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后,农业部近日密集发布《关于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方案》等谋划我国“互联网+”时代下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文件。
对于这种“巧合”,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詹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农业发展与农业现代化的驱动力来源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而农业电子商务在其中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可以说,一场以农业电子商务为突破口的农业供给侧改革之役已经打响。
农业电子商务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突破点
“当前,我国农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面临的主要问题,不是总量性矛盾,而是结构性脱节,即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之间的不匹配。”詹卉对记者感慨道。究其原因,一方面,农业供需结构影响的因素不同,农业需求是快变量,农业供给是慢变量,这是导致两者脱节的一个重要因素;另一方面,从我国农业供需结构来观察,各种对农产品的安全、个性需求等新兴需求不断涌现,但是并没有在农业供给方面产生多大的影响。因此,开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为农业资源配置效率和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提供驱动力。而在这项改革中,农业电子商务将成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突破点和重要抓手,有利于推进农业供给与农业需求的对接,促进农业转方式、调结构。
詹卉解释说,农业电子商务有利于加快实现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高效化和服务便捷化,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提高,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有利于加快建立以消费需求为导向的农业产业体系、经营体系和生产体系,促进供给与需求的精准匹配,满足个性化、多样化的消费需求;有利于加快实现农业的在线化和数据化,完善“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机制,提高基于数据的宏观决策和管理水平,促进农产品供求总量、结构的平衡;有利于加快信息流引领技术流、物质流、资金流、人才流向农村集聚,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正因为如此,最近我国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针对农业电子商务的文件。如《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方案》明确,北京、河北、吉林、湖南、广东、重庆、宁夏等7省(区、市)重点在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方面开展试点,吉林、黑龙江、江苏、湖南等4省重点在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方面开展试点,北京、海南在休闲农业电子商务方面开展试点。詹卉表示,上述举措将在解决信息不对称、流通成本高、盈利模式不清晰、诚信体系不健全等方面,对订单农业、精品农业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致力于解决电商发展“短板”
“以农业电子商务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非‘一网就灵’,不是简单地通过互联网来改造传统农户或农业企业,而是深入解决农业产业发展中制约农业结构改革的一项系统工程。”詹卉说,政府在促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应致力于解决农村物流成本高、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及质量安全尚不能得到良好保证等瓶颈问题,而不是把扶持重点放在建电商平台、电商园区和企业招商等方面。
因此,政府下一步应致力于解决电商发展中的“短板”,避免替代市场,要让市场在农业电子商务以及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价格形成、优胜劣汰等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具体说来,要着力做好两方面的工作。
一是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加大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大对与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直接相关的乡村道路和仓储等基础设施投入力度,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适当提高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着眼于农业农村未来发展需要和趋势,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具有一定超前性,改变“覆盖面优先”的投入理念;根据不同物流相关基础设施性质特点和外部环境,探索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提高基础设施投资效率。
二是完善和创新监管,明晰激励惩罚机制,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要突出源头治理,加大对产地环境监测、保护、污染治理等财政投入力度,改善主要农产品产地环境。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建议在农产品优势区域建立农药产销台账,推行实名购药,实现高毒农药和违禁添加剂的可追溯管理,并加强对农户、农业企业和合作社的安全使用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技术指导。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大对具有鲜明的全国和区域示范作用的标准化生产基地投入,大力发展“三品一标”产品生产,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化服务。发挥市场机制,探索监管方式创新,在加强政府全过程监管的同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具备条件的农产品检验检测服务交给市场,政府可给予一定补贴,但对于暂不具备采购条件的地区,政府要承担监管责任。构建明晰有力的激励惩罚机制,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并对优质安全农产品进行适当奖励、补贴或税收优惠,形成优质农产品的价格优势,构建针对农产品生产者、消费者以及监管部门的鲜明、正向的激励约束制度。
中央财政扶持农村电商发展
去年以来,中央财政密集出台了多项扶持农村电商的政策。
2015年6月2日,财政部印发《农业综合开发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意见》,加大对农产品流通环节扶持力度,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仓储及冷链物流设施,向乡镇和农村延伸生产营销网络。探索对农产品电子商务的支持政策,支持企业建立电子商务平台及信息化建设。发挥供销社的优势,与农民开展合作式、订单式生产经营服务,搞好产销对接、农社对接,提高服务的规模化水平。
2015年11月17日,财政部印发《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发展“互联网+农业”,积极支持优势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可喜的是,这些政策已在地方落地。如河南省,目前有15个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每个示范县可获得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000万元,共获得近3亿元中央财政支持资金。今年开始,河南省启动省级综合示范工作,省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每年支持10个省级示范县(市),连续支持3年,使全省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县比例超过1/3。截至目前,全省现有电商企业超过20万家,农村网店突破3万家,农村电商就业人员达7000多人,首批7个国家级示范县电商交易额突破66亿元。
事实上,各路资本也开始加速在农业电商领域布局。据有关统计显示,截至2015年9月底,公开披露的农村电商投资案例超过30起,合计融资金额超过15亿元。
