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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霖:阶层分化、社会流动和农村离婚新秩序

[ 作者:张雪霖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2-23 录入:实习编辑 ]

——以鲁西北C村离婚经验为例

摘要:近年来北方农村呈现出妇女主导的离婚新秩序,具体表现形式为离婚的提出者以中青年妇女为主、离婚原因以男方经济条件差为主、离婚方式以女方起诉人民法院为主以及妇女再婚的去道德化。农村婚姻秩序发生了系统性嬗变,表现为婚姻性质和功能的转变、婚姻冲突和修复机制的转变以及婚姻解体对两性成本的转变。不管是外在的结构变动,还是内在的价值变动理论都不足以解释农村离婚新秩序形成的深层动因。从阶层分化的新视角,通过三大机制可以勾连阶层分化与农村离婚新秩序,分别是阶层分化和地位竞争机制、婚姻市场的结构性失衡机制和社会流动与婚姻排斥机制。

关键词:离婚;农村妇女;阶层分化;地位焦虑;婚姻市场

一、问题与进路

民政部发布的《2014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依法办理离婚363.7万对,粗离婚率为2.7‰,连续12年攀升。对于逐渐攀升的离婚现象,社会的关注主要集中在城市,特别是一线大城市。但是农村离婚案件近年来也呈现陡增态势,相较于城市社会由于感情破裂、性格不合、婚外情等个体性因素导致的离婚,农村的婚姻家庭是嵌入在城乡二元结构和村庄熟人社会中,具有其独特性。在全国各地农村调研发现,近年来村庄的离婚案件不仅陡增,而且出现女性主导离婚的新秩序,呈现为离婚中性别差异的异常现象。相较于城市中由于情感破裂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而言,农村离婚男性大都是被迫的,而女性离婚的态度坚决,在男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形下就直接起诉至法院,这对乡村秩序带来了很大的冲击。

目前国内关于农村离婚现象的研究,主要从两条路径展开:一是外在的结构分析,主要从国家制度和社会变迁两个纬度展开。从国家层面来看,国家主导的婚姻制度的变迁,将婚姻自由和无过错离婚原则写入法律,相应地我国行政和司法体制也逐渐退出婚姻调解,履行形式主义婚姻登记制度[1]。现代社会大众舆论与法律制度对离婚现象愈来愈宽容,使得当事人心理与社会压力大为减轻,离婚变得日益简单容易[2]。从社会层面而言,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传统的村落共同体和家族社会结构趋于解体,婚姻开始“去公共化”,成为两个人的私事,传统的村落社会规范和家族权威丧失了社会干预的合法性[3]。由于国家制度和村落社会的变迁,婚姻的稳定失去了安全阀,导致离婚率上升。

二是从内在的价值分析。费孝通认为传统婚姻的意义在于确立双系抚育和社会结构中的基本三角,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是一桩公共事件,婚姻的功能服务于家庭传宗接代的价值目标,夫妻情感在其次[4]。陈讯认为婚姻的价值从“双系抚育”向“个体性生活体验”转变,传统婚姻逐步瓦解和自由浪漫型婚姻形成,婚姻成为追求个人幸福生活的一种手段,婚姻价值发生了变革[5]。由于过高的婚姻期待和不负责任的个人主义价值,孩子不再是家庭的稳定器,婚姻出现伦理性危机[6]。以上两种研究路径对于我国农村离婚率的攀升都具有一定的解释力,构成了农村离婚现象的重要因素,但是这都不足以解释新近农村离婚中出现的性别差异现象。也有部分学者通过实地调研,发现了近年来农村婚变中的性别差异秩序。如陈锋和杨振强通过对农村青年夫妻家庭暴力的研究发现,离婚家庭几乎都存在家庭暴力史,但青年男性成为家庭暴力中的弱势群体逐渐成为新的趋势[7]。李永萍和杜鹏从权利的视角指出当前农村婚变行为正成为妇女婚姻主导权的表现,以“当家权”为核心的婚姻权利结构向以“退出权”为关键的婚姻主导权裂变[8]。以上学者的判断与笔者的观察是一致的,但是他们并没有对农村离婚新秩序形成的深层动因展开分析。

