变了过去“谷带壳卖”的初级加工形态。安化黑茶通过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开发出黑茶食品、黑茶保健品和黑茶文创产品等系列产品,不仅提升了农产品的经济价值,也为乡村产业发展创造了更多就业岗位,推动乡村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品牌建设方面,乡村产业从分散培育向集群打造转变,“湘”字号区域公用品牌加速整合,品牌影响力与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湖南立足粮食、生猪、蔬菜、油菜、油茶和茶叶等产业优势,培育一批“大而优”的大宗农产品品牌,创建一批“小而美”的特色农产品品牌,打造多样化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体系。到2024年底,全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有效总数达4033个,位居全国前列;其中绿色食品3588个,排名全国第四位,有机农产品317个,居全国第三位,提前一年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全省拥有农产品地理标志128个,建成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36个,总面积达507万亩,标志着湖南乡村产业在品牌建设和质量提升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
(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市场化突破,碳汇交易激活乡村潜能
湖南生态资源丰富,近年来逐步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从政策补偿向市场交易转型,碳汇交易、林票等生态权益交易范围持续扩大,同时依托科技赋能提升生态治理效能,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的协同效应逐步显现,为乡村振兴注入绿色动能。
在市场机制构建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逐步摆脱对财政补偿的单一依赖,市场化交易机制不断完善。碳汇交易作为生态产品市场化的重要形式在湖南逐步推广,到2025年全省备案林业碳汇项目38个,开发林业碳汇面积超400万亩,超额完成《湖南省林业碳汇行动方案(2023-2030年)》中“十四五”期间开发50万亩林业碳汇项目的目标;预计到2025年底,全省可实现林业碳汇项目覆盖14个市州,年碳汇交易量有望突破500万吨。靖州县在全省首创多层次可视化生态产品经营权登记系统,为生态产品市场化交易提供产权保障,其碳汇交易试点已初步形成碳汇开发、监测、核证、交易全链条机制,同时将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纳入县域经济考核体系并开展试点,2023年靖州县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达429.16亿元。
科技支撑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关键保障,生态治理技术从“试点探索”向“规模应用”转变,技术成本持续下降,治理效能不断提升。针对重金属污染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湖南推广原位钝化、生物降解等技术,株洲清水塘片区通过技术治理累计投入超150亿元治理尾矿库,同步发展生态文旅产业,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重金属污染治理的技术成熟度与应用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在生态监测方面,“天空地网”立体监测体系逐步完善,自然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能力提升,为碳汇交易提供精准数据支撑。科技赋能不仅提升生态治理的精准性与有效性,还降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成本,为生态产品市场化创造技术条件。
生态产业融合加速推进,从单一生态保护向多元业态转型,生态资源与文旅、研学、康养等产业深度结合,激活乡村生态潜能,带动农户增收。安仁县以“田园变公园”模式,将1.4万亩连片稻田打造为稻田公园,整合神农文化、农耕体验等元素,2024年接待游客超100万人次,带动周边村集体增收超30万元,农户通过经营民宿、农家乐、销售特色农产品实现户均年增收2万元,从而既保护生态环境,又为农民提供新增收渠道,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的协同效应将进一步凸显。
