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发挥就业政策、资金、项目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重要作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出台《关于大力开展就业扶贫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加强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可按规定享受每人不超过18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支持培训机构在贫困人口集中的乡镇、行政村开设培训点或培训班,引导企业在贫困县建立劳务培训基地,对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进行就业技能培训;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对贫困劳动力开展订单定向培训,组织贫困劳动力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劳务品牌培训。
从2016年起,组织优质技工教育资源院校,与贫困地区有入学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对接,实行定向招生。在技工院校全日制学习的贫困家庭子女,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年龄可放宽至25岁。
鼓励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积极参加创业培训,对培训合格的按规定给予每人12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对实现创业的再给予每人800元职业培训补贴。允许农村劳动力以农村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住房财产权抵押申办创业担保贷款。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华商报201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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