因此,本研究将在吸收既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引入阶层分化的新视角重点对农村离婚新秩序演进的深层动力机制展开分析。国内较少有关社会阶层与离婚的研究,对农村妇女离婚的阶层分析更少涉足。为此,开展对农村离婚的阶层分析,确定农村离婚的高危人群及深挖妇女离婚的深层机制具有重大意义。为此,笔者于2015年在鲁西北的C村进行了为期30天的田野调研,通过半结构式访谈和参与式观察的方法,展开对村庄家庭关系、经济分层和社会性质等全景式调查。调研对象包括乡村干部、村民组长、离婚当事人以及普通村民等,以从村庄不同的主体来全面认识农村离婚新秩序演进的内在原因及社会后果。

二、妇女主导离婚:农村离婚的新秩序

1.田野概况

C村隶属于鲁西北D市Y镇,其中D市整体上属于中西部农业型大市。相较于普通农业型乡镇而言,拥有工业园区的Y镇属于中西部农业地区的工业型乡镇。Y镇被誉为“中国调味品第一镇”,全国70%以上的调味品都是由该镇生产的。Y镇现有民营企业175家,其中年收入在1000万以上的规模工业企业有39家,从事调味品贸易年销售收入在500万以上的有13家。Y镇达规模企业能吸纳的劳动力在5000人左右,其中80%雇佣的是本地劳工。C村距离Y镇2公里,由五个自然村合并组成,下辖人口1796人,420户,耕地面积在3800亩左右。C村属于典型的北方农村,具有较强的生育男孩偏好,农民的认同与行动单位为五服以内的小亲族。

改革开放和打工经济的兴起,村庄内部的贫富差距不断拉大而开始呈现明显的经济分层。具体而言,处于村庄上层的为从事调料品生意者,约占15%,其中最富裕的为在本地或外地开办调料品加工厂的,其次为从事调料品销售的;处于村庄中上层的为家庭劳动力较多,形成“半工半耕”家计模式,约占45%;处于村庄中下层的为纯务农阶层,约占30%;处于村庄底层的为家庭病残型贫弱阶层,约占10%。由于村庄的经济分化,导致村社内部展开了以仪式性消费和日常性消费为内容的社会性竞争,突出表现为婚姻彩礼的水涨船高和日常生活消费的攀比。这不断地冲击着原有的婚姻秩序、社会关联和村庄文化。

2.农村离婚新秩序的表现形式

C村近年来婚姻市场上女方索要的彩礼水涨船高,普遍在10万到15万,此外还要送三金、拍婚纱照以及建一栋新楼房或到城里买房。男性缔结婚姻的成本不断提高,而且面临着婚姻不稳定和婚姻解体的新风险。2010年前,C村的离婚现象并不普遍。2010年以来,村庄离婚案件明显增多,而且多是女方提出并采取诉至人民法院的决绝方式。这对村庄的家庭与社会秩序带来了很大的冲击,有村民戏称“离婚潮”到来了。据统计,自2000年以来,C村共有12例离婚,其中8例是在2010年以后。2010年以来,北方农村离婚新秩序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特点。

(1)离婚提出者以中青年妇女为主

离婚的提出者以中青年妇女为主,年龄集中在70后和80后群体。在C村12例离婚案件中,有10例都是由女方首先提出离婚,只有2例由男方提出离婚,其中1例是由于妻子不能生育,另外1例是由于妻子患有严重精神病。

(2)离婚原因以男方经济条件差为主

婚姻解体往往是多种因素糅合而致,如俩人性格不合、男方不够浪漫、经常吵架等。但是通过考察婚姻解体背后的深层动机发现,女方离婚,大都是因为男方家庭经济条件相对较差。C村12例离婚案件中,有8例都是因为男方经济条件不好所致。值得注意的是,男方家庭经济条件差并不是指“绝对贫困”,往往是男方家庭在村庄处于中下层位置,无法满足妻子日常消费攀比或城市生活方式需求所致。

(3)离婚方式以女方起诉人民法院为主

过去农村不仅离婚案件少,采取诉讼方式离婚的更为罕见,但是C村12例离婚案件中有6例是诉讼离婚。之所以女方采取起诉至人民法院的决绝方式,是因为男方大都不愿意离婚,无法达成自愿式协议离婚。依据《婚姻法》,婚前彩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在新的离婚秩序中,男性成为婚姻的受害者,不仅需要在婚前支付高额彩礼才能娶到媳妇缔结婚姻,婚后还面临婚姻解体和家庭不稳定的风险。男方一旦离婚,很难支付高昂的再婚成本,容易滑落村庄底层,难以翻身。