此外,还推动“生态+农业”模式,推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加快农产品流通绿色转型,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支持政策,探索建立与秸秆还田、绿肥种植、休耕轮作、绿色防控等生态措施挂钩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制度,释放更大激励效能。
(四)数字赋能与文化浸润重构治理生态,包容性治理成为新命题
数字技术的普及与乡土文化的传承创新,共同推动湖南乡村治理从“管理管控”向“协同共治”转型。在这一过程中,数字治理提升了治理效率,文化浸润增强了治理凝聚力,而包容性治理则成为破解数字鸿沟、兼顾不同群体需求的关键方向,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数字治理正从“平台搭建”向“全域覆盖”推进,数字技术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不断优化治理流程、提升治理效能。各地积极推动村级数字议事平台与监督平台建设,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开发“两账四单”数字监督平台,通过公开权力清单、风险清单、防控清单、责任清单,构建“清单定权、台账留痕、监督闭环”机制,实现了村民“零信访”、村组党员干部及理事会成员“零违纪”、微小项目“零投诉”、不合规支出“零入账”的“四零”目标,2023年全区未收到1例信访举报,实现历史性突破,群众满意度达98.6%,充分体现数字治理的实践成效。
针对老年人、低收入群体可能面临的数字鸿沟,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弥合”,通过“银龄数字课堂”“邻里互助”等措施保障数字治理的包容性。在2025年,湘潭市岳塘区板塘街道新农村村委会开展“银龄数字特训营”,以“AI找茬”“防诈课堂”“手机闯关”等趣味形式,帮助老年人掌握智能设备操作技巧;江永县则在农村低收入群体中推广“数字助农”服务,建设村级电商服务站,提供电商培训、直播带货指导、快递收发、政务代办等服务,助力低收入群体掌握数字技能、融入数字治理体系,有效填补了不同群体间的数字鸿沟,确保数字治理不遗漏任何一方,彰显治理的包容性与温度。
文化赋能层面,推动乡土文化从静态保护转向活态传承,与乡村治理深度结合,增强村民文化认同与治理参与意愿。汨罗市举办“龙舟赛”活动,通过规范仪式流程、注入“纪念屈原”的爱国主义叙事,将民间习俗纳入国家话语体系,完成“文化治理”视角下传统符号的改造;益阳市赫山区在“美丽屋场”建设中,将乡村产业、古村保护、传统文化、乡风民俗等乡土元素融入空间建设,赋予每个屋场独特风格,既保留“山水田园”的自然风貌,又融入“乡愁记忆”的文化元素,实现“现代宜居”与“乡土韵味”的有机统一。
三、湖南乡村振兴仍面临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多重挑战
尽管湖南乡村振兴在城乡融合、产业升级、生态治理、数字赋能等领域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与高质量发展要求,城乡结构失衡的深层矛盾、产业升级的路径梗阻、生态与民生的协同短板、治理体系的效能差距等仍较为突出。这些挑战是乡村现代化进程中资源配置、利益协调、主体能力等结构性矛盾的集中体现,需通过靶向改革与系统施策逐步破解,确保乡村振兴始终沿着高质量方向推进。
(一)城乡结构失衡未根本扭转,“双重鸿沟”与要素单向虹吸制约整合
城乡结构失衡是湖南乡村振兴面临的基础性挑战,核心表现为收入分配与资源配置的“双重鸿沟”持续存在,叠加城市对乡村人才、资本等要素的“单向虹吸”,导致乡村发展动能积累不足,城乡社会整合难度加大。
从收入分配维度看,城乡与区域收入的“第一重鸿沟”尚未有效弥合。2024年湖南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城镇居民的43.3%,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仍维持在2.31:1,尽管农村居民收入增速持续高于城镇,但受基数差距较大影响,绝对值差距仍在扩大。区域间收入分化更为显著,长株潭地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6350元,大湘西地区仅26402元,差距显著。长株潭依托产业集群优势带动居民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而大湘西等欠发达地区仍依赖转移性收入,内生增收能力薄弱。农业大县的收入差距问题更突出,如衡阳县2024年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35524元,与长沙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632元相差较大,这种“核心-边缘”的收入格局,进一步削弱了乡村对优质要素的吸引力。
