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改地名须避免背后的“政绩冲动”
因为在征集新地名的通告中附上了暂时拟定的地名“定军山市”,这些日子陕西勉县吸引了不少关注。有人就提议,算一下因为改地名而增加的开支。当然,勉县的地名更改,源于撤县设市的契机,即便沿袭原地名,行政区划的调整带来的支出也难以避免。但对于那些有意更名的地方来说,改地名的成本账,值得好好算一算。(据8月3日《人民日报》)
地名是记录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是一个地区文脉的传承,体现一个地方的精神气质和人文底蕴,而地名管理表面上看是一种抽象的符号互动,实则是对地域文化、文明的保全。然而在“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能打捞浓浓乡愁”成为公众的“浅吟低唱”之际,近来一些地方“改地名”的新闻却屡屡见诸报端,有些地市甚至到了“盲目任性”的地步,打着“回归过去、眺望历史”的旗号者有之,高喊着“发展旅游经济、打造招商洼地”的口号者有之,打算凭借改地名而拉动内需者也有之……一个地方的当政者只要想改地名,总会搬出一大堆“冠冕堂皇”的理由吧。
正是改地名的现象越发严重,去年6月份,国家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在全国地名文化建设研讨会上表示,各地必须抓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慎重更名,地名要“记得住乡愁”等。不可否认,有些地名是需要更改的:比如一省出现同名或特别相近的城市,给公众的交往和贸易往来带来很大不便;再者一些地名是列强势力入侵的产物,公众对其嗤之以鼻等,这些地名更改是无可厚非的。然而目前的一些地市对地名更改的却往往是“剑走偏锋”,背后折射的却是“政绩冲动”,这就值得警惕了。
对地名的更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从古至今走过来的地名暗含了公众的感情认同,而且尽管是几个字的“改名换姓”,却要牵涉到公众生产生活、政务活动的方方面面,仅从成本上而言就是一笔巨大的开支,专家曾讲,一个中等城市的县级地方改名就要浪费数亿元就可见一斑。是的,国内一些地方的更名确实提升了城市的知名度,也让城市的发展步入了良性的渠道,比如之前的大庸县改名为张家界、思茅更名为普洱等,但利用改地名让地区知名度提升,让地域经济得以“高歌猛进”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这方面案例也比比皆是。
一个地区的发展要迈上“高速公路”,是地方当政者执政能力、发展定位、比较优势和软环境的综合考量,如果只是通过地方更名而达到目的,实则是缺乏理性和现实掂量的,严重点就是急功近利的政绩工程思维。城市品牌的经营是有章可循的,首先需要进行资源、环境等的竞争力分析和城市规划,之后才是城市的战略布局和战略控制以及进行城市品牌推广,基本上遵循着“先发展再推广”的路径。地方执政者一门心思往改名上瞄,其实是抓错了药方子。
国家1986年就颁布了《地名管理条例》,要求地名管理应从历史和现状出发,“可改可不改的和当地群众不同意改的地名,不要更改”;后来,民政部又出台《关于加强地名文化建设的意见》《全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这些都是对地方改地名“思潮”的约束。地名是历史的记忆,是公众情感的寄托,因此地方执政者必须克服发展的盲目性和冲动性,下力气保持地名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即便觉得城市地名非改不可,也必须经过专家严格的论证,认真打捞社情民意,而不可一意孤行,最终落得个无端浪费公帑、让百姓怨声载道的地步。
当然,要从根本上对改地名之风的控制,国家有必要完善此方面的法律,通过法律法规强化地名的保护;国家有关部门也需要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更改标准,实行申报、论证、听证、批准制度,唯此地方改名的无序化才能得到大幅度遏制,我们的城市,才会继续氤氲着历史的味道和人文的气息。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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