(4)离婚后农村妇女再婚的去道德化

与男性因离婚而可能致贫不同,农村妇女离婚后不仅没有再婚成本,而且妇女再婚呈现去道德化的新趋势。过去离过婚的妇女不仅会受到村社舆论的负面评价,而且在婚姻市场中也会大大贬值,如再嫁不会举办婚姻仪式和结婚酒宴,一般是在黄昏的时候被静悄悄地接到男方家。而现在离过婚的妇女在婚姻市场上,不仅可以像头婚女一样索要高额彩礼,一般在6万到10万,而且还同样会举办明媒正娶的婚姻仪式和结婚酒宴。村民从最初的震惊与不理解,到慢慢接受现实和卷入婚姻与家庭竞赛大潮,村庄逐渐失去了价值生产能力,农村离婚去道德化。

三、农村婚姻系统秩序的嬗变

北方农村普遍出现了妇女主导的农村离婚新秩序,其中以经济原因导致的离婚为突出特征,孩子不再是家庭的稳定器和社会基本的三角结构。农村的婚姻系统秩序在发生静悄悄的革命,婚姻对于男女两性关系的性质不同,婚姻性质和功能、婚姻冲突和修复机制以及婚姻解体对两性成本都发生了嬗变。

1.婚姻性质和功能的转变

案例一:C村52岁村民CQM说:“我年轻的时候打仗,比淮海战役还厉害。老公三天两头滋溜一口酒。我种地,还带着三个孩子。有一次儿子生病咳嗽,他却去打麻将。找了几户才找到他,看到他在打麻将,我就把麻将桌掀了。在老少爷们面前丢了面子,他就开始动手打我。但打得再厉害,我都不离婚,打死也不离婚。两口子打仗闹架,家务活不能落,过日子不能忘地,生气赌气不舍活,为的是孩子。日子过好了别人看得起,过不好谁都撇嘴。夫妻之间虽然打仗生气,但你不能落队,该挣钱的挣钱,该干活的干活。玩的没底子,会让人笑话。村民笑话不会过日子的人。”(对C村村民CQM的访谈记录)

传统婚姻的功能在于确立双系抚育和家庭的再生产,服务于传宗接代的价值追求和过日子的生活竞赛。妇女在结婚前的选择上也会考虑门当户对和家庭条件等因素,但是两个人一旦结婚,就建立了夫妻共同体关系,就需要基于性别分工合作来促进家庭的整体性发展,这可以包容夫妻之间因性格或感情不和而带来的日常摩擦。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夫妻之间打仗闹架要比现在多很多,但绝少会离婚,而且妇女与丈夫闹矛盾大多数都是由于丈夫“不顾家”。正如案例1中CQM那样,她之所以和丈夫打仗闹架,就是因为丈夫“不顾家”,要通过打仗闹架来把丈夫拉回过日子竞赛的轨道中来。

案例二:C村31岁村民XYL:丽丽和我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我比她大8个月,她老公有本事在外打工挣了很多钱,给她买好衣服,买进口化妆品,她缺什么就买什么,每次回娘家还给她爸妈和弟妹买好多东西。我娘家村里的人都说她的婚姻非常幸福,嫁女当像丽丽一样嫁个有钱人。唉,想当初我们一起长大的,她并不比我强,她就是命好,嫁个有钱人。我就是命苦啊,嫁个穷光蛋,不仅生活上辛苦,还经常吵架,日子真是没法过下去了,趁年轻就离呗。离婚后两个孩子给他养,我一个女人也管不了他们,自己的日子都过不下去,哪有能力管孩子。人生就那么短暂几十年,要过好自己的生活才有意义。(对C村村民XYL的访谈记录)

从案例1、案例2中可以看出两代人的婚恋家庭观念发生了极大转变,过去夫妻之间闹矛盾常常是由于一方偏离了家庭目标的轨道,夫妻在为家庭的发展共同奋斗,努力在村庄过日子的竞赛中提升家庭社会地位。而现在婚姻的功能对于中青年妇女则变成了实现社会向上流动的手段,即妇女希望通过“嫁得好”而直接实现社会地位的提升。案例2中XYL的心态是现在中青年妇女的典型代表,希望通过“嫁得好”而满足消费攀比和情感的需求,若发现“嫁得不好”就可能离婚。