从资源配置维度看,优质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的“第二重鸿沟”持续固化。在公共服务领域,全省89家三级医院中,长沙市占34家且每万人拥有0.52家,远超全省平均水平;而湘西自治州仅1家三级医院,永顺县、桑植县等5县至今无三级医院覆盖。农村居民患大病需跨市转诊时,报销比例平均降低15~20%,还需承担交通、住宿等额外成本,这一现实直接印证了城乡医疗资源配置的“鸿沟”。在基础设施领域,乡村短板尤为明显,全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能力仅为34%,湘西部分山区县仍存在“数字盲区”,5G基站、物联网设施等新型基础设施的数量与布局远不及城市,这种“梯度落差”直接制约乡村产业升级与公共服务均等化。
要素“单向虹吸”的格局尚未根本扭转,进一步制约城乡融合发展进程。这一现象背后,是县域经济“蓄水池”功能不足与城乡二元体制惯性叠加的结果。2022年湖南省86个县市中,GDP超过500亿元的仅8个、占比9.3%,不足100亿元的达41个、占比47.7%,可见湖南县域产业发展总体呈现层次低、竞争力不强、集聚效益不优的特征。县城产业承载力薄弱导致城镇化进程缓慢,2024年湖南城镇化率为62.07%,但县域城镇化进程明显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如汝城县、中方县及双峰县城镇化率分别为49.81%、46.81%、43.92%,湘中、湘南、湘西地区的城镇化率普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县城要素资源集聚能力弱,加剧人才与资本外流,难以提供足量优质就业岗位,导致青壮年劳动力被迫外流,乡村人力资本持续“失血”。同时,城乡二元户籍、土地等制度壁垒尚未完全破除,加之乡村在教育、医疗等关键公共服务上的“梯度落差”,进一步推高要素返乡下沉的隐性成本,使得“虹吸效应”呈现自我强化态势。
(二)乡村产业价值链低端锁定与同质化竞争并存,小农户面临边缘化风险
湖南乡村产业虽已形成粮食、畜禽、茶叶等优势品类,但尚未突破“低端锁定”格局,精深加工不足与同质化竞争共同压缩产业增值空间,加之小农户与现代农业体系衔接不畅,面临被排斥在高附加值环节之外的“边缘化”风险,产业对乡村振兴的带动效应未能充分释放。这一问题的根源在于产业布局缺乏统筹、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以及小农户能力建设滞后。
乡村产业价值链“低端锁定”特征较为明显,加工深度与附加值提升滞后。2023年湖南农产品精深加工率仅为53%,既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更远低于发达国家85%以上的水平,多数产业仍停留在“卖原料”的初级阶段。大宗农产品的这一问题尤为突出,全省精白米占稻谷初加工产品90%以上,但精深加工不足,副产物综合利用不够,产品附加值较低;生猪产业以屠宰、鲜肉销售为主,规模以上集中屠宰率仅45%,与河南、山东等精深加工强省仍有较大差距,全省屠宰企业建有冷库45万立方米,与全国2.6亿立方米的冷库总容量相差甚大。从产业增值能力来看,2024年湖南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为2.6:1,远低于发达国家4:1的水平,尽管净菜、功能性食品等高附加值业态已有发展,但规模与市场竞争力仍需进一步提升。
产业同质化竞争加剧,低水平重复建设进一步挤压利润空间。受产业布局统筹不足与短期利益驱动,部分县域产业布局高度雷同,缺乏差异化定位。湘西8个县同时布局文旅康养产业,但其平均投资强度不足发达地区的五分之一,项目多集中于“农家乐”“民俗村”等低端业态,难以形成核心竞争力;湘南部分县竞相发展柑橘种植,2024年局部地区因缺乏深加工渠道陷入“卖难”困境,农民收益受到直接影响。产业内部的同质化问题同样突出,茶叶加工企业多集中于散装茶、初级礼盒等产品,高端茶、特色茶品类开发不足,导致湘茶出口均价仅为每公斤2.74美元,仅为日本抹茶的十分之一,高端市场占有率不足5%,品牌溢价能力较弱。
小农户与现代农业体系衔接存在梗阻,面临“边缘化”风险。湖南人均耕地仅七八分地,小农户在农业经营主体中占绝大多数,且多数未与新型经营主体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仍以“单打独斗”的方式参与市场竞争。在生产环节,小农户缺乏先进技术应用能力,智能农机、物联网监测等现代化装备普及率较低,生产效率远低于规模经营主体;在销售环节,小农户“互联网+农产品”运营能力薄弱,线上销售占比偏低,难以对接高端消费市场,只能被动接受收购商定价,分享产业增值收益的比例不高。部分小农户因“种粮不如打工”的比较效益差异,放弃规模化种植,转向零散经营或外出务工,进一步削弱了其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主体地位。
(三)生态治理与民生改善协同性不足,生态参与意愿与社会规范培育滞后
作为“有色金属之乡”与长江经济带重要生态屏障,湖南生态治理任务艰巨,但实践中生态治理“高成本、慢见效”与村民“短期增收”需求存在矛盾,导致村民生态参与意愿偏低。加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不完善、生态社会规范培育滞后,生态治理与民生改善的协同效应未能充分释放,制约“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有效转化。