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后,农业部近日密集发布《关于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方案》等谋划我国“互联网+”时代下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文件。
对于这种“巧合”,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詹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农业发展与农业现代化的驱动力来源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而农业电子商务在其中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可以说,一场以农业电子商务为突破口的农业供给侧改革之役已经打响。
农业电子商务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突破点
“当前,我国农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面临的主要问题,不是总量性矛盾,而是结构性脱节,即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之间的不匹配。”詹卉对记者感慨道。究其原因,一方面,农业供需结构影响的因素不同,农业需求是快变量,农业供给是慢变量,这是导致两者脱节的一个重要因素;另一方面,从我国农业供需结构来观察,各种对农产品的安全、个性需求等新兴需求不断涌现,但是并没有在农业供给方面产生多大的影响。因此,开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为农业资源配置效率和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提供驱动力。而在这项改革中,农业电子商务将成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突破点和重要抓手,有利于推进农业供给与农业需求的对接,促进农业转方式、调结构。
詹卉解释说,农业电子商务有利于加快实现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高效化和服务便捷化,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提高,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有利于加快建立以消费需求为导向的农业产业体系、经营体系和生产体系,促进供给与需求的精准匹配,满足个性化、多样化的消费需求;有利于加快实现农业的在线化和数据化,完善“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机制,提高基于数据的宏观决策和管理水平,促进农产品供求总量、结构的平衡;有利于加快信息流引领技术流、物质流、资金流、人才流向农村集聚,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正因为如此,最近我国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针对农业电子商务的文件。如《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方案》明确,北京、河北、吉林、湖南、广东、重庆、宁夏等7省(区、市)重点在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方面开展试点,吉林、黑龙江、江苏、湖南等4省重点在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方面开展试点,北京、海南在休闲农业电子商务方面开展试点。詹卉表示,上述举措将在解决信息不对称、流通成本高、盈利模式不清晰、诚信体系不健全等方面,对订单农业、精品农业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致力于解决电商发展“短板”
“以农业电子商务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非‘一网就灵’,不是简单地通过互联网来改造传统农户或农业企业,而是深入解决农业产业发展中制约农业结构改革的一项系统工程。”詹卉说,政府在促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应致力于解决农村物流成本高、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及质量安全尚不能得到良好保证等瓶颈问题,而不是把扶持重点放在建电商平台、电商园区和企业招商等方面。
因此,政府下一步应致力于解决电商发展中的“短板”,避免替代市场,要让市场在农业电子商务以及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价格形成、优胜劣汰等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具体说来,要着力做好两方面的工作。
一是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加大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大对与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直接相关的乡村道路和仓储等基础设施投入力度,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适当提高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着眼于农业农村未来发展需要和趋势,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具有一定超前性,改变“覆盖面优先”的投入理念;根据不同物流相关基础设施性质特点和外部环境,探索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提高基础设施投资效率。
二是完善和创新监管,明晰激励惩罚机制,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要突出源头治理,加大对产地环境监测、保护、污染治理等财政投入力度,改善主要农产品产地环境。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建议在农产品优势区域建立农药产销台账,推行实名购药,实现高毒农药和违禁添加剂的可追溯管理,并加强对农户、农业企业和合作社的安全使用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技术指导。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大对具有鲜明的全国和区域示范作用的标准化生产基地投入,大力发展“三品一标”产品生产,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化服务。发挥市场机制,探索监管方式创新,在加强政府全过程监管的同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具备条件的农产品检验检测服务交给市场,政府可给予一定补贴,但对于暂不具备采购条件的地区,政府要承担监管责任。构建明晰有力的激励惩罚机制,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并对优质安全农产品进行适当奖励、补贴或税收优惠,形成优质农产品的价格优势,构建针对农产品生产者、消费者以及监管部门的鲜明、正向的激励约束制度。
中央财政扶持农村电商发展
去年以来,中央财政密集出台了多项扶持农村电商的政策。
2015年6月2日,财政部印发《农业综合开发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意见》,加大对农产品流通环节扶持力度,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仓储及冷链物流设施,向乡镇和农村延伸生产营销网络。探索对农产品电子商务的支持政策,支持企业建立电子商务平台及信息化建设。发挥供销社的优势,与农民开展合作式、订单式生产经营服务,搞好产销对接、农社对接,提高服务的规模化水平。
2015年11月17日,财政部印发《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发展“互联网+农业”,积极支持优势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可喜的是,这些政策已在地方落地。如河南省,目前有15个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每个示范县可获得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000万元,共获得近3亿元中央财政支持资金。今年开始,河南省启动省级综合示范工作,省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每年支持10个省级示范县(市),连续支持3年,使全省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县比例超过1/3。截至目前,全省现有电商企业超过20万家,农村网店突破3万家,农村电商就业人员达7000多人,首批7个国家级示范县电商交易额突破66亿元。
事实上,各路资本也开始加速在农业电商领域布局。据有关统计显示,截至2015年9月底,公开披露的农村电商投资案例超过30起,合计融资金额超过15亿元。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财经报201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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