2.婚姻冲突和修复机制的转变

案例三:C村33岁村民ZBK,2005年结婚,有一个儿子。结婚时他的父亲尚是村书记,家庭在村庄里比较有权势,经济条件也较好。2008年,张兵父亲的村书记职位被其他村民上访告掉,张兵也查出身体有病,不能干重体力活,家庭地位和经济条件一落千丈。此后,夫妻俩开始经常闹矛盾,妻子感觉生活无望,跟着他以后恐怕只有受穷受苦,就坚决提出离婚。(对C村村民ZBK的访谈记录)

案例四:C村31岁村民GZL,家庭经济条件不好,2012年结婚时28岁,娶的妻子是30岁的二婚女,借钱给了女方6万元彩礼,婚后生了一个女儿。婚后的日子过得比较拮据,夫妻经常闹矛盾,2014年2月妻子跑回娘家,不愿意再回到男方,闹离婚。女方的娘家也不像过去那样劝女儿在婆家好好过日子,而是也鼓励女儿离婚,女儿改嫁后就可以再得一次高额彩礼。(对C村村民GZL的访谈记录)

当婚姻以传宗接代和过日子的家庭再生产为目标时,婚姻不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私事,而是具有公共性。在婚姻中夫妻之间的冲突主要有两类:一是在过日子中出现偏离家庭目标的行为,如无法生育、男的不正混、不顾家或女的好吃懒做等;二是夫妻之间由于性格不合而在生活中出现摩擦。当婚姻是为了实现家庭再生产的功能时,夫妻之间生活中基于性格或感情而发生的冲突就能够被整合进家庭的目标内。而夫妻之间通过打仗闹架方式就能起到行为纠偏、角色调适和情感发泄的功能,那么婚姻中的冲突就是可以修复的。只有夫妻之间的冲突大到一定程度以至于家庭的目标无法实现时,才有可能最终导致婚姻解体。由于婚姻具有公共性,家族、社区和娘家都可以介入夫妻之间的冲突,搭建一个夫妻和解的公共平台,起到调平和纠偏的作用。

但是当婚姻的性质和功能转变为妇女个体实现社会流动的手段时,夫妻共同体关系被打破。婚姻中的冲突主要是由于妇女的即时消费攀比和社会地位追求无法被满足而带来的,情感不合或情感无法满足的外衣下,往往是经济贫困,此时婚姻冲突是难以调和和修复的。正如村民说:“以前离婚不容易,亲戚朋友都会劝。现在劝也没用,媳妇变心了,说也不起作用。”因为冲突的原因不再是丈夫不顾家所致,而是丈夫无能,即使拼命挣钱还是挣得没有别人多,没有办法满足妇女的需求。案例3中ZBK的妻子在其家庭光景好的时候嫁给他,一旦家庭衰败,就开始抛夫弃子而离婚,趁年轻好再嫁。这种婚姻冲突是无法修复的,无法通过行为纠偏或角色调适来实现婚姻整合。案例4中当婚姻冲突发生和面临解体危机时,女方的娘家也不再像以往那样帮助婚姻修复,而是鼓励女儿离婚,从中多得一份彩礼,加速了婚姻的解体。

3.婚姻解体对两性成本的转变

案例五:C村46岁村民WLY说:“过去让你离婚,妇女都不敢离,想到死都不会想到离婚。离了婚的女人就是寡妇,别人都会认为这个女的有缺点,别人都不要,嫁不了。离了婚,回娘家还要受气,吃喝都要靠娘家,娘家人就有意见了。现在女的都可以出去打工,可以自己养活自己,有生存空间,父母也管不住了。以前妇女离了婚就难找,而现在女的还没离定,就有人上门提亲了。”(对C村村民WLY的访谈记录)

案例六:C村28岁村民CLK,家庭条件一般,平时外出务工,妻子在家带孩子。2013年妻子在网上和一个男的谈恋爱后跑了。后来妻子要求离婚,男方不想离婚,2013年女方就起诉到基层人民法院,法院判决离婚,孩子归男方。离婚后隔了不到1年,男方在亲戚朋友帮忙介绍下于2014年再婚,娶的是二婚女,还给了彩礼6万元,加上送三金以及办结婚酒席等共花了10万元,全部是男方父母借钱支付的。(对C村村民CLK的访谈记录)