生态治理的高成本与民生收益的迫切性相冲突,直接削弱村民生态参与意愿。湖南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矿山生态修复等项目需大量资金投入且周期漫长,给地方财政带来显著压力。部分生态项目如碳汇林、生态公益林建设,虽具备长期生态效益,但短期内难以给村民带来直接经济回报,与村民“增收致富”的现实需求形成矛盾。这一矛盾导致村民对生态项目参与积极性不高,部分地区甚至出现生态林被违规砍伐改种经济作物的现象,折射出生态治理若脱离民生需求,便难以构建可持续的群众基础。脱贫地区的这一矛盾更为突出,部分生态项目占用耕地资源却未配套替代性产业,致使村民陷入“守着生态受穷”的困境。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不完善,导致生态红利分享存在明显差距。湖南虽在靖州开展碳汇交易试点,但尚未形成规模化交易体系,距离2026年实现重点生态功能区全覆盖的目标仍有不小距离,尤其是生态产品核算技术与实际经济效益的衔接不足,难以直接转化为村民可感知的收益。同时,生态补偿标准低于实际治理成本,且补偿资金多流向政府部门与企业,村民直接获得的生态收益占比偏低。边缘群体的生态收益保障更显不足,部分生态护林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生态红利的公平分配机制亟待完善,以确保更多村民能从生态保护中获益。
生态社会规范培育的滞后,使得村民生态共识尚未普遍形成。尽管通过“乡戏下乡”“生态宣讲”等活动传播生态理念,但已有活动覆盖率较低,且形式多为“单向灌输”,缺乏与乡土文化的深度融合,难以培育出深入人心的生态伦理。在部分农村地区,仍然存在丢弃垃圾、滥用化肥农药等破坏生态的现象,生态保护未成为村民“日用而不觉”的行为习惯。基层治理中对生态违规行为的约束也显不足,村规民约中的生态条款多为原则性表述,缺乏可操作的奖惩措施,导致生态治理呈现“软约束”状态。这种生态社会规范的滞后,不仅直接影响生态治理成效,还制约生态文旅、绿色农业等产业发展,难以形成生态保护、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
(四)数字治理面临效能与公平张力,治理共同体主体性缺位依然突出
数字技术为湖南乡村治理注入新动能,但实践中数字治理的“效能提升”与“公平覆盖”未能同步推进,数字鸿沟导致部分群体被排斥在治理体系之外。而农村空心化加剧与治理机制脱离乡土实际,导致治理共同体“主体性缺位”,治理效能与群众获得感存在差距。这一挑战本质上是技术赋能与主体能力、治理机制与乡土文化的适配性问题。
数字治理的效能与公平呈现失衡状态,数字鸿沟进一步加剧治理包容性不足的问题。当前虽普遍推进村级数字议事平台、监督平台建设,但不少村级平台陷入重建设轻运营的困境,部分平台因缺乏持续维护沦为“僵尸平台”,难以发挥实际治理作用。更突出的是公平性问题,老年人、低收入群体的线上治理参与率普遍偏低,农村老年人中能自主使用智能手机办理医保、社保等业务的比例不高,往往需依赖他人协助。部分地区还存在数字治理的“精英俘获”现象,村干部与致富带头人主导线上议事过程,普通村民尤其是边缘群体的话语权被削弱,治理包容性大打折扣。而数字基础设施的区域差异进一步拉大鸿沟,长沙地区已迎来5G-A全新升级,而湘西部分偏远村庄尚未实现迎来5G全覆盖,“硬件短板”直接制约数字治理效能的充分发挥。
治理共同体的主体性缺位问题突出,基层治理面临“人少事多”的现实困境。农村空心化加剧治理主体“老龄化”“弱化”现象,不少村庄的“村民代表会议”常因参会人数不足难以正常召开,导致治理决策缺乏广泛民意支撑。不少治理机制还存在脱离乡土实际的情况,例如移风易俗工作中存在“一刀切”情况,不顾地方文化传统强制取消宗族节庆活动,使村民多处于“被动参与”状态;同时开展治理活动往往缺乏稳定资金支撑,难以有效调动村民的参与积极性,进一步弱化治理共同体的凝聚力。
数字治理的人才支撑明显不足,治理能力与技术需求存在突出不匹配。乡村数字治理现有人才规模,远不能满足村级数字平台运营、数据维护、数字技能培训等实际需求;人才结构还存在明显短板,懂技术的人才缺乏乡土治理经验,熟悉乡村情况的干部又存在数字技能不足的问题,直接导致数字治理出现“水土不服”的情况。数字助农服务也因缺乏专业人才,难以切实帮助农户解决电商运营、直播带货等实际难题。现有人才培育机制同样需要完善,当前的数字技能培训多为“短期速成”模式,缺乏针对性与持续性,难以培育形成稳定的数字治理人才队伍,使得治理效能与公平之间的张力持续存在。
四、聚焦关键环节推进湖南乡村全面振兴的基本对策
乡村振兴在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同时,湖南仍面临城乡要素流动不畅、产业升级动能不足、生态价值转化滞后、治理主体活力不强等结构性挑战。这些挑战本质上是乡村现代化进程中资源配置、利益协调、主体能力等矛盾的集中体现,需聚焦县域枢纽作用、产业价值链提升、生态价值转化、治理共同体培育、长效机制构建五大关键环节,通过系统性施策,推动乡村振兴从破局起势向全面提质转型。
(一)以县域为枢纽优化要素配置,推动城乡要素双向赋能
城乡结构失衡的核心症结在于要素的单向虹吸与公共服务的梯度落差,县域作为连接城乡的关键节点,是破解这一困境的核心载体。需以县域为枢纽构建要素流动顺畅、公共服务均衡、主体互动活跃的城乡融合体系,推动城乡关系向双向赋能转变,重塑乡村发展的人力资本与物质基础。
1.完善“县管乡用”公共服务机制,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
公共服务资源的城乡失衡是制约城乡融合的短板,需通过机制创新推动优质资源向县域下沉,让农村居民享受与城市同质的公共服务。一方面,深化“县管乡用”机制改革,打破城乡公共服务人才流动壁垒。对基层教育、医疗、养老领域人才实行编制周转制度,允许县域内编制跨乡镇统筹使用,缓解基层人才紧缺问题。对长期服务乡村的公共服务人员给予购房补贴、职称评审倾斜等政策优惠,提高基层岗位吸引力。建立城乡人才“双向交流”制度,推动城市学校、医院与县域机构结对帮扶,城市教师、医生定期到县域服务,县域人才到城市机构进修学习,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势互补。另一方面,优化公共服务资源布局,推动优质资源向县城次中心与中心镇延伸。在县城重点建设县域医疗次中心、优质中学分校,在中心镇完善卫生院、中心小学等设施,形成县城引领、乡镇支撑、村庄覆盖的公共服务网络。通过“互联网+公共服务”模式,建设远程医疗、在线教育平台,实现优质教育医疗资源的县域全覆盖,让农村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高质量公共服务。
2.构建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网络,降低要素流动成本
基础设施的“城乡鸿沟”是制约要素流动的关键障碍,应统筹推进城乡物流与数字基建建设,为要素双向流动搭建高效通道。在物流体系建设上,整合邮政、快递、客运资源,构建县城集散中心、乡镇配送站、村级服务点三级物流网络,实现村级物流服务点全覆盖。推广“客货邮融合”模式,利用农村客运车辆搭载邮件快件,降低物流运营成本,确保农产品“出村进城”与工业品“下乡入户”双向畅通。在数字基建方面,加快县域5G基站、物联网设施建设,实现乡镇镇区、产业园区、重点村5G网络全覆盖。推进县域智慧物流平台建设,整合物流信息资源,实现供需精准匹配与实时调度,提升物流效率。完善农村道路、供水、供电等传统基础设施,重点解决山区道路通达性不足、小型供水工程水质不稳定等问题,为要素流动与产业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3.创新人才回流激励政策,重塑乡村人力资本结构
青壮年外流导致的乡村人力资本空心化,是制约乡村振兴的深层瓶颈,通过多元化政策激励,吸引人才返乡创业就业,为乡村注入活力。设立“县域人才回流激励基金”,对返乡创业的青壮年给予创业补贴、税收减免,对带动农户增收的项目给予额外奖励。在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方面给予返乡人才优先待遇,解除其后顾之忧。保障返乡人才的宅基地权益,允许返乡人员依法依规利用闲置宅基地建设住房或创业场所,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与退出补偿机制,让人才引得回、留得住。此外,建立“返乡人才创业服务平台”,为返乡人员提供项目对接、技术指导、市场拓展等“一站式”服务,培育一批懂技术、会经营的返乡创业带头人,带动乡村人力资本结构优化,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
(二)实施乡村产业链“强链补链”工程,健全小农户利益共享机制
乡村产业面临的价值链低端锁定与小农户边缘化问题,根源在于产业链延伸不足、利益联结松散、产业布局同质化。需以“一县一特”为抓手,实施产业链“强链补链”,健全利益共享机制,推动产业从低端竞争向高端增值转型,让小农户深度融入现代农业体系。
1.聚焦高附加值产业实施强链补链,提升“湘”字号品牌溢价能力
产业增值能力弱是乡村产业的核心短板,要聚焦高附加值领域延伸产业链,整合区域公用品牌,提升产业竞争力。围绕湘菜餐饮、安化黑茶精深加工、湘米功能食品等优势产业,实施“强链补链”工程,支持龙头企业建设精深加工基地,开发即食食品、功能性产品、文创衍生品等,推动产业从卖原料向卖产品、卖品牌转变。整合“湘”字号区域公用品牌,建立统一的品牌准入标准、使用规范与监管体系,对符合标准的企业授权使用,对侵权行为依法惩戒,维护品牌公信力;通过农博会、新媒体营销等方式,讲好“湘”字号品牌故事,提升品牌知名度与市场认可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溯源,以品质保障品牌价值,增强“湘”字号产品的市场溢价能力。
2.健全农户与龙头企业、合作社利益共享机制,提升小农户产业参与能力
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衔接梗阻,要通过紧密的利益联结与能力培育破解,让小农户共享产业增值收益。推广保底收购、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的利益联结模式,龙头企业与小农户签订长期合同,约定保底收购价格,在产业盈利后按比例向农户返还利润。鼓励小农户以土地经营权、资金等入股合作社或龙头企业,成为产业发展的“股东”,分享产业链各环节收益。开展小农户数字技能培训,围绕电商运营、直播带货、市场分析等内容,培育一批“新农人”,提升小农户的市场议价与数字营销能力。建设村级电商服务站,为小农户提供产品包装、物流对接、线上运营等服务,帮助小农户对接高端消费市场。支持小农户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等特色业态,结合“湘”字号品牌建设,开发个性化、小众化产品,拓宽小农户增收空间。