案例5和案例6反映了妇女在不同时期的离婚和再嫁成本,过去社会对妇女离婚有一种污名化机制,妇女离婚首先要承受很大的社会舆论压力,这会直接导致妇女在婚姻市场中的严重贬值,即使再嫁也是下嫁。而现在的中青年妇女一代在婚姻市场上占据绝对优势,在婚前可以通过索要高昂彩礼获得了婚姻市场要价权,形成了家庭在婚姻市场中的分层,位于中下层的男性则面临被甩出婚姻市场而打光棍的风险[9]。与此同时,村社也出现了离婚去道德化的过程,妇女离婚不再受社会规范和舆论的约束,妇女离婚后无任何社会成本和经济成本,可以像头婚女一样抢手。这将使得处于中下层的男性面临双重危机,不仅婚前面临娶不到媳妇打光棍的危机,而且婚后也面临媳妇可能随时提出离婚导致家庭解体的风险。就如同案例6中的CLK离婚后,再娶二婚女也要花10万元。

四、农村离婚新秩序形成的深层机制

农村离婚率的攀升和婚姻秩序的嬗变为众学者所关注,外在的结构和内在的价值变动都可能导致婚姻的不稳定性和离婚的大量出现,但这不足以解释新近农村出现的妇女主导的离婚新秩序。农村婚姻家庭解体的风险不仅不是由男女两性共担,而且在男性中也不是平均分配,这需要我们进一步追问农村妇女主导离婚的新秩序形成的深层动因。笔者将从阶层分化的视角,通过三大机制来勾连阶层分化与农村妇女离婚,一是阶层分化和竞争机制,二是婚姻市场的结构性失衡机制,三是社会流动与婚姻排斥机制。

1.阶层分化与地位竞争机制

大规模的打工经济兴起是在2000年前后。打工经济兴起后,市场和社会成为独立分配资源的系统,农民由清一色从事农业劳动、收入水平相对平均的小农群体,开始分化成在市场中从事不同职业、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不同阶层。在城乡二元结构和贫富悬殊日益加大的背景下,农民、农民工和城市的失业工人一道构成了中国庞大的底层社会[10]。在中国底层群体资源稀缺的制约下,由于农村社会内部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阶层分化,同一阶层内部和不同阶层之间出现了高度的社会竞争,每个阶层都出现了很强的地位焦虑与地位恐慌,担心自己在竞争中被村庄社会“甩出去”,其中以中、下阶层农民的焦虑尤甚。

由于阶层分化带来的村社地位竞争具有社会排斥性,正如凡勃伦提出的有闲阶级正是通过炫耀性消费来实现社会区分,村庄的中上阶层通过炫耀性消费来标识独特能力与社会地位,这是一种“求异”的逻辑,即要把别人远远甩在后面。不想被甩入村庄底层的中下层村民,需要不断模仿和拼命追赶由中上阶层掀起的以炫耀性消费为载体的社会竞争风尚,这是一种“求同”的逻辑,即要跟得上中上层的步伐而不落队。中上阶层的“求异”和中下阶层的“求同”,加剧了村社内部竞争的烈度,使得村庄消费竞争从仪式性象征消费竞争转向包含仪式性消费和日常性消费的全方位竞争。

炫耀性消费成为各阶层标识自我的社会符号,农民在消费时所注重的不再是物品的使用价值本身,而是消费物品所代表的一种身份符号,通过对这些消费的投资,给人带来意义交换的符号收益[11]。农村各个阶层毫无例外地踏入这种社会区隔的游戏中,不仅相互攀比,而且刻意制造消费的层级化,反映出各阶层急于在村庄社会展示差异的一种“地位焦虑”。人人都拼命地表现,期待获得成功,达不到标准心里就不痛快,便产生耻辱感。就如同案例2中的XYL一样,当看到和自己一起长大并不比自己强的丽丽,嫁个有钱的老公后,吃穿打扮等都比较好,而自己的“穷光蛋”老公无力参与社会消费竞争时,心里不痛快。

地位焦虑在不同阶层的农户中有不同的分布,拥有更多物质资源和关系势能的上层农户,地位焦虑较少,释放地位焦虑的手段和空间也较多。在阶层分化和社会竞争日趋激烈的条件下,婚姻也成为阶层分化和社会排斥的一种手段,婚姻的消费水涨船高就是表现。在婚姻市场中,上层农户通过提高婚姻彩礼和婚姻仪式性消费等方式来提高婚姻成本与门槛,从而将一部分下层农户甩出婚姻市场。同时在婚后过日子中,又通过提高吃穿用等日常性消费再将一部分农户甩出村庄社会地位的竞争。因此,农村阶层间竞争带来的地位焦虑,有向中下层农户分配转移的集中效应,中下层农户承担了巨大的压力。下层农户因其地位焦虑的强烈,而释放焦虑的空间有限,为了释放焦虑和化解压力,就可能在有限的选择中走极端,其中包括犯罪、从事性工作,以及下文要提出的妇女离婚。