3.建立县域产业差异化布局机制,破解同质化竞争难题
产业同质化导致的低水平竞争,要通过省级统筹规划与县域特色定位破解,形成错位发展格局。省级层面制定县域产业发展规划,根据不同县域的资源禀赋、区位条件、产业基础,明确差异化发展方向。长株潭周边县域依托区位优势,发展智能制造配套产业与都市农业;湘西县域聚焦生态资源,发展文旅康养、绿色农产品种植;洞庭湖县域发挥农业基础优势,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与冷链物流,避免“一哄而上”的同质化布局。建立县域产业协同机制,推动相邻县域开展产业链分工合作,共享技术、市场、物流等资源,形成特色互补、优势叠加的产业集群;设立县域产业差异化发展奖励基金,对特色鲜明、带动能力强的县域产业给予补贴,激发县域发展特色产业的积极性,增强产业对乡村就业、增收的带动能力。
(三)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制度改革,打通“两山”转化通道
生态治理与民生改善的协同不足,反映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不健全,需通过制度创新构建生态保护与民生保障并重的价值转化体系,让生态优势持续转化为发展动能,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有机统一。
1.完善生态补偿与民生保障衔接机制,平衡生态保护与短期收益
生态项目“高成本、慢见效”与村民短期增收需求的矛盾,应通过财政补贴与考核引导破解,保障生态保护者的合理收益。省级财政设立生态专项补偿基金,对重金属污染修复、碳汇林建设、生态公益林管护等项目给予贴息补贴,降低项目运营成本。对参与生态项目的农户,给予短期生活补贴,确保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与县域经济考核挂钩机制,将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结果纳入县域经济考核体系,赋予生态指标与经济指标同等权重,引导县域政府重视生态保护与价值转化。完善生态补偿资金分配机制,确保补偿资金向生态保护一线的村庄与农户倾斜,让生态保护者直接受益,激发其参与生态治理的积极性。
2.推广生态积分激励制度,激发村民生态参与意愿
村民生态参与意愿低的问题,应通过正向激励机制破解,让生态保护成为村民的自觉行动。推广“生态积分制”,借鉴“生态靖州APP”的实践经验,将村民参与生态管护、垃圾分类、污染防治等行为量化为生态积分,积分可兑换生活用品、农资补贴或现金奖励。建立生态积分“线上+线下”管理平台,实现积分获取、查询、兑换全程透明可追溯,确保制度公平公正。实现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积分制全覆盖,根据不同区域的生态任务,制定差异化的积分规则,如重金属污染区重点考核污染防治行为,碳汇林区重点考核林木管护行为。定期开展“生态积分之星”评选,表彰生态保护先进个人与家庭,营造“保护生态有奖励、参与生态有荣誉”的良好氛围。将生态积分与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挂钩,积分高的村民可优先参与集体经济项目分红,进一步增强激励效果。
3.推动生态伦理与乡土文化融合,培育生态与民生协同的社会规范
生态共识缺失与社会规范滞后,要通过文化浸润与制度约束破解,让生态保护融入乡村日常生活。将生态伦理融入乡土文化建设,通过“乡戏下乡”“生态家风故事会”“非遗生态宣讲”等形式,用村民喜闻乐见的语言与形式传播生态保护理念,结合本地生态案例,让村民直观感受生态保护的重要性。挖掘传统农耕文化中的生态智慧,如秸秆还田、轮作休耕等,将其与现代生态技术结合,形成具有乡土特色的生态保护模式。结合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生态责任,将垃圾分类、禁止滥砍滥伐、保护野生动物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制定可操作的奖惩措施,对生态违规行为进行约束。建立“村民生态议事会”,定期讨论本村生态问题,协商解决方案,让村民成为生态治理的决策者与监督者。开展生态文化活动,如“生态丰收节”“环保志愿行动”等,增强村民的生态认同感与集体责任感,培育生态与民生协同的社会规范。
(四)激活共同体主体性,推动治理机制与乡土文化适配
乡村治理面临的主体缺位与机制悬浮问题,是因为治理主体活力不足与治理措施脱离乡土实际。应以培育多元治理主体、优化乡土适配机制、弥合数字鸿沟为重点,构建多元参与、乡土适配、包容共享的治理体系,让治理真正扎根乡村社会。
1.培育多元化治理队伍,夯实治理共同体人才基础
治理主体“老龄化”“弱化”是乡村治理的突出短板,应通过整合多方力量,培育一支有活力、有能力的治理队伍。构建新乡贤、返乡青年、留守骨干治理人才体系,建立乡贤返乡服务平台,为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提供渠道,如担任村顾问、参与项目决策。吸引返乡青年加入村“两委”、合作社等组织,发挥其数字技能与创新思维优势。培育留守妇女、老年骨干等“本土力量”,通过积分奖励、荣誉表彰等方式,激发其参与村务管理、矛盾调解的积极性。加强基层干部治理能力培训,围绕数字治理、生态治理、产业服务等内容,开展常态化培训,提升基层干部的专业化水平。建立“基层干部导师制”,由经验丰富的老干部、专家学者结对指导年轻干部,帮助其快速适应乡村治理工作。建立治理人才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治理主体给予政治荣誉、项目扶持等奖励,形成“有为者有位、有功者有奖”的良好导向。
2.优化治理机制与乡土文化适配性,避免治理“一刀切”
治理机制脱离乡土文化是导致村民被动参与的重要原因,要结合地方传统习俗优化治理措施,让治理更具温度与生命力。在治理载体设计上,将屋场会、村民议事会与宗族节庆、传统习俗结合,如在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召开屋场会,围绕村民关心的民生议题开展协商,增强治理的文化认同感。移风易俗工作尊重地方传统,避免强制取消宗族活动、传统节庆,而是通过引导村民制定村规民约,逐步规范红白喜事操办标准,实现移风易俗不丢文化。建立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双向决策机制,村级公共项目、重要政策制定前,需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入户走访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治理措施贴合村民需求。推行“一事一议”制度,对道路硬化、水利设施建设等村级事务,由村民共同协商决策,增强村民的参与感与责任感。建立治理效果评估机制,邀请村民对治理措施的适用性、满意度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优化,确保治理机制与乡土实际持续适配。
3.完善数字治理包容性建设,弥合不同群体数字鸿沟
针对数字治理中的公平问题,通过“适老化”改造与线下兜底服务破解,确保所有群体都能共享治理成果。推行数字治理适老化改造,简化村级数字平台操作流程,开发大字体、语音导航等适老功能。在村级组织配备数字辅导员,为老年人、低收入群体提供一对一指导,帮助其线上办理医保、社保、议事协商等业务。保留线下治理渠道,推行村级广播、线下代办服务,通过村级广播及时传达政策信息、议事通知,设立村级代办点,为不会使用数字设备的村民提供政务代办、线上议事代理等服务,确保其诉求能及时传递、问题能有效解决。加强数字治理宣传引导,通过“银龄数字课堂”“邻里互助”等活动,帮助老年人、低收入群体掌握基本数字技能;用通俗语言解读数字治理政策,缓解部分村民对数字技术的畏难情绪,提升其参与数字治理的意愿。建立数字治理公平监督机制,定期排查数字平台使用中的歧视性问题,及时整改优化,确保数字治理的包容性与公平性。
(五)健全乡村振兴长效机制,筑牢农民主体地位的现代化根基
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要构建责任明确、投入稳定、考核有效、农民主体的长效机制,确保政策连续性与成效可持续,推动乡村振兴从外部推动向内生驱动转型。
1.构建分级负责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责任不清、落实不力是影响乡村振兴成效的重要因素,应建立党政主导、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将乡村振兴纳入各级党政正职考核核心指标,省级层面统筹制定乡村振兴重大政策、规划布局与资金分配,市县层面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动项目落地,乡镇层面聚焦政策执行、矛盾化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建立乡村振兴清单式管理机制,省级向市县下达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完成时限与考核标准;市县根据清单制定具体措施,定期向省级报告进展,确保任务有序推进。完善乡村振兴督查考核机制,省级组织专项督查组,对市县乡村振兴工作开展定期督查与随机抽查,督查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约谈问责,对成效显著的地区给予表彰奖励,形成“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同时,建立乡村振兴成效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独立评估,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为政策调整优化提供依据。
2.优化多元投入与监管机制,保障资金使用效益