2.婚姻市场的结构性失衡机制

改革开放和打工经济兴起后,传统相对封闭的区域性通婚圈被打破,婚姻资源不再局限于婚姻圈地域内部进行流动,而是形成了开放性的全国婚姻市场。由于我国性别比严重失衡,据有关统计,到2020年我国将形成3000万结构性光棍,女性在婚姻市场上占据主导优势。由此,在全国性婚姻市场上,婚姻资源的配置就呈现性别、城乡和区域的差别,婚姻资源的配置呈现结构性失衡状态。女性在婚姻选择中不再局限于地域性婚姻圈内,而是出现了梯度性的婚姻迁移过程,即由农村流向城市,由中西部流向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由交通不便的偏远山区流向交通便利的平原郊区[12]。中西部农村的女性资源流失比较严重,而又没有女性资源流入,中西部农村婚姻资源配置的结构性失衡加剧,女性资源的稀缺形塑了女性在婚姻市场中的要价权力和男性之间更加残酷的竞争格局。所以,我国婚姻市场的结构性失衡是农村妇女能将婚姻作为实现社会地位流动手段的前提条件。

由于大规模的婚姻迁移而导致婚姻挤压,使得北方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和偏远山区成为重灾区。北方农村地区内部的婚姻市场竞争就会更加激烈,不仅是村庄男性与男性之间的个体较量,更是家庭之间的整体性竞争,而且这种竞争已经越出了传统村社的边界,甚至需要与城市和发达地区农村的男性进行竞争,实质上出现了家庭在婚姻市场中的分层。我国1990年人口普查反映,在务工经商迁移的725.4万人中,男性占69.4%,女性占30.7%,;而在410.9万婚姻迁移者中,男性仅占8.6%,女性高达91.4%。换句话说,外出男性的93.4%为务工经商者,而女性有62.8%属于婚姻迁移[13]。早在90年代初改革开放不久,就已经出现了性别分化的婚姻迁移,在打工经济兴起后,婚姻迁移的广度和深度都在加大。C村属于典型的北方村庄,在生育上有很强的男孩偏好,性别比失衡较为严重,女性在婚姻市场上具有很强的要价能力,主导了婚姻中的结构性势能。但是农村妇女在婚姻市场上的优势和主导离婚并不能完全划等号,下面需要解释的是村庄已经缔结婚姻的中下层家庭的妇女为何现在容易主导离婚。

3.社会流动与婚姻排斥机制

妇女在婚前通过索要高额的彩礼来抬升自己的价值,如果要的彩礼少,则会被村民视为“不值钱”“廉价货”。在婚姻市场中越有能力要价高,越说明女方条件好。而男方越是能支付得起婚姻要价,给付高额彩礼、建漂亮楼房甚至在城里买房,越说明男方家庭条件好。在婚姻竞争的高度压力下,村庄中下层男性为了娶到媳妇,往往在结婚前对女方比较慷慨大方,满足女方的消费需求,以求获得芳心。男性只有成家后才有资格参与社会竞争,而如果成了光棍那就成为村庄的边缘者,永远丧失了参与社会竞争的资格,沉沦在村庄底层的命运不可扭转。对于中下层男性而言,结婚后希望妻子的消费能收敛,和自己一起勒紧裤腰带过日子实现家庭积累,从而慢慢提升阶层位置。但是妇女一向被作为村庄中的外来者,由于人生归属和村庄成员权的不确定性,使得妇女对于村社内部由于阶层分化带来的地位竞争压力更为敏感。

村社内部的社会竞争是以家庭为单位,妇女需要依托家庭来参与社会竞争,换言之,妇女所在家庭在村庄中的位置决定了其在村庄的地位。如果某妇女的家庭在村庄中处于上层,那么该妇女在村社中的地位自然也就高;反之,亦然。农村妇女一般受教育程度不高,在市场经济分工中只能从事低附加值的轻体力劳动,以餐饮、保洁、家政、工厂加工业等为主,工资比较低。村社内部的分化由市场经济分工中的位置决定。农村妇女在市场竞争中和男性相比并没有优势,很难完全通过自己打工挣钱来明显提升家庭收入和消费水平,从而提升家庭在村庄的位置。因此,农村妇女在村庄中地位的获得,就需要靠“嫁得好”。