资金投入不足、使用不规范是制约乡村振兴的重要瓶颈,应整合涉农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强化监管问责,确保资金用在实处。整合涉农资金向重点领域倾斜,将财政涉农资金集中投向县域枢纽建设、生态产业发展、数字治理升级等关键环节,避免资金分散使用。建立涉农资金统筹使用与绩效评价机制,由县级政府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根据产业需求与民生诉求合理分配,资金使用绩效与后续投入挂钩,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引导社会资本规范参与乡村振兴,制定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负面清单”,明确社会资本不得侵犯农民利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生态环境;建立社会资本与农民利益协调机制,要求社会资本在产业发展中优先吸纳本地农民就业,通过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方式让农民共享收益。强化资金使用监管,推行涉农资金全程公开与审计监督,资金分配、使用情况通过政府官网、村务公开栏等渠道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省级定期组织审计机构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对挪用、截留资金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确保资金安全。
3.强化农民主体地位与组织能力,激发乡村内生动力
农民主体地位弱化是乡村振兴内生动力不足的根源,应通过保障农民权益、培育合作组织,让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主角。保障农民在乡村发展中的决策权与收益权,推行“村民议事会”“村务公开”常态化,村级重大事务、集体资产处置等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在土地流转、产业发展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制推行,确保农民在利益分配中获得合理份额。培育农民合作组织,支持农民成立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为其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市场对接等服务;鼓励合作组织开展联合与协作,形成“小农户抱团发展”的格局,提升其市场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开展农民能力提升行动,围绕农业技术、经营管理、政策理解等内容,开展常态化培训,培育一批懂技术、会经营、有担当的新型职业农民。建立农民创业扶持机制,对农民自主创业项目给予补贴、贷款贴息,激发农民创业创新活力,推动乡村振兴从外部推动向内生驱动转型,筑牢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群众基础。
参考文献:略
作者系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课题组;课题组成员:陈文胜,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三农问题与乡村振兴;陆福兴,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教授,研究方向为农业政策法律、农业安全;胡扬名,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教授,研究方向为公共服务、城乡治理;瞿理铜,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区域发展与城乡规划;谢宗藩,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硕导,研究方向为农村经济、乡村治理;程中培,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教师,研究方向为民生保障与社会政策;张宁,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乡村治理;胡泽平,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乡村治理。来源:陈文胜、向玉乔主编《乡村振兴蓝皮书:湖南乡村振兴报告(2025)》,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5,第1~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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