过去在村庄经济分化不明显和社会地位竞争不激烈时,“嫁过来”的妇女还可以通过精打细算和省吃俭用,合理安排家庭收支,和丈夫一起勤俭持家实现家庭积累,从而在村庄过日子的竞赛中慢慢提升家庭地位。而在阶层分化带来村庄地位竞争加剧时期,形成的以仪式性消费和日常性消费为载体的全面竞争,妇女无法再通过节俭日常性消费来实现家庭积累,而需要参与到日常消费风尚攀比中去。由于阶层分化而带来的地位竞争,作为外来者的妇女对由于竞争而形成的“地位焦虑”尤为敏感,但是中下层妇女释放焦虑的空间极其有限。有学者观察到可能的途径就是通过出卖自己的身体和美色来换取高额报酬,比如中部某些农村就已经出现大量农村妇女外出从事性工作的现象[14]。相较于通过从事性工作等非法方式来获取高额收入,对于农村中青年女性而言,不如利用婚姻市场的结构性失衡形成婚姻主导权,婚姻则成为实现社会地位向上流动的合法手段。这也是为什么越来越多年轻妇女以丈夫不懂浪漫或不会情感表达为由,家庭冲突越来越多,趁年轻就赶紧离的内在原因,因为浪漫情感是需要用物质或消费来表达的。婚姻对于农村男性成为社会排斥的手段,而对于妇女则成为社会流动的工具。

五、结论

随着打工经济和市场经济的深入,不仅由于城乡贫富差距悬殊而形成了庞大的农村底层社会群体,且在底层社会内部也开始出现了阶层分化的趋势,而婚姻成为阶层分化和社会排斥的工具。本研究表明,农村妇女主导的离婚新秩序,不仅仅是内在的婚姻价值变动问题,更不仅仅是外在结构的变动所导致,而是底层社会内部问题的集中呈现。本文运用阶层分析的视角来揭示妇女主导离婚新秩序的深层机制,底层社会在结构性资源匮乏的约束下,由于出现阶层分化导致同一阶层内部和阶层之间出现了高度竞争,各阶层都出现了很强的“地位焦虑”。由于不同阶层掌握的资源和释放焦虑的空间不同,导致地位焦虑的分配有向中下层转移的集中效应。

过去农村中下层男性还可以通过婚前给付高额的彩礼而娶到媳妇,再通过夫妻勤俭持家实现家庭积累从而慢慢提升在村庄中的地位。但是在阶层分化程度日益加深的情况下,社会性竞争加剧。社会竞争的内容从过去的仪式性象征消费转向仪式性消费和日常性消费齐头并进,婚后的日常性消费也成为社会地位竞争的表现。中下层男性的家庭维系和再生产面临危机,即使支付高额彩礼娶到了媳妇,也面临因为养不起而导致婚姻解体的风险。正如一位农民说:“儿子养不起媳妇,媳妇就要离婚。”由于女性资源不断向城市和东部发达地区转移和积聚,落后地区婚姻市场的结构性失衡加剧,就会进一步加剧底层社会内部的竞争,并导致中下层农民的“弱势积累”问题[15]。

在阶层分化背景下,农村妇女将婚姻作为实现社会地位向上流动的手段。农村中下层男性在婚姻市场中不仅面临婚姻缔结的危机,还将面临高价结婚后家庭再生产的危机,这可能加剧农村阶层固化的趋势,一部分中下层男性家庭将通过婚姻被甩出村庄社会结构之外,成为村社的边缘者。C村村民说:“现在离婚对女的没什么伤害,对男的以及男方家庭伤害极大。家庭经济薄弱的,会因此而多年翻不了身。”由于为儿子娶媳妇是北方农村的人生任务,正如文中案例显示的儿子离婚后再娶媳妇的责任也是父母的。社会竞争的压力在家庭内部通过代际关系继续传导给父母,代际剥削严重,中老年人的处境堪忧。北方农村出现的婚姻家庭危机,实质是城乡二元结构资源积聚背景下,底层社会面临的系统性危机,需要国家政策做出应对。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城市化过程中农民工恋爱、婚姻问题研究”(批准号:15CRK020);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创新创业项目(2015650011)]

张雪霖: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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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青年研究